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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在《賀瓏夜夜秀》使用「殘疾人」一詞是歧視嗎?部分批評我不甚同意

近日,王志在網路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上,安賀節目來賓、瓏夜前中國中央電視台調查報導記者王志安發表以下言論:

「我覺得台灣大選就像秀、夜秀意基本就是使用甚同個秀,因為你去台灣的殘疾造勢場,就給人感覺走錯片場的人詞感覺,不像是歧視政治競選的舞台,像是嗎部演唱會現場,有歌星有前面舖梗,分批還有把殘疾推上去煽情的王志。我們大陸也有這種節目跟那個春晚,安賀等那個爆點一來,瓏夜音樂一起,夜秀意那個殘疾會說:喔喔喔我支持民進黨搶救王義川。使用甚同」(用訕笑的方式模仿障礙者的姿態)

這段言論被外界認為是在嘲笑民進黨不分區候選人、患有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的陳俊翰律師,同時也構成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因此受到輿論大規模的撻伐。

後來隨著爭議在網路及媒體上越演越烈,一些贊助商宣佈終止與《賀瓏夜夜秀》之間的合作。內政部移民署更是發佈一份公告表示,王志安持觀光簽證上節目發表言論已違規,於是廢止王之入境許可,再加上五年不予許可來台觀光之管制。

直到這幾天,除了王志安本人,《賀瓏夜夜秀》節目組、助理主持人Albee、主持人賀瓏也紛紛出面道歉。然而,這些道歉似乎沒有平息眾怒,反而激起更多的外界怒火和撻伐,甚至揚言要永遠抵制、下架《賀瓏夜夜秀》甚或薩泰爾旗下的所有節目。

「殘疾人」一詞就是歧視嗎?

包含王志安本人在內,也有些論者認為,王所說的是「批判民進黨的競選手法」而非「歧視身心障礙者」。

這部分可能是個錯誤二分,王志安當然可以在主觀上企圖批判民進黨的競選手法,並且達成引領社會大眾對其進行反思之目的,但這不代表王志安的言論內容、表現手法就不會構成對身心障礙者的貶抑或傷害。

筆者認為,關鍵在於王志安無法想像在台灣現行的代議民主制下,像陳律師這樣的「障礙成功人士」被放入不分區立委名單有何意義,其實本次風波正反映出許多人背後對障礙者的理解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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