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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法院获全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

9月4日,潘集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区法全省潘集区人民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院获成为我市七个基层法院唯一一家,案件标志着潘集区人民法院在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上走在了全省前列。繁简分流

近年来,机制潘集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改革若干意见》,大力推行了繁简分流改革,示范在刑事、潘集民商事、区法全省执行案件的院获立案送达、开庭审理、案件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全面全程提速提效,繁简分流促进了司法资源配置优化和审判专业化、机制规范化、改革高效化,缩短了审理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今年1至7月,潘集区人民法院收案5204件,结案4373件,结案率84.03%,同比分别上升57.5%和64.6%。各类速裁团队审结案件807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18.5%。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限16.47天,比去年同期缩短10.13天,最短审限仅为1天。据淮南中院通报,今年1至7月份,在11项基础类指标中,有八项第一、二项第二、一项第六,质效得分92.63,高出第二名5.07分,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名,结案率位居全省法院第4名。

(记者 柏 松 通讯员 余占胜 编辑 汤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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