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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1800份农村土壤样品重金属监测结果分析(一)

目的陕西省份属监 掌握陕西省农村土壤卫生状况,为下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土壤修复提供科学依据。农村方法 于2016-2018年累计对陕西省90个涉农区县的土壤农田土壤开展现场调查和重金属铅、铬、样品镉、重金汞和砷的测结含量检测。数据按照关中平原、果分陕北高原和秦巴山区分别统计、陕西省份属监分析与评价。农村

结果 3年累计采集监测土壤样品1 800份,土壤土样整体达标率为93.17%,样品陕北高原土样整体达标率(98.82%)分别高于关中平原(95.22%)和秦巴山区(86.43%)(P<0.001)。重金全省土样中铅的测结达标率为99.56%。土样中铬的果分达标率为99.83%,铬超标土样全部来自秦巴山区。陕西省份属监土样中镉的达标率为93.78%,关中平原(95.44%)和秦巴山区(87.86%)土样中镉的达标率较低,秦巴山区存在3份镉高风险土样。土样中汞的达标率为99.72%。土样中砷的达标率为99.89%,砷超标土样全部来自关中地区。结论 陕西省土壤中重金属铅、铬、汞和砷的污染水平较低,局部地区重金属镉的污染较为严重,3个地区土壤状况呈现明显的地区特征。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土壤污染防治,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并已经作为重大环境和保护民生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已于2019年1月1起正式施行。为了掌握陕西省农村土壤环境现状,项目组自2016起开展陕西省土壤重金属监测调查。此次结合最新发布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对监测结果开展评价,为下一步因地制宜的、科学合理的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2016年-2018年,在陕西省全部设区市(10个)所辖的102个涉农区县中选取90个区县开展监测工作,每年监测30个项目区县,每个监测区县随机选择5个乡镇(不含城关镇),每乡镇随机选取4个行政村,累计监测了1 800个行政村。监测乡镇和行政村的选择严格遵循简单随机抽样。

1.2 检测内容

在每个行政村采集1份农田土壤样品(以下简称“土样”)送实验室开展检测,检测指标包括铅、镉、铬、汞和砷。

1.3 土样采集、检测与评价

1.3.1 土样采集、保存和运输

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2]。在7-8月间(避开下雨天)在每个监测点采集5~20 cm深表层农田土壤1份,采集时在1 m2范围内按照5点取样法采集土壤混合为1个样品,采集总量不少于1000 g。

铅、镉的测定按照《土壤样品中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3]或《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0)[4]进行;铬的测定按照《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5]。

1.3.2 评价标准

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以下简称“筛选值”,超过该值,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环境可能存在风险,应当采取安全利用措施)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以下简称“管制值”,超过该值的土壤污染风险高,应当采取严格管控措施),结果见表1。开展结果评价,检测结果高于筛选值为不达标,高于管制值为高风险。按照不同区域对检测结果分别评价(关中平原包括西安市、铜川市、渭南市、咸阳市和宝鸡市;秦巴山区包括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陕北高原包括延安市、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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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质量控制

检测实验室通过了计量认证,建立了实验室管理制度,检测仪器、器械和标准进行定期校准,定期进行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参与人员由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组织培训。

1.5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25.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统计分析。定性资料的组间比较采用卡方检验,期望值小于5时,采用Fisher’s精确检验;定量资料符合正态分布组间比较采用方差分析,不符合正态分布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非参数检验(Kruskal-Wallis test),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在2016-2018年全省每年采集检测土样600份,关中平原、陕北高原和秦巴山区累计采集并检测土样900份、340份和560份,合计1 800份。其中水田土样32份,其他(水浇地和旱地)1 768份。

2.2 整体达标情况

全省土样整体达标率为93.17%(1 677/1 800),区域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2.999,P<0.001),陕北高原土样整体达标率分别高于关中平原和秦巴山区(χ2=8.777,40.132,P=0.003,<0.001),关中平原的达标率高于秦巴山区(χ2=35.657,P<0.001)。结果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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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单项重金属指标检测结果

2.3.1 铅

全省土样重金属的达标率均为99.56%(1 792/1 800)。区域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1.267,P=0.002),未发现铅的高风险土样。

全省土样铅的平均水平为9.680 mg/L,区域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40.738,P<0.001)。关中平原土样铅的平均水平高于陕北高原和秦巴山区(χ2=350.688、191.253,P<0.001),秦巴山区土样中铅的平均水平高于陕北高原(χ2=92.693,P<0.001)。

2.3.2 铬

全省土样重金属铬的达标率为99.83%(1 797/1 800),区域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4.671,P=0.037),未发现铅的高风险土样。

全省土样铬的平均水平为57.100 mg/L,区域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0.204,P<0.001)。关中平原和秦巴山区铬的平均水平高于陕北高原(χ2=172.955、76.452,P<0.001),关中平原与秦巴山区铬的平均水平在区域间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χ2=4.409,P=54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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