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对话丨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谈彩礼纠纷案:认定应符合一般认知
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对话定(受访者供图) 彩礼已成为互联网上一个持续性的丨最高法热点话题。最近一次引发关注,民庭是庭长江西省崇义县出台“零彩礼”“低彩礼”家庭礼遇机制。“零彩礼”“低彩礼”夫妻的陈宜彩礼子女(含农村户口)持礼遇卡可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芳谈符合在全县范围内按照第一顺序择校入学。纠纷 自2021年以来,两院“中央一号文件”连续4年对治理高彩礼提出工作要求。对话定而随着彩礼数额走高,丨最高法也让彩礼纠纷案件的民庭数量在近年来呈上涨趋势。2024年2月1日,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陈宜彩礼规定》(以下简称“彩礼新规”)正式实施。据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芳谈符合这一天至少有6家法院审理新规实施后当地的“第一案”。 在具体案件中,彩礼到底要不要还?还多少?法官审理时有何具体标准?针对这些问题,南方周末记者对话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 南方周末: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的数量有什么变化?案件本身有什么新特点? 陈宜芳:近年来,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形成攀比之风。这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使彩礼给付方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同时,由于彩礼与当地风俗习惯紧密相连,在处理涉彩礼纠纷特别是涉及到彩礼范围认定、彩礼返还等问题时,受个案案情影响,各地法院在具体裁判过程中存在一定差异,需要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 从司法实践反馈的情况看,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并具有西多东少、北多南少的地域特征。从共同生活情况看,存在大量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却按照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以及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等情况,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规定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存在不同。 南方周末:对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在规定这一内容时有什么考虑? 陈宜芳:这是当事人争议最彩礼纠纷“西多东少、北多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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