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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從「步行者天堂」日本回來,才發現台灣的道路思維停留在「四輪至上主義」

文:sunthenews09

最近台灣行人用路權的從步才發議題吵翻天,在網路上有各種影片行人挑戰汽機車。行者現台某個網紅用激烈的天堂停留手段維護,像是日本用汽笛叭未禮讓的駕駛,或是回來直接罵三字經、踩上違停斑馬線的道路汽車引擎蓋,底下留言釣出一堆四輪大爺,思維上主嗆聲說什麼時候網紅被搞死都不知道。輪至但也有一些理性的從步才發留言,如:汽車跟行人都互相為對方思考一下,行者現台駕駛停下來,天堂停留行人可以加快步伐。日本

我本來的回來想法也是上面理性的留言那樣。直到我從日本旅遊回來,道路才發現我們的思維上主思維好像都是停留在四輪至上主義,或者行人害怕飆仔駕駛,唯恐哪天被撞死。

步行者天堂,未上斑馬線車輛已停讓

這是我在日本最驚訝的一件事,到路口的車輛一定會放慢速度,我的腳還沒踏上斑馬線,他們就先停下等你了。更有禮貌的駕駛,看我們是外國人,還會比「你先請」的手勢,我也順勢的快步通行並鞠躬。

對於本地人已經是稀鬆平常的事,行人也不會刻意加快腳步,在京都市區也會看到好幾輛轉彎車禮讓行人的景象。就算沒有轉彎號誌,只有綠燈而已,我們也不曾看到台灣網友說的:全部轉彎車停等,只會造成交通混亂,不如轉彎號誌跟行人號誌分開。

我們熟知的行人帝王條款,就是〈日本道路交通法第38條第二項〉:路人相較於車輛有優先用路權,即使沒有斑馬線,車輛也不得妨礙行人通行。其他像是接近行人穿越道時必須保持在隨時可以停讓行人的速度。

接著看我們的台灣,最近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有行人穿越時,駕駛未暫停禮讓行人,可以處1200-6000罰緩。要注意規定是說「暫停」,緩速滑行也算違規喔。

shutterstock_1982736548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com/達志影像

行人也有規範,共創美好道路環境

在日本行人備受尊重,優先用路權也是被刻在法規內的,但是你知道嗎?日本的《道路交通法》同時規定了行人該遵守的準則,創造了安全的用路環境,讓我們看看有那些吧:

  1. 在有人行道的地方請走人行道。
  2. 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請沿著道路的右側通行。
  3. 當橫穿馬路時,應遵守十字路口的交通信號燈(行人專用信號燈),在沒有行人專用信號燈的地方,請走人行橫道。
  4. 請利用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
  5. 橫穿馬路時應注意道路的兩邊,在確認沒有車輛通行或車輛停止時方可通行。
  6. 在綠燈通過人行橫道時也應注意向右或向左拐彎的車輛。
  7. 絕對不可突然跑到馬路上。
  8. 不得在馬路上玩耍。
  9. 在視野不開闊的道路上,應先停下來確認左右安全後方可通行。
  10. 在鐵道道口前,應先停下來確認左右安全後方可通行。
  11. 夜間應盡量穿著帶有反光材質或鮮艷的服裝。

基本上就是有專用道就走專用道,在通行時也要注意車輛,行人也不要在馬路上玩耍。但是並沒有規定行人要快步穿越這一項。看到網路留言說:行人慢慢走會造成交通擁塞,每次看到都會很賭爛。這種四輪大爺的留言我覺得大可不必,我覺得他們可以親自到日本,看看進步的國家是長怎麼樣。

我的觀點

在京都的時候我們很常講一些幹話,其中我覺得不勝唏噓的是:我們現在被日本寵壞,過馬路時都不會思考,因為都會讓我們,回台灣的時候會不會被撞死阿?講出這句話不是我們在自黑,而是真的會在台灣發生的事情。

之前有孕婦開車撞到了過馬路的母女,看到這則新聞時真的是痛心不已,有時候一個不注意就導致了家庭破碎。我想在這邊回應並提倡一些關於行人路權的事情。

  1. 車輛在無號誌路口時應減速慢行,小路就算有號誌但也有注意路況。
  2. 轉彎時應減速看有無行人要通過。
  3. 在通過路口時,後方車輛應與前方車輛保持適當行車距離,避免前方要讓行人時追撞,因為肇責在你,別在網路上亂罵人。

第三點很明顯是回應我在臉書看到的智障留言,什麼叫做應看適當的路況再禮讓行人?後面的車到底要開多快、跟多近才會撞到前方要禮讓的車輛,當然前車疾煞另當別論。

我最想說的是,不是開四輪的就是大爺,別動不動就想找人幹架,禮讓行人是必須的,因為他們在路上就是弱勢,也不是說機車騎在慢車道就可以叭他,只因為是合法的。上路別急於一時,出意外的後果誰都承擔不起,互相尊重禮讓才是美德。

本文經《方格子》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此
原標題:步行者天堂-日本,回首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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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彭振宣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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