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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防治公聽會:性平三法修法勢在必行,學者建議處理機制外部化

從民進黨前黨工爆料遭性騷未獲妥善處理開始,性騷修法行學台灣#MeToo從政界一路燒到學界、防治演藝圈、公聽藝文圈,會性對此,平法民進黨立委范雲、勢必蘇巧慧、建制外林宜瑾、議處劉世芳、理機吳玉琴召開公聽會,部化呼籲即刻修法,性騷修法行學補上性騷擾申訴機制漏洞。防治會中有法學專家指出,公聽在職場、會性教育現場應設立外部處理機制,平法避免怕丟飯碗等不敢申訴的情況發生。

范雲表示,近期#MeToo運動延燒,有演藝人員對女設計師的灌酒與性騷擾、媒體編輯對作者的深夜邀約、名嘴強吻民代、藝術家對行政秘書言語性騷擾,但目前的法申訴管道無法接住所有的受害者,「沒辦法做制度改革是國家的損失,也是失職的作為」,因此需完善法制、給被害人獲得正義的機會。

立委高嘉瑜強調法治面的問題,他提及受害者往往無法在體制內得到正義的伸張,現在保護受害者的機制嚴重不足。蘇巧慧則指出,性騷擾事件大部分都發生在「弱」的一方,性別、年齡、社會資歷都可能是「強與弱」的一環,而弱者受到騷擾、被害之後,如何在這樣的環境之下敢於申訴揭發,是社會文化的問題。因此,他認為除了法律制度的精進外,台灣社會也要有更好的氛圍,讓被害者在發生事件後敢於說出來。

重新檢視性平三法,學者:可設立外部機制

現行針對性騷擾事件有「性平三法」的處理機制,包含《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目前修法已勢在必行,行政院將三法列入立法院下個會期的優先法案,最快8月底送進立法院。而針對不用修法、可以更快達成的部分,衛福部次長李麗芬表示,可以先訂定性騷擾樣態的指引,由雇主、民眾、勞動部、衛福部、教育部一起討論,讓民眾瞭解到,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性騷擾處理方式。

李麗芬接著提及,應檢視目前性平申訴機制的實用性,並強化設立外部機制,申訴機制要讓被害人感覺安全、信任,這是未來努力的方向。

「性平三法不是沒有法」,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郭玲惠指出,有的法規沒執行、有的法規要修正,例如身份區別的部分需要整合,學生踏出校園、性騷擾對象不是學校教職員工,就沒辦法受到《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受雇人如果不在上班時間受到騷擾,也難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

雖然有法律保障,但尤其在職場上,很多受害人因為要保住飯碗不敢申訴,郭玲惠強調,應建立一個公正的單位來處理。再來,很多主管人員誤解《性別工作平等法》,以為被害人申訴才要處理性平事件,但事實上是只要「知悉」就得處理,「非常多問題發生在主管人員性別意識欠缺」。除此之外,「雇主很難自己去調查自己」,因此是否要在職場以外另外設立機制,例如讓地方主管機關承接,也都是可以思考的。「如果行為人是雇主,還期待事業單位依照《性工法》處理是不可能的」,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也提及應讓處理外部化,設立任擇程序。

在教育體系方面,林佳和提出外部處理的做法,他說明歐洲許多國家都設有人權專員,侵害兒童的案件不可由教師兼辦,例如高中以下發生的案件,若行為人是教職員,學校內的體系恐怕無法處理,因此建議把處理程序外部化,讓教育主管機關主動介入督導。

郭玲惠在公聽會上指出,許多個案想要的不是行為人被罰,而是讓他們不要再犯,因此修法的核心在此,不是要加重處罰。他提及性平申訴「只有成立或不成立太簡單」,應避免性騷擾的再發生,並馬上協助當事人,例如心理輔導諮商、法律協助。他強調單獨立法是緣木求魚,儘速整合法規適用上的盲點,彌補法的漏洞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林佳和也同意不需要立一個完整的法律,但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在中央設置反歧視專責機構是必要的,現行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不足以承擔這樣的任務。無論是直接歧視、間接歧視、騷擾、霸凌,都要一併在中央層級的反歧視著墨,每年都要有逐步改善的進度與工作,最重要的是對國會負責。許多國家如西歐、北歐都有這樣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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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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