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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1800份农村土壤样品重金属监测结果分析(二)

2.3.3 镉

全省土样重金属镉的陕西省份属监达标率为93.78%(1 688/1 800),关中平原、农村陕北高原和秦巴山区的土壤土样重金属镉的达标率分别为95.44%、99.12%和87.86%,样品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4.541,重金P<0.001),陕北高原镉的测结达标率分别高于关中平原和秦巴山区(χ2=9.729、36.916,果分P=0.002、<0.001),陕西省份属监关中平原镉的农村达标率高于秦巴山区(χ2=28.766,P<0.001)。秦巴山区发现3份镉的土壤高风险土样(检测结果:2.05 mg/L、3.17 mg/L、样品3.36 mg/L)。重金

全省土样镉的测结平均水平为0.150 mg/L,区域间的果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57.299,P<0.001)。关中平原土样镉的陕西省份属监平均水平高于陕北高原和秦巴山区χ2=132.835、79.548,P<0.001),陕北高原与秦巴山区镉的平均水平在区域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932,P=0.047)。

2.3.4 汞

全省土样重金属汞的达标率为99.72%(1 795/1 800)。区域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2.372,P=0.280),未发现汞的高风险土样。

全省土样汞的平均水平为0.067 mg/L,区域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6.949,P<0.001)。陕北高原土样汞的平均水平高于关中平原和秦巴山区(χ2=16.585、9.175,P<0.001,=0.002),秦巴山区土样中铅的平均水平高于关中平原(χ2=29.615,P<0.001)。

2.3.5 砷

全省土样重金属砷的达标率为99.89%(1 798/1 800)。区域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4.774,P=0.052),未发现砷的高风险土样。

全省土样砷的平均水平为7.749 mg/L,区域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26.563,P<0.001)。关中平原土样砷的平均水平高于陕北高原和秦巴山区(χ2=128.177、170.454,P<0.001),陕北地区与秦巴山区土样中砷的平均水平在区域间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χ2=0.075,P=0.785)。结果见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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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讨论

整体来看,本次监测的1 800份土样的整体达标率为93.17%,从土样达标率情况来看,陕北地区土样达标率最高(98.82%),其次为关中平原(95.22%)和秦巴山区(86.43%)。本次研究的5项单项指标中未发现铅、铬、汞和砷的高风险土样,仅存在3份镉高风险土样,表明目前我省农村土壤整体污染程度较轻、但存在一定风险。

单项指标监测结果显示:

(1)铅:全省整体达标率为99.56%,达标率关中平原>陕北高原>秦巴山区(P<0.01);平均浓度关中平原>秦巴山区>陕北高原(P<0.01)。可以看到虽然关中平原铅的达标率为100%,但是关中平原铅的平均水平是其他2个区域的2~4倍。铅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皮肤等多种途径进入机体,损伤神经、造血、泌尿、骨骼等多系统脏器,其中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尤为严重且铅的神经毒性无明显阈值,铅是一种蓄积性毒物,儿童、胎儿和孕妇最易受到危害[6,7],因此,在关注超标土壤的同时,也要警惕关中平原可能出现铅超标的风险。

(2)铬:全省整体达标率为99.83%,关中平原和陕北高原未发现超标土样,仅秦巴山区存在3份超标土样;平均浓度水平关中平原和秦巴山区均>陕北高原(P<0.01)。铬对人体及动物有毒性作用[8]。结合同期全省水质监测结果[9],笔者认为应该更加重视由于水中六价铬造成的人体损害。

(3)镉:全省整体达标率为93.78%,我国多地均面临土壤镉污染问题[10,11],镉在本次监测的5项指标中的达标率也最低,秦巴山区镉超标土样最多,且存在3份高风险土样,区域达标率陕北高原>关中平原>秦巴山区(P<0.01),表明秦巴山区局部地区已经受到较为严重的镉污染,关中平原超标率较高的同时平均浓度水平要高于其他2个地区,提示应当尽快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秦巴山区和关中平原的镉污染问题。

(4):全省整体达标率为99.72%,关中平原和陕北高原各发现1份土样超标,秦巴山区3份土样超标;全省平均浓度水平陕北高原>秦巴山区>关中平原(P<0.01)。汞的污染程度较轻。

(5)砷:全省整体达标率为99.89%,仅关中平原发现2份超标砷土样;平均浓度水平关中平原>陕北高原>秦巴山区(P<0.01)。关中平原出现砷超标问题,可能与其局部地区为传统的砷病区有关,在项目组开展的饮用水监测工作中,也发现了砷超标的水样[9],因此,未来工作的重点要持续关注砷病区的砷超标问题。

综上所述,从不同单项指标来看,陕西省农村土壤整体受到铅、铬、汞和4项重金属污染的程度较轻,超标率均不足1.00%,且均没有出现高风险的土样,同时期食品重金属监测结果也提示蔬菜受到砷、汞的污染状况较轻,均提示上述4项指标的土壤污染状况风险可控,采取措施相关土地仍可作为农作物生长土地长期使用;全省土样镉超标较为严重,是影响陕西省整体土质最主要的原因,影响较为严重的区域是秦巴山区,其次为关中平原。

上述污染可能与周边工矿企业污染和大量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化肥和农药有关。镉污染最为严重可能与其用途最为广泛有关,镉可以通过含镉污水直接污染土地,也可通过机动车辆排放及工矿企业生产的含镉粉尘的气体进入大气后也可通过雨水淋洗或重力沉降间接污染了农村土地。在此次监测的基础上,项目组正在与环保部门配合开展《陕西省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未来土壤改善工作的重点靶向指标为重金属镉。从不同区域来看,陕北地区土壤污染程度最轻;关中平原除镉以外,其他指标超标率较低,但多个指标的平均浓度高于其他地区,这可能与关中平原人员密集、工业企业密集有关。未来应当持续开展监测工作,并积极采取安全利用措施,警惕局部地区可能出现的偶发土壤污染状况;秦巴山区超标种类多,频次较重,且存在高风险指标,表明秦巴山区局部地区存在较高的污染风险,应当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近期的土壤改善工作的重点地区是秦巴山区。

由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的发布时间晚于项目实施的启动时间,新标准中新纳入的铜、镍和锌3项指标未被纳入到本次调查,将在未来的项目实施中予以调整。项目组已将监测发现的超标土样具体点位提供给环保、农业等有关部门,未来项目组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土壤改善工作,监测工作也将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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