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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戶籍未遷離 即日起屋主可線上申請遷至戶所

部分房東因擔心房客於租屋處獨立設戶籍,房客搬遷後戶籍未遷出,戶籍導致無謂麻煩,未遷屋主造成實務上有房東以租約或口頭方式禁止房客設戶籍。離即內政部今(13)天表示,日起依據「戶籍法」第50條第1項規定,可線房客搬家戶籍未遷出,上申房屋所有權人可依法申請將房客戶籍遷至當地戶政事務所,請遷房東實際上無需擔心。至戶

內政部指出,房客為了讓房東更放心讓房客設籍,戶籍即日起增加線上服務,未遷屋主當房客搬遷而未遷出戶籍時,離即房屋所有權人只要掃描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日起以及同意戶所運用「地政資訊網際網路查詢系統」查核確認房屋所有權內容,可線經戶所查證房客確實已遷離戶籍地,並辦理後續行方查詢無法查到,就會將房客全戶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

內政部說明,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已有明文規定房東不得拒絕房客設籍,目的是在保障房客就學與申請各項社會福利的權利,以安定房客家庭生活所需,是有利租賃雙方的好事情。這次加強房東線上申請房客遷移戶籍服務,房東可以更放心的讓房客於租屋後遷入戶籍,有助雙方建立更好的租客關係,達成雙贏的效果。

內政部強調,租屋市場過往在相關法制不盡完善下,確實累積一些讓租賃雙方彼此不信任的情形,這些年透過法律面與制度面的持續精進,對保障房東與房客權益均有改善。

責任編輯/陳耿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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