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

歐盟擴大前奏曲(上):「哥本哈根入盟標準」一體兩面,加入歐盟沒想像中簡單

前盧森堡總理榮克(Jean-Claude Juncker)在2014年獲選為2015-2019年歐洲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歐盟 簡稱執委會)主席,他隨即向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表態:「歐盟未來五年不會再擴大(Enlargement)」,前奏曲上他主張歐盟2003-2013年間接納13位新成員,哥本需要多一點時間統整當前擴大成就,哈根是入盟入歐故擴大政策(Enlargement Policy)沉寂數年。

直到其繼任者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推動下,標準以及近期烏俄戰爭的體兩影響,歐盟擴大終於又成了各界焦點。面加盟沒為此,想像來梳理何謂歐盟擴大政策與第三國加入歐盟流程,中簡並試著分析烏克蘭加入歐盟的歐盟潛在困難。

歐盟擴大之流程、前奏曲上政策功能與意涵

歐盟透過統合運動,哥本團結、哈根統整會員國凝聚力之餘,入盟入歐也吸引第三國加入其中,藉此擴大歐盟的結構,而其擴大政策相關內容敘述如下。

一、擴大政策之法源與加入流程

歐盟擴大政策之基礎為歐盟條約(Treaty of European Union;TEU)第49條,即俗稱的「入盟條款」,第三國可基於此法向歐盟提出申請,而歐盟有義務受理。按第49.1條表示,欲加入歐盟之第三國應尊重歐盟條約第2條所述之精神,也就是人性尊嚴、自由、民主、平等、法治與人權等元素,而加入流程大致能分成四大階段:

(一)遞交申請:歐洲國家若要加入歐盟,應由該國派駐在歐盟的大使,向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簡稱理事會)輪值主席遞交入盟申請,而申請國也應周知該國議會與歐洲議會。

(二)授予候選國地位:理事會內部的「一般事務理事會」(General Affairs Council;GAC)拿到申請後可請求執委會,按照「哥本哈根入盟標準」(Copenhagen Criteria)的政治民主、市場經濟與服從歐盟既存法規(Acquis Communautaire)等三大原則,判准第三國是否達到加入歐盟之標準,執委會將於評估後發佈「意見」(Opinion),若能力達標,執委會建請一般事務理事會給予「候選國地位」(Candidate Status),若由27個歐盟會員國元首組成的「歐洲高峰會」(European Council)也贊同理事會的投票結果,那麼,申請國將擁有候選國地位。

多元觀點 等你解鎖
付費加入TNL+會員, 獨家評論分析、資訊圖表立刻看 首月一元插圖149 元 / 月1490 元 / 年送 2 個月到期自動續訂,可隨時取消,詳情請見訂閱方案 查看訂閱方案 已是會員? 登入

分享到:

京ICP备19007577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