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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初審藍綠爆衝突,「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是在替阿扁脫罪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8)日審查《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會計化替涉及國務機要費除罪化議題,法初民進黨主張應該比照特別費除罪,審藍國民黨則堅持這是綠爆針對性修法為了幫前總統陳水扁脫罪,朝野爆發激烈衝突;排審此案與主持會議的衝突除罪召委、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則在一片混亂中宣布「直接送出委員會」,國務也因此被質疑議事程序有瑕疵。機費

民進黨提出什麼樣的阿扁修法?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16人擬具《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主張民國95年12月31日以前各機關支用的脫罪機要費、特別費,會計化替其報支、法初經辦、審藍核銷、綠爆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衝突除罪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國務不罰。和現行法條最大的差別,就在新增了機要費。

蔡易餘表示,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的性質相同,特別費已經全部除罪化,法律不應該有差別待遇,應該好好面對歷史的錯誤,把過去會計法修法時將特別費除罪時,刻意排除國務機要費的「歷史錯誤」導正。

國民黨為何反對?

國民黨立委從公聽會時就主張,這是「針對性」的替個案修法,也就是要替前總統陳水扁所涉貪污案脫罪。修法通過後,陳水扁幕僚馬永成等人就會無罪。國民黨也強調,立法院過去朝野協商修法時,之所以沒把國務機要費納入修法,就是因為審判中的案子不能干預司法;現在陳水扁涉及貪污案也還在審判中,不應該做針對性立法。

另外國民黨也主張,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用途完全不一樣,金額也是天差地遠;一般行政首長的特別費很少,國務機要費金額都很大,免除刑責後,恐怕會變成當權者「為所欲為」的小金庫。

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的修法歷史

國務機要費為總統府因應執行業務需要,並核定國務機密相關案件所需之費用,原本一部分不需要單據報帳,但自2006年9月起,行政院主計處及總統府開始對國務機要費訂定相關規定,要求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全部都需要單據列報,回歸相關的主計法規之規定。

2006年11月,時任總統的陳水扁及第一夫人吳淑珍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等人,因國務機要費發票報帳問題被起訴。後來也引發檢察單位針對各個首長的特別費支出進行調查與起訴,包括前總統馬英九等7000多名政務首長皆遭到調查與起訴,但後來皆獲判無罪。

而陳水扁則在歷次審判中,原本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後來越判越輕,2011年8月26日,國務費貪污部份被改判無罪,但後續又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目前其實仍算是在判決程序中。

2008年民進黨也在立法院首度提出修法,希望能讓公務員不再因特別費、國務機要費而觸法,但當時民進黨只有27席無法成功推動。2011年5月3日,立法院通過修正案新增《會計法》第99-1條,為2006年12月31日以前之行政首長「特別費」不當支用除罪。在2013年時,有立委再次主張把國務機要費與機關首長特別費、教師研究費等,一起除罪,但國民黨不同意,國務機要費爭議持續延宕至今。

今天審查發生什麼事?程序有問題嗎?

今天會議一開始,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林德福、賴士葆、李德維、陳以信等人就接連提出程序發言,質疑這項修法是幫陳水扁等人脫罪,相關行政機關的報告都沒有表達立場,也沒有提出修法對案,建議暫停今天的審查程序。隨後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等人則提出「散會」的臨時動議。

對於費鴻泰等人所提散會動議,排審此案與主持今天會議的財政委員會輪值召委、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一開始裁示先休息協商後繼續開會處理,並請修法提案人蔡易餘進行提案說明;國民黨立委對此非常不滿,群起包圍發言台,企圖阻擋蔡易餘說明,蔡易餘在混亂中還是持續試圖說明。

蔡易餘Photo Credit:中央社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跑到主席台,試圖拔掉麥克風、計時器等設備,杯葛議事繼續進行,鄭麗文等人高喊「民進黨不要為貪污護航」「民進黨是貪汙黨」等口號;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鍾佳濱也上前企圖搶回主導權,雙方一度扭打成一團,現場一片混亂。

郭國文數度制止國民黨,要求不要干擾會議程序,並繼續唱名請登記發言的立委上台,並請列席機關報告,不過費鴻泰、賴士葆站上會議桌對郭國文大喊,會議一直無法順利進行。

郭國文最後在一團混亂中突然宣布,「《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直接送出委員會,散會」,讓國民黨非常激動,高聲抗議,郭國文則強調,「這樣會議沒辦法進行討論,我只好出委員會那怎麼辦?也是被你們逼的!」與會民進黨立委與列席官員隨即起身離場。

曾銘宗、羅明才、林德福、賴士葆、李貴敏等多位國民黨在財政委員會立委則表示,不承認今天的會議程序,未經審議送出是財政委員會之恥、立法院之恥;林德福說,整個程序違法,完全不承認,如果提到院會,將來有更大動作。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則表示,今天上午在民進黨與國民黨兩大黨大吵一架之後,民進黨籍召委郭國文隨即宣布《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草案「送出財政委員會」並宣布散會。這是非常粗暴、踐踏立法程序的過程。委員會審理法案須宣讀條文,向來是各委員會的議事慣例,但郭國文在沒有宣讀條文、沒有條文審議的討論及紀錄下,就這樣宣布送出委員會。

時代力量黨團也表示,像是過去在審議服貿、勞基法和前瞻基礎建設條例時,都曾發生過類似混亂中,沒有按照規矩就送出委員會的情況,也讓後續爭議不斷;他們要再次呼籲執政黨務必懸崖勒馬,別讓這種粗暴程序的個案式修法,一再傷害台灣的法治精神。

接下來可能會有什麼發展?

由於明天將確認今天開會的議事錄,而明天負責主持會議的財政委員會召委是國民黨的曾銘宗,所以預計明天還恐怕還會有衝突。曾銘宗接受媒體採訪時就表示,今天既沒詢答,條文也沒宣讀等,程序不符合,沒有程序正義,將遇到各界質疑,國民黨會繼續杯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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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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