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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女子觸犯通姦罪遭判處「石刑」,人權團體痛批酷刑違反國際法

文:梅緣緣

一名蘇丹女子因觸犯通姦罪而遭到判處「石刑」,蘇丹為該國近十年來再度出現以此方式行刑的女觸判決。此判刑一出遭到人權律師及和平倡議等團體抨擊,犯通反國目前仍在上訴中。姦罪際法

雖然蘇丹在2020年時已廢除女性割禮(FGM)、遭判取消改教等規定,處石但在伊斯蘭教的刑人刑違刑事犯罪法規定與宗教影響下,如截肢、權團鞭刑及死刑等刑罰依然存在。體痛另外,批酷隨著去(2021)年蘇丹國內經歷大規模政治動盪並改由軍方統治,蘇丹人權反而開倒車的女觸狀況在未來很有可能會發生。

亂石打人,犯通反國蘇丹人權開倒車

蘇丹一名20歲女子提亞拉布(Maryam Alsyed Tiyrab)上個月遭白尼羅州(White Nile)當地警方以通姦罪名逮捕,姦罪際法並遭判石刑。遭判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指出,蘇丹先前最後一次有人遭石刑方式處死是在2013年位於南部的南科爾多凡州(South Kordofan)內,截至最近提亞拉布再遭判處以此刑已經相隔了快10年。

對此,有倡議者就擔憂這樣的判刑結果,再加上去年10月爆發的「蘇丹政變」造成超過56人死傷後,人權及婦女權益很有可能會開始出現不小的倒退。

據《衛報》(The Guardian)報導,位於非洲烏干達的「非洲正義與和平研究中心」(ACJPS)就指出,蘇丹法院判決提亞拉布石刑的判決,恐已經違反蘇丹國內及國際相關人權法,並要求「立刻無條件釋放提亞拉布」。非洲正義與和平研究中心同時也表示,提亞拉布要求申請律師遭拒,並沒有被告知自己在被警政機關詢問時的內容,可能會讓她在法庭上處於不利地位。

屬酷刑之一的石刑是什麼?

石刑,顧名思義是以石頭作為行刑工具的處決方式,常見於伊斯蘭國家。透過在地上挖鑿坑洞,將遭判刑者以下半身埋入、露出上半身,並將其以白布套頭,再由周邊圍觀者等人拿著不同大小的石塊朝其亂砸,使遭判刑者頭破血流致死的一種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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