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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法院:活用保全措施 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12月18日,汉阴活用护航汉阴法院受理了一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案件。法院发展

原告A公司长期给被告B公司供货,保全供货完成后,措施双方进行了结算,民营但B公司一直未按时支付A公司的企业货款,原告A公司遂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健康将B公司名下多个对公账户在未支付的汉阴活用护航货款范围内予以冻结。冻结后,法院发展被告B公司股东来法院找到承办人员,保全称因法院冻结其公司多个账户,措施如今企业经营陷入经营困境,民营提出解除冻结的企业请求。

受理案件后,健康承办法官多次与B公司联系,汉阴活用护航并到银行调查取证,了解到B公司因多个账户被冻结,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已经影响了正常经营。法官建议B公司将涉案标的资金集中在一个账户,以便于对其他多个对公账户予以解除冻结。B公司不久后将涉案标的资金筹措在其中一个账户,申请解除其他多个账户的保全,承办人员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解冻了B公司的其他多个账户,也解决了该公司因财产保全引发的经营危机。

此次保全变更既保证了申请人保全目的实现,又减轻了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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