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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崇拜"心理作祟 催生形形色色"关系骗子"

    ●关系,崇拜催生在很多人眼里,心理形形作为一种特别资源,作祟是色色通往权力的“天梯”

     

  邱 炯绘

    如果有人声称,能帮忙把死刑犯活生生地“捞”出来,关系你信吗?说这话的特权人叫刘宁,声称自己与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很熟”。崇拜催生

    6月20日,心理形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祟刘宁神情黯然地站在被告席上,色色一审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关系而他谎称可以“捞”出来的特权死刑犯,早已被依法执行死刑。崇拜催生

    安排入学、心理形形调动工作、包办户口、打赢官司……“帮忙跑关系办事”的骗子越来越多,隐蔽性也越来越强。以海淀区法院刑一庭为例,仅今年四五月份就受理此类案件15件18人,占同期诈骗案的近1/3。每年七八月,则是求学类“跑关系”诈骗的高峰期。

    借“最高法院领导”行骗
相信刘宁神通广大,她救夫心切,70万元打了“水漂儿”

    朋友圈中,刘宁曾以“神通广大”出名。不仅仅因为他租住在北京钓鱼台宾馆,而是他宣称与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很熟”。

    2004年7月,因丈夫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天津妇女李清(化名)焦急万分。她四处托人,试图为丈夫争取从轻。通过侄子,再通过侄子的同事,她终于打听到了刘宁这位“能人”。

    这天,李清与侄子等一行五人,来到钓鱼台宾馆清露堂拜会刘宁。听了李清的介绍,刘宁丝毫没有犯难。他声称自己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领导都很熟,可以找他们协调此事。

    “这事啊,只要让领导签个字就行了!”刘宁的话,让几乎绝望的李清自认为找到了“救星”。

    当然,托人办事不能白办。几天后,刘宁主动给李清的侄子打电话,索要经费50万元。李清再次从天津来到钓鱼台宾馆,提着一书包钱。

    见到50万元,刘宁拍了胸脯:过两天就上天津!肯定把事办成。

    9月16日,刘宁真的来到天津,了解李清丈夫的情况。同行的,还有一个所谓“领导秘书”。天津之行后,他们就再没有与李清主动联系过。两个月后,李清的侄子好不容易联系上刘宁,后者即称此事已到检察院,还需要20万元打点。

    救夫心切,李清只得从亲戚处又借了20万元,三上北京。

    钱到手,刘宁又一次拍了胸脯:钱够了!春节前肯定让人回家……

    李清在家等啊等啊,等过了春节,等到了夏天,丈夫也没回来。刘宁却再也联系不上了。

    2005年6月,李清的侄子终于在钓鱼台宾馆堵住了刘宁。刘宁此时“死猪不怕开水烫”:70万元办事花完了!事办不成,也没钱可还。无奈之下,李清决定报案。骗子刘宁由此落入法网。目前,该案正在二审。

    “这类‘跑关系’诈骗有两大危害。”有17年刑事审判经验的海淀区法院刑一庭庭长朱军说,一方面受害人钱财被骗;另一方面,极大地败坏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一些群众听信罪犯的话,认为只要花钱托“关系”,就可以无视国法。

    特权崇拜心理
封建历史遗留下来的特权崇拜思想与权力文化,为犯罪提供了生存土壤

    朱军介绍,近年来,像刘宁这类“跑关系”诈骗案多了起来。诈骗名目很多:办理子女入学、安排工作、打赢官司、承包项目、低价购房等等。骗术虽不高明,大多却能轻易得手。

    “跑关系”诈骗,手段如出一辙:受害人遇到什么棘手的事,他们就声称有什么样的“关系”;之后,以请客送礼、打点人情、差旅花销、手续费等名义,明目张胆索要钱物;钱物到手后,便销声匿迹。

    并不高明的骗术,为何屡屡得手?

    海淀区法院刑一庭覃法官,近几年办理了大量此类案件。他认为,封建历史遗留下来的特权崇拜思想与权力文化,为该类犯罪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当前法制不完善与民众法律意识的淡薄,在一定程度上为其提供了有利条件。

    “关系”作为一种特别的资源,在很多人眼里,是通往权力的“天梯”。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教授李锡海在其《文化与犯罪研究》一书中分析,在封建宗法制度传统体系下,以家族血缘关系为核心,围绕某种行政权力,形成了由亲缘、乡缘、学缘、业缘等特殊社会关系组成的“关系网”和“特权圈”。

    一方面是依然很有市场的特权崇拜思想,一方面却是并不完善的法治环境。覃法官说,由于对一些行政、司法权力缺乏有效监督,违法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这使得一些人的守法意识受到冲击。每遇有事,首先想的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希望通过特权关系网走“捷径”。再加上对特权的盲目崇拜,受骗人降低了警戒、防备心理,更易上当。

    “能人”的“画皮”
住高档宾馆、开高档车、穿名牌衣,消除受害人疑心

    为了增加可信度,这些“关系骗子”想方设法为自己披上“美丽的画皮”。

    比如,杨俊东诈骗案。仅有中专文化的他,是无业游民,却轻而易举骗得20万元及两部手机。因为他冒充安徽省委组织部干调处副处长,权力“光环”让受害人对他深信不疑。

    覃法官说,这类罪犯要么为自己虚构某种显要身份,要么假称与相关领导有特殊社会关系,比如亲朋好友等。就现有案件来看,后者居多。有的还安排受害人与假“领导”见面吃饭。

    除了身份,还有“行头”。这些“关系骗子”有的长期租住高档宾馆写字楼、开高档车、穿名牌衣,消除受害人疑心。

    覃法官说,骗子们很善于利用不知情的中间人来骗取受害人的信任,有的还是多重中间人。

    当然,骗子再狡猾,也难逃正义!这些“关系骗子”终会为自己的犯罪付出代价。

    警惕“高招”骗局
家长花钱托到关系,盼望改变孩子的命运,“关系骗子”乘虚而入

    6月、7月,高考及录取如火如荼。一些家长眼里,只要能花钱托到关系,或许就可以改变孩子的命运。“关系骗子”乘虚而入,以有内部指标、办理军校生和特长生等名目行骗,屡屡得手。

    海淀区法院刑一庭统计,与上学相关的诈骗大约占“跑关系”诈骗的30%。今年4月宣判的王跟命等人,就通过谎称帮人上军校、上大学,从4位受害人手中骗到95万元巨款。

    7月6日,北京东城区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跑关系”诈骗案。陈某以“有关系”办“高考移民”及安排工作为由,骗取142万元。他说:“北京分数线低,家长都想给孩子弄个北京户口来高考。”

    长期调研“跑关系”诈骗案,覃法官认为两类人群最易上当:一是急。有与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棘手事宜需要办理;二是窄。社会关系面不广,认为托关系解决问题是“最佳途径”,且对相关法律、政策知之甚少。

    他提醒公众“一定要注意核实”。“关系骗子”很会制造假象。比如,让受害人在高档场所与所谓“领导”见面、填所谓的表格、正式面谈等等,来消除受害人的怀疑。“当然,不让‘关系骗子’有机可乘,最重要的是不要什么都认关系,不要贪图法外利益。守法,就是最好的自我保护。”覃法官认为,要进一步完善对“公权力”的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无处遁形。(吴 兢 李 可 覃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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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诈骗公私财物的,视其涉案数额和情节严重,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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