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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格《論攝影》(5):照片其實「不是真正地存在什麼,而是我真正地察覺到什麼」

文:曾令懷

前言

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的桑塔攝影什麼《論攝影》被攝影人視為聖經,但他並不是格論一本拍攝技巧指南的工具書,而是照片正地真正詮釋攝影、思考攝影的其實書籍。我以他的地察目錄章節為架構,寫下自己的桑塔攝影什麼筆記心得;紀錄之餘,希望也可以幫助到對此書感興趣的格論人。本篇為第五章〈攝影信條〉的照片正地真正部分。

攝影使其主要實踐者覺得需要一而再地解釋他們在做什麼,其實和為什麼這樣做是地察有價值的⋯⋯在今天,再也沒有什麼比攝影對現實的桑塔攝影什麼再循環利用更令人接受的了,既作為一種日常活動,格論也作為一種高級藝術形式來接受。照片正地真正

第五章〈攝影信條〉是其實討論攝影的最後一部分了,可以說是地察整本書的集大成精華;延續前幾章對於攝影的普及化、悲傷的視域、攝影是否作為藝術的討論,本章直接切入攝影與繪畫的競爭,討論到攝影民主化的過程如何影響攝影在藝術的地位,以及如何導致攝影圈內部不同流派與信條的出現。

對於攝影的各種「信條」

攝影的最大爭辯,大概就是攝影屬於藝術創作(世界不重要,我的想法比較重要)還是忠實紀錄(我不重要,世界比較重要);桑塔格對此提到攝影對於「認知」的辯論——「要麼作為一種簡單、準確的認知活動,一種有意識的理智行為;要麼作為一種前理智的、直覺的邂逅模式」。

有時候我們會以攝影的主題來分類,例如風景攝影就是記錄、人像攝影就是藝術、還有對於後製的討論,這些不同的攝影主題成為了大家各自對攝影的信條與圭臬;但是,難道風景攝影就沒有想法嗎?人像攝影就不是記錄嗎?我認為這不是絕對二元的分類法,不過只要討論到攝影的哲學理論,不免會有這樣的探討。

桑塔格提出這兩個相對想法的共通點——照片其實「不是真正地存在什麼,而是我真正地察覺到什麼」,也就是說,我們其實是先觀察到某個現象才去拍攝的,例如觀察到某個無人海灘可以拍星空銀河的風景攝影,或者是觀察到某種花語與人體之間的關聯與意義延伸,才以此為題創作。

shutterstock_313805903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因此,攝影暗示著我們:「現實是隱蔽的」,我們需要透過相機去揭開他們、破除對他們的熟悉。這個想法讓任何題材都可以是拍攝的對象,「熟悉的事物在經過相機的敏感處理後,將因此而變得神秘」,這便呼應了前幾章關於攝影那悲傷視域的觀看方式。

不過,攝影作為揭示現實的角色,也會引起不同的信條之爭。「無論怎樣宣稱攝影是一種與繪畫不相上下的個人表達形式,實際情況是攝影的原創性與相機的威力密不可分」,相機本身的能力越來越強大,新的觀看方式產生的同時,所以「一些攝影師便想解除自己的武裝⋯⋯寧願屈從於前現代相機技術所施加的限制⋯⋯為創作上的意外留有更大的餘地」,例如黑白照片、底片相機。

攝影成為藝術、改變藝術、走向普及藝術?

攝影究竟是記錄還是創作的爭辯,藉由不同的攝影信條來實踐。不過攝影剛剛出現時,揭發現實的能力不夠強大,所以「在大約一百年間,捍衛攝影是與努力把攝影確立唯一門藝術分不開的」,攝影師宣稱攝影不只是機械式地觀看,而是尋找、紀錄、探索自我。

過去因為現實主義,攝影與藝術的關係曖昧不清;然而受到現代主義的藝術觀念(愈好的攝影就愈是要顛覆傳統)影響,攝影愈來愈普及,觀看方式愈來愈多、也愈來愈新穎,有些攝影師更是接受幼稚笨拙的技術(或者說過去傳統的技術),「他們覺得他們所做的比藝術還好」,所以近來攝影師不再辯論攝影是否為藝術,「表明他們把這個藝術觀念視作理所當然到什麼程度」。

shutterstock_1150342148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當攝影普及化之後,照片不再關涉那些被攝者,「而是變成了探討攝影的可能性的研究」。桑塔格舉出繪畫與照片的例子,說明攝影是如何在「作者」這一方面超脫藝術:繪畫會特別說明是哪個畫家的作品,但照片卻不見得會有攝影師的簽名,因為背後的個人見解,「會干預對照片的基本需求:也即照片紀錄、診斷、提供信息」。

儘管攝影亟欲擺脫藝術的陰影,但時不時又需要回到藝術庇蔭的懷抱。藝術之所以被攝影超越,恰恰是因為支配它成為藝術的標準——攝影師卻從來沒有放棄「把什麼才是一張好照片的定義收得很窄」。這樣的努力是因為,「攝影像普普藝術一樣,重新向觀眾保證藝術不難」,但是攝影的平民化令一些攝影師擔心,「公眾會忘記攝影畢竟是一項高貴、顯赫的活動」。現代主義推廣的幼稚笨拙藝術,卻包含一道伏筆:「繼續維護其隱蔽的聲言,也即他(攝影)是精緻複雜的」。

民主化的攝影造就了攝影集

攝影與現代主義藝術相輔相成,也因此,許多專業攝影師感受到地位的威脅。

攝影式觀看,「把攝影從藝術那樣從壓制性的技術完美標準中解放出來;也把攝影從美中解放出來」。攝影式觀看這個標準,讓單一張照片的意義弱化,反而讓攝影集這類收錄性展示的形式大為增加;而這類選集是為了「培養一般的攝影品味;教導人們理解一種使一切題材都有同等價值的觀看形式」。

因此,即使某些攝影理念在一段時期被唾棄,但只要時間夠久,仍然「獲得某種氣息(Aura)」,博物館的展示即是這個效果:「證明不存在一成不變的評價標準,證明不存在作品的正典傳統」,所以說,將整個世界作為其表現對象的攝影而言,「任何一種品味都有立足之地」,博物館正提供一種「推廣整個攝影史的歷史觀」。

shutterstock_1260093271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攝影取代藝術

「攝影把繪畫從忠實表現的苦差中解放出來,讓繪畫可以追求更高的目標:抽象」,但繪畫反而運用了相機的觀看模式,繼續追求寫實,另一方面,「攝影師也沒有把抽象留給畫家」。

而且,「攝影的命運已遠遠超越其原本被認為是他所侷限的角色:提供有關現實(包括藝術作品)的更準確的報告」,亦即,照片把「藝術經驗規範化」了;看到原作的照片複製品也如看到原作的氣息(Aura)般感到趣味、神秘、震驚。

照片是如此「無所不在的視覺經驗,以致我們現在到處可見到製造出來拍照的藝術作品」,因此,攝影改變了傳統藝術的品味標準,也改變了藝術本身:「藝術作品越來愈少依靠本身作為一個獨特的物件,一個由某位藝術家創造的元件」,我們直接透過照片體驗藝術作品。

但是攝影本身並不是藝術,而是創造藝術的媒介:愈來愈多的藝術將會被設計成以照片的方式告終。

「傳統美術是精英式的:它們的典型形式是單件作品,由人創造;它們暗示著一種題材的等級制,有些表現對像被認為是重要、深刻、高貴的,另一些是不重要、瑣碎、卑劣的。媒體是民主式的:媒體削弱專業生產者或作者的角色(通過利用以偶然為基礎的程序或大家都能掌握的機械技術;以及通過合伴或協力)。

媒體把整個世界當作素材。傳統美術依賴真品與贗品、原件與復製品好品味與壞品味之間的區別;媒體則模糊這些區別、如果不是乾脆廢除這些區別。美術假設某些經驗或表現對像是有意義的。媒體基本上是無內容的(這正好印證馬歇爾・麥克盧漢關於媒體本身即是信息的著名說法);媒體的典型語氣是反諷,或冷面孔,或戲仿。」

後記

這一篇將攝影與藝術之間的關係討論得非常詳細,也回應了首二章提到的攝影民主化帶來的狀況。攝影的出現馬上就與繪畫開始了「真實性」的競爭,但是隨著攝影的觀看方式愈發多樣,攝影也出現了各種信條與風格,進而將繪畫、整個藝術圈甚至世界都循環複製了;然而攝影普及化的過程中,卻又因為身為攝影師的那種自尊,開始重新投向藝術的懷抱。

本文經《方格子》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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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祖鵬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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