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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令第9号发布

据嘉兴发布

嘉兴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令第9号

一、嘉兴全市所有村庄、市冠小区、状病组令单位、毒肺导小第号酒店(宾馆)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炎防人员进出一律测温,控领并出具有效证件。发布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嘉兴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市冠

二、状病组令居民出现发热、毒肺导小第号咳嗽等症状,炎防必须及时就诊,控领并第一时间向村、发布社区报告。嘉兴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三、即日起凡从嘉兴市外返回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报告自己在过去14天内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即日起凡在嘉兴就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五、“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六、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七、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禾(特殊人员经批准的除外)。对已经返禾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行医学隔离观察等管控措施。
八、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定六大管控机制,切实落实“出入口受控进出”机制,省道、市道、县道、乡道、村道等各卡口要按规定对过往人员和车辆逐一筛查登记、逐一管控到位,不得违规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
九、建立市与县(市、区)防疫政策和重大工作举措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全市疫情防控重大政策协调统一、重大举措步调一致,杜绝各自为政、自行其是的现象。
十、各类重点管控人员要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排查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接触史、治疗史、病情等情况,违者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嘉兴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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