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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貴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遭判無期徒刑,纏訟16年歷經3次逆轉終於無罪定讞

男子林金貴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林金遭判無期徒刑定讞,貴被再審獲判無罪,控槍再審更一審又改判無期,殺計司機再審更二審去年改判無罪,程車纏訟最高法院昨(11)日正式駁回檢方上訴,遭判終於全案定讞。無期無罪

全案起於,徒刑2007年5月9日晚間9時35分許,年歷逆轉高雄鳳山一起計程車司機遭開槍殺害,經次5個月後警方逮捕林金貴,定讞認定林金貴涉案,林金但林金貴手機發話訊號在案發後65分鐘雖,貴被出現在距案發現場77.5公里的控槍台南市佳里區,但是殺計司機警方不採信林金貴的不在場證明,依目擊證人指證等事證移送,林金貴當時無法提出不在場證據,案經高雄地方檢察署依殺人等罪嫌起訴。

根據平冤協會的案情整理,檢方主要依據是現場2名男子與1名未成年秘密證人的指認,以及1名並未出現在案發現場的按摩女子證詞,該女於警方詢問時,透過查緝專刊監視器畫面指稱該人為林金貴。本案兇槍並未扣案,車上所採集的指紋排除林金貴,毛髮也無從證明為林金貴所有,林金貴也通過測謊。

林金貴遭逮捕到案後,始終喊冤不認罪,表示自己不曾開槍殺人。

纏訟16年,歷經3次逆轉關鍵在「頭髮長度」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都認定林金貴殺人罪成立,歷審均依殺人等罪判處林金貴無期徒刑,最高法院2010年間駁回上訴定讞,林金貴也因此遭到關押。

林金貴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本案凶嫌的「頭髮長度」為關鍵,林金貴提出案發前2個月的大頭照等事證,未經原確定判決審酌而屬新證據,並足以動搖認定事實的基礎,於2017年4月18日裁定再審開啟並停止刑罰,林金貴關押9年餘獲釋。

高雄高分院再審於2018年間判決林金貴無罪,理由包括經檢視林金貴2007年1月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所附照片、2007年3月間拍攝的大頭照,可見林金貴當時髮長僅止於耳上。判決指出,依醫院鑑定,林金貴當時拍大頭照到案發的2007年5月間,頭髮不可能那麼快,變成披肩的長髮,與案發時監視錄影器拍到的凶嫌不符,且該影像模糊不清、證人前後供詞不一,難以對林金貴定罪。

不過案經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再審更一審,依林金貴提出的短髮大頭照非原始檔、有證人證實林金貴有槍、案發時蓄髮和緝凶畫面相符等證據,2020年12月間逆轉判決,再次判林金貴為無期徒刑。

林金貴不服,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2021年11月撤銷再審更一審判決,發回更審。再審更二審認為,更二審認為,林金貴3月到相館拍攝半身照,髮長都在耳上,按頭髮生長速率,5月案發時頭髮不可能長到凶嫌長度;且目擊證人於案發後五個月才指認林為凶手,不符指認程序,認定林金貴不是凶嫌,判決無罪。

再審更二審並指出,法務部調查局、刑事警察局比對相關照片,均無法認定案發現場監視器影像中的凶手就是林金貴,且無法認定凶手是否戴假髮;警方在案發現場蒐集的扣案槍彈、毛髮、指紋等跡證,也都難以認定與林金貴有關。

再審更二審採信林金貴的不在場證明,也認為2名目擊凶嫌逃逸的證人是案發後5個月才指認林金貴,但指認程序不符規定,且2人偶然追趕凶手並受亮槍威嚇,因受「凶器聚焦效應」而未能清楚聚焦看清凶手長相、特徵,指認恐因未與真實相符;全案證據不足,改判無罪。

根據最高法院新聞稿,檢察官始終未能提出客觀跡證以證明被告確有出現在案發現場,提出不利被告的供述證據,經再審更二審審理,發現蒐證程序有諸多嚴重瑕疵或內容不實,無從作為對被告不利認定的依據。最高法院表示,欠缺積極證據,又有堅強的不在場證明,自不得為不利被告的認定,以免造成冤獄。

再審更二審依無罪推定原則,適用嚴謹證據法則,詳予調查釐清,合乎法律規定,因此駁回檢察官的上訴。

  • 2007年05月09日:案件發生,5個月後林金貴遭到逮補關押
  • 2010年:最高法院駁回林金貴上訴,林金貴無期徒刑定讞
  • 2015年02月05日:林金貴第一次再審聲請
  • 2016年03月17日:林金貴第二次再審聲請
  • 2017年04月21日:再審開啟,林金貴獲釋
  • 2018年08月07日:再審判決無罪
  • 2020年12月03日:再更一審改判有罪
  • 2022年08月30日:再更二審再次無罪
  • 2023年01月11日: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無罪確定

平冤協會:堅持清白與家人支持才能成功

一路協助林金貴的冤獄平反協會表示,林金貴於2007年遭逮捕後,始終喊冤,入獄服刑也未放棄,積極為自己清白而努力,在獄中四處求援,而家人堅信林金貴的清白,本案關鍵的不在場證明,再審之新證據「林金貴半身照」,正是林金貴胞姊於2015年發現,因而開啟救援的契機。因為有林金貴對清白的堅持與林大姊對家人的付出,本案才有機會在今日無罪確定。

《三立新聞》報導,而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表示,昨天無罪判決的結果出爐時,林金貴正在工作中並未多談,口氣聽起來相當平靜,對於法院最終判決無罪表達感謝之意,後續也會由律師團繼續協助聲請刑事補償;林金貴之前被判刑坐監9年共計3116天,若依國家補償每日3000元到5000元計算,最少可獲得934萬到1558萬不等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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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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