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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69个建设项目推进慢 有项目无法如期投产

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项目工程等69个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审计署审计署今天发布的建设《关于2015年6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披露了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三大类问题。

审计署称,项目项目此次审计涉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6个中央部门,推进包含中央企业;还对“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进落实情况给予关注。据公告介绍,无法审计共抽查了362个单位和258个建设项目,涉及投资额7149.06亿元。

滞后项目涉及资金超1500亿元

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项目是期投国家“十二五”重点项目,计划2016年底建成投产。2014年7月,审计署国家能源局核准批复项目总投资约152.98亿元。

审计发现,建设截至2015年5月底,该项目整体形象进度仅完成14.6%,码头及接收站工程形象进度完成30.43%,输气管道工程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尚未开工。

综合评价这一项目,项目项目审计署说,该项目预计无法如期建成投产。

这是推进审计署披露的69个推进缓慢建设项目中的第一个。

吉林省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以下简称长西铁路)项目是无法发改委2014年5月在基础设施领域首批推出的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营运的示范项目之一,也是吉林省首条民营控股的铁路建设项目。2014年6月,期投该项目获得发改委核准。

公告说,审计署截至2015年6月末,因百强集团(工程出资方之一)未能落实注资来源,应于2014年开工的长西铁路至今仍未开工。

2013年,建设长春市儿童医院门诊住院楼扩建项目获得批复。按照批复,项目项目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为门诊住院楼扩建项目的建设周期,项目计划投资3.5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7500万元。

审计署说,由于该中心未及时推动项目建设,截至2015年6月,项目未开工,中央财政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共计7858万元闲置1年以上。

公告对69个项目全部进行了公开,除了前述项目外,还有安徽芜湖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北京市京台高速项目、江苏省204国道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贵州省47座中型水库项目等。

青海两地骗取中央资金6000万元

公告称,审计发现8个部门、单位存在申报或使用财政性资金不规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涉及金额413.11亿元。

2012年6月和2014年7月,青海省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和海南藏族自治州向财政部、教育部上报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海东地区和海南州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审计发现,两地获得6000万中央补助是通过在项目申报书中提供虚假国有土地使用证方式获得的。

通过弄虚作假方式获取中央资金的还有四川省酿酒研究所。该研究所通过弄虚作假方式,获得国家财政补贴315万元。

2012年9月,重庆市长寿集团经发改委批准,发行企业债券8亿元用于建设桃花新城阳鹤山片区公租房项目。但是,审计却发现,截至2015年6月,长寿区桃花新城阳鹤山片区公租房项目尚未实施,募集的8亿元债券资金被长寿集团用于其他事项。

公告还披露了广东省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到位、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编制不及时导致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大量结存、浙江省未及时将中央专项资金1.5亿元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预算13亿元尚未执行等典型案例。

中铁总公司审批制度流于形式

根据审计署介绍,这次审计还专门针对中央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7个部门、单位在项目审批制度、简政放权及涉企收费等方面落实中央政策要求不到位。针对这个问题,审计署公开披露了7个典型案例。

审计署认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变更设计审批效率不高、监管不到位,审批制度流于形式。

公告称,审计抽查172个I类变更设计发现,有142个批复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涉及投资28.82亿元,平均批复时间为145天,其中超过180天的有38个,涉及投资5.66亿元。审计署认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做法违背了《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定。

公告说,由于变更设计批复不及时,对部分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控制造成不利影响,兰渝铁路桃树坪隧道I类变更设计2013年3月上报后,中国铁路总公司至今未正式批复,该隧道应于2010年完工,但目前仍在建设中,施工单位垫资、欠款达4.63亿元。但与此同时,上述变更设计中,有109个项目完工时间早于批复时间,审批制度流于形式。

负责全国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由国家能源局委托给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社团机构)代管,将36个中心站和357个常设项目站挂靠电网和发电等企业。

不仅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制不顺,而且还发现违规收费问题。据审计署介绍,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20个质监站2012年以来违规收费3.67亿元,违规开展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监工程师、工程员”资格认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应在2014年12月底前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审计署说,截至2015年6月,科技部等3部门尚未出台修改完善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使得部分互联网、文化创意、物流企业等不能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制约了国家政策的实施效果。

此外,审计还发现,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青岛海关下属企事业单位依托部门影响经营与部门履职密切相关的业务并向企业收费;辽宁省未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内蒙古未及时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政策等。

本报北京7月2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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