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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世芳《也好吃》:一個不是太愛喝酒的人想到的事

文:馬世芳

一個不是馬世太愛喝酒的人想到的事

人生第一口酒是爸爸餵的,那年我不超過三歲。芳也估計爸爸也是好吃喝酒醉了,很慷慨地裝了一奶瓶啤酒,太愛我也居然咕嘟咕嘟喝了大半瓶。人的事據說後來興奮得整夜不停翻筋斗。馬世不知道是芳也不是那回喝壞了,直到長大成人,好吃喝酒我對酒都沒有太多興致。太愛

爺爺奶奶爸爸均善飲,人的事外公外婆媽媽這邊則不怎麼愛喝。馬世據說爺爺極能喝,芳也我沒親眼見過。好吃喝酒爸爸也愛喝,太愛小時候家裡攢著大罈子裝的人的事金門大麯,酒精六十八度。爸爸說它可以直接蘸棉花消毒傷口,偶爾拿筷子沾了給我嚐,看我嗆得皺眉瞇眼,引以為樂。

有一天,爸爸可能想學巴黎窮藝術家喝苦艾酒那樣放一塊浸酒點火的方糖?他把全家燈關了,斟一杯高粱,劃根火柴,立刻冒起薄薄的青藍色火燄。爸爸舉起杯子,得意地繞著客廳走,像拿花燈遊街。我和弟弟興奮地跟著繞來繞去,啪一聲瓷杯燒裂,酒流了一地。我再也沒見過那樣美麗的一杯高粱。

長大一點,見善文善歌者多半善飲,以為喝了就能拿到「大人世界」的門票。十七歲,和哥們兒去放搖滾樂的pub頹坐,也只會喝啤酒,也不知道哪裡好喝,往往加很多冰塊,這樣喝得更久一點。一瓶台啤六百西西總也喝不完,起身去廁所卻有點頭重腳輕了。吸著瀰漫的二手菸,聽著轟轟的老搖滾,頭抵在廁所牆上,想,啊這大概就是長大的感覺了吧。

酒是搖滾的燃料,The Doors英俊不可逼視的墮落王子Jim Morrison就老浸在酒缸裡。一下要你帶他去最近的威士忌酒吧,再喝不到就同歸於盡。一下又唱說一大早爬起來先給自己開一瓶啤酒,反正未來不知會怎樣,末日永遠在眼前。

我邊聽邊想:日子要過得多失控,才會喝啤酒當早餐?又想,乾脆睡到下午再繼續喝,不是更rocker?原來「今天早上爬起來」是行之有年的歌詞套語,早在二十世紀初,揹吉他走鄉闖鎮的黑人藍調歌手就一天到晚在唱這句。藍調歌裡「今天早上爬起來」之後肯定沒好事:女人跑了,頭疼得要死了,鞋不見了,病得下不了床了,魔鬼來敲門了。Jim Morrison還能喝啤酒,算是活得比較滋潤的。

藍調歌手無不嗜酒,不嗜酒無以唱藍調。從歌詞看,他們最常喝劣質威士忌,其次喝琴酒,偶爾也喝一兩杯葡萄酒。至於啤酒,那是拿來解渴的,不算酒。藍調歌手最慘的時光,是二、三○年代之交美國禁酒令時期,歌手走江湖只能喝愈來愈貴的私釀貨,偏又遇上經濟大蕭條,常常窮得沒酒喝。

私酒行話叫「月光」(moonshine):私釀多在夜裡趁月色低調進行,私酒販子理所當然就叫「月光人」(moonshiner)。他們分裝私酒入小瓶藏進靴筒,叫它「靴子腿(bootleg)」。多年後,「靴子腿」衍生另外一個意思:樂迷圈子裡「未經授權地下流出錄音」的代稱。

酒鬼生不逢時,喝不上私釀貨,偏又酒癮鑽心怎麼辦?一九二八年,酒鬼歌手Tommy Johnson唱的〈火罐藍調〉(Canned Heat Blues)提供幾種答案:

我哭啊,火罐,阿娘啊,
沒錯,老天爺,火罐正殺掉我……
要拿消毒酒精(alcorub),解決這火罐哀歌……

「傑克酒」毀了我,絞碎我的靈魂
都是那褐皮膚的娘們,她不跟我上床
今天早上爬起來,我哭啊,床上床下滿滿的火罐……

所謂「火罐」(Canned Heat)就是裝粉紅色酒精膏的小燃料罐,我們偶爾還能在火鍋店看到。酒精膏含甲醇劇毒,吃下肚輕則瞎眼,重則送命。但是一窮二白的酒鬼管不了那麼多,他們開發出獨門喝法:脫下襪子當濾布,從「火罐」挖出酒精膏,塞進襪子擠出液態酒精,加水稀釋了喝,喝死拉倒。

另一種替代物是皮膚外用的消毒酒精(俗稱alcorub,主成分是異丙醇),用喝的很容易中毒,通常是用嗅的:倒在布團上,鼻子湊上去使勁吸,薰個半昏,亦足以忘憂。

至於所謂「傑克酒」(Jake alcohol)並不是酒,而是酒精濃度九五%「牙買加薑精」(Jamaica Ginger)的諢號,原是外用藥,禁酒時期被有心人大量進口做私酒。它含有引起神經中毒的化合物TOCP,短短幾年造成三到五萬人終身瘸腿、甚至四肢癱瘓,受害的幾乎都是底層窮人。

「傑克酒」中毒會一跛一跛,就叫「傑克腿」(Jake leg),或者「傑克步」(Jake walk)。有十幾首藍調、鄉村歌曲用這悲慘的「傑克腿」故事作題目,Tommy Johnson就唱過一首〈酒與傑克藍調〉(Alcohol and Jake Blues):

「傑克酒」喝太多,害我腿軟腳麻
再不戒掉它,每天早上喝不停,遲早害死我自己

〈火罐藍調〉一口氣列出三種史上最慘烈的酒癮替代物。當你淪落到脫襪子擠酒精膏喝,靠消毒酒精和外用藥解癮,連妓女都不想跟你做,人生恐怕真是山窮水盡了。

將近三十年後,幾個白人小伙子組了個藍調搖滾樂團,經常援引戰前老藍調作品入歌,團名「火罐」(Canned Heat),就是向沒酒喝的老前輩Tommy Johnson致意。他們的名曲〈Going Up the Country〉主張上路逍遙,回歸鄉野,甩掉烏煙瘴氣的城市文明,完全投合嬉皮世代的口味,後來變成五十萬嬉皮青年集體狂歡的烏士托(Woodstock)音樂節主題曲。歌云:

我要去那好地方,水像美酒一樣甜
我們一起跳下水,從早到晚醉到翻……

唉,這近乎無賴的憨態可掬的夢想啊。想想若這就是終極的嬉皮天堂,我大概也待不久的。

台灣人每年喝掉七億公升的酒,成年人平均一年喝六十幾罐啤酒、兩三瓶烈酒、一兩瓶葡萄酒。嚴格說來,還不算善飲之國——日本人平均每人喝掉的酒,是台灣人兩倍多。東京晚班電車總有滿臉通紅仰翻在座位的上班族,西裝大叔醉臥車站樓梯擋住通道,大家默默抬腳跨過,沒人回頭多看一眼。韓國人更猛,每人每年喝掉一百五十瓶啤酒加六十三瓶燒酒。相較之下,台灣人酒性還算溫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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