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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疫情升溫,股東會是否改採線上進行?金管會表示有5大困難

因台灣本土案例屢屢創高,本土為避免群聚今年股東會是疫情否採線上進行,成為一大焦點。升溫示而金管會發出聲明表示,股東改採線上股東會面臨5大困難,會否會表分別是線上:股東身分認證困難、線上斷訊責任歸屬、進行金管同步計票有困難、大困在線最大人數有限制及股東表決權有待釐清。本土

全球為防範疫情擴散,疫情國際企業股東會採線上、升溫示實體混合進行已久,股東改採如股神巴菲特旗下波克夏海瑟威。會否會表而Levi Strauss則為防疫被迫首次採全線上舉行。線上其實,進行金管台灣自2005年,早有股東會數位化呼聲,但直至今日台灣在法規、技術上仍停滯不前,今(19)日朝野立委盼金管會把握契機,要立刻進行法規、技術上的調整,把危機變轉機跟上國際數位化浪潮。

考量疫情股東會改線上?金管會:恐有5大困難

(中央社)本土疫情升溫,股東會舉辦形式陷兩難。金管會表示,即使法規面找到線上舉辦的解套方案,股務機構反映線上股東會將有股東身分認證、同步計票、資訊系統容量與視訊斷訊責任歸屬等5大作業困難或疑慮。

本土疫情持續擴大,適逢上市櫃與興櫃公司股東會旺季,經濟部與金管會17日召開因應會議,初步決議將援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規劃「延期」或「視訊」2方向,延長期限交由金管會決定。

不過,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今天表示,股務機構已反應若採取視訊股東會,實務上將碰到諸多困難點,包含股東身分認證困難;視訊斷訊處理與責任歸屬難釐清;若股東票數多,同步計票不易;資訊系統須容納同時在線的最大容量,恐有技術面限制等。

蔡麗玲說,目前金管會仍採強化實體股東會防疫措施方向處理,並呼籲投資人多採用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至於證交法規定,上市櫃與興櫃公司須於6月底前召開股東會,金管會仍希望各公司盡量以會場分流與強化防疫等措施因應,在6月底前召開股東會。

蔡麗玲表示,若開放股東會延期,公司就須重新進行停止過戶等前置作業,有實務面問題;不過,若因為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公司仍須延期舉辦,是否根據證交法開罰24萬元至480萬元罰鍰,金管會將會視個案情節斟酌處分。

因應雙北三級警戒,金管會已督促各公司強化六大措施。

第一,股東進入會場採實名制,留存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並填寫健康聲明書;

第二,公司應妥善規劃報到、進場及散場動線及控管人流;

第三,股東會會場座位安排,應採梅花座或間隔座法,並請股東入座於固定座位,座位間隔宜保持1.5公尺以上距離。

第四,設置備用會場或戶外搭建帳篷,都應讓股東可全程掌握開會動態,並可發言及投票表決;

第五,加強股東會現場消毒;

第六,如公司要變更股東會場地,應依公司決議程序公告辦理。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明天也將赴立法院財委會專案報告「因應防疫需求,研議股東大會改由線上召開之可行性」,根據今天提前出爐的報告內容,金管會條列線上股東會的5大實務作業困難與疑慮。

第一,現行電子投票,至少有28天可投票期間,以憑證登錄身分驗證沒有困難;不過若股東參加線上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及臨時提問,於線上即時執行身分認證會有困難。

第二,如因公司端或股東端可歸責因素中斷視訊,或電信線路、設備故障等原因導致股東無法行使投票權,是否影響股東會決議效力與相關責任歸屬,將成問題。

第三,線上股東會可能同時有數千或數萬以上股東參與,同步計票是一大挑戰,若股東已經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卻再於線上投票,如何即時統計驗證會有困難。

第四,上市櫃公司股東人數眾多,資訊系統不一定能同時容納數千或數萬股東同時上線、投票及提問。

第五,受託代理人、徵求人或受託人可否透過線上參與股東會、代理股東表決權屬於何種方式出席,都有待釐清。

線上股東會國際行之有年 台灣數位轉型牛步

國外股東會走上數位化,早已行之有年,也形成實體、線上並行的混合制,去年又因疫情改全採線上方式。如,股神巴菲特旗下波克夏海瑟威的年度股東會議。

另一方面,因應疫情擴散,流行牛仔服飾Levi Strauss於去年舉辦首次線上股東大會,高層坦言不太習慣,他們過去總利用此會議總結去年表現,但因疫情轉而將重點放在如何面對疫情衝擊。

Levi Strauss高層也透過媒體表示,與實體形式相比,視訊股東會的花費低上許多。此外,股東必須事先提交問題好讓高層有所準備,而不像過去一樣現場即時問答。

諮詢機構ISS Corporate Solutions數據顯示,今年迄今至少920家美國企業宣布召開線上股東大會,超越去年總數283家。目前科技來促進與股東有更好互動,包括以下幾種內涵:

  1. 提供虛擬的股東會議,在線提交問題和投票
  2. 公司提供年度股東會議的即時網絡直播。
  3. 會議結束後,可在投資者網站上獲得整個年度股東大會的影片和錄音檔。

財團法人指南法學文教基金會針對《運用數位化股東會之法理與實務探討》研究指出,若數位化轉型處理不當,除了可能損害部分股東提問與投票權益外,還可能違反法規,因此主管機關的態度是一大關鍵。

指南法學文教基金會說明,早在2005年台灣就有電子化股東會的呼聲,並有電子召集通知的法源基礎。不過,經過了十多年,台灣數位化股東會進程仍牛步不前。其中發現,公司端實行困難有:

一、股東與公司誘因不足

若投入的資源過多而與紙本通知相較並未有大幅減少,公司將不願採用電子通知,反而以傳統紙本寄送較為單純。 另一方面,公司資本規模大小、股東人數多寡、負擔股東會開會成本能力等因素,將影響公司是否採用電子通知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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