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隐性加班”,规矩不能“隐形”
“84.7%的面对职场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的规矩相关信息,‘隐性加班’成困扰”“‘工作量过大,隐形不加班无法完成’‘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成职场人加班主因”“16.1%的隐性加班职场人所在企业已出台禁止加班规定”……这是“前程无忧”近日发布的《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2022》披露的数据。 《报告》显示,面对近六成受访者表示自身处于“灵活机动加班”机制中,规矩他们工作时间与私人时间并不分明,隐形在表面看起来并没有高强度加班的隐性加班模式下,被“隐性加班”困扰。面对“84.7%的规矩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的隐形相关信息”,这样的隐性加班数据,基本上是面对现实的缩影,“隐性加班”对许多职场中人来说,规矩也满是无奈。因为“饭碗”很重要,不少人对“隐性加班”没有说“不”的勇气。 其实,无论是显性加班,还是隐性加班,都是涉嫌违法之举。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意味着,加班只要超过一定的时限,就是违法之举。 法律规定是如此明确。遗憾的是,“隐形加班”游走在灰色地带,而时限很难定义。因为哪怕单位要求一个人保持24小时的“联络状态”,只要处理事务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似乎也无法“定性”。这样的现实,无疑是不合理的。那么,就有必要对此进行必要的修正与完善。 从这方面来说,什么样的“隐形加班”算违法之举?这的确要建章立制,进行更加严格的区分。而这同样是一门技术活,需要集合多方的意见建议,寻求“最大公约数”,达到民意的平衡点。只有这样,对“隐性加班”的约束,才会是最公平、最契合民意的做法。 面对“隐性加班”,规矩不能“隐形”,只有从建章立制、监管等多个方面都形成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闭环了,才能最大限度地撑起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龙敏飞面对“隐性加班”,隐性加班规矩不能“隐形”
编辑:汤晓雪 来源:齐鲁晚报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2-04-26 14:36:17 【字体:小 大】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25家钢企仅2家预增,甬金股份盈利达峰值,弃甘肃转投泰国园区
- 陈明功:把论文撰写在江淮大地上
- 装修公司:活动奖品作活饵 忽悠业主签“合同”
- 捷克眾議長率160人訪團來台行程曝! 外交部:互相設處後規模最大團
- 警方通报电梯内女孩被捂嘴抱走:14岁刘某某已被行拘
- 市禁捕办开展长江流域交界水域禁渔联合执法行动_
- 大盈江大堤应急除险修复工程开工
- 淮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地实施 “超标”上牌车可在过渡期使用
- 台灣真的是「行人地獄」?! 走斑馬線、人行道都被撞
- 中国火星探测副总设计师:新建70米天线10月完全具备探火数据接收能力—新闻—科学网
- 洛江:增设智能阻车系统 试点便民充换电柜
- 一群中国普通人,跑进巴黎奥运会
- 福建省启动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
- 聊啥来啥的“偷听式服务”何时销声匿迹?
- 經典賽/「必須向日本致敬!」 墨西哥教頭:今晚贏家是整個棒球世界
- 开工活动7天倒计时
- 广东佛山两名女子被恙虫叮咬致病身亡(图)
- 1个月涨58%!达飞轮船官宣提价,航司订舱量稳步上升,这个品种存做多机会
- 23天!同步起跑“跑”出新公司
- 搜索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