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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納森法蘭岑:科技消費主義是一具「發自人性的毀滅性機器」

文:強納森.法蘭岑(Jonathan Franzen)

〈我最愛的強納器臭老頭〉

一定有某種不曾存在的物體入侵了世界。發自人性的森法毀滅性機器。
——卡爾.克勞斯(Karl Kraus) [1] 〈涅斯特羅伊與後代〉(Nestroy and Posterity)

強納森.法蘭岑(Jonathan Franzen)

生於一九五九年,蘭岑 美國當代小說家、科技散文作家,消費性的性機《紐約客》雜誌撰稿人。主義自人著有《修正》(The具發Corrections)、《自由》Freedom)、毀滅《純真》(Purity)等長篇小說,強納器以及文集《如何獨處》(How toBe Alone)、森法《到遠方(FartherAway)》、蘭岑《地球盡頭的科技盡頭》(TheEnd of the End of the Earth)。曾獲美國國家書卷獎及普利茲獎提名。消費性的性機

當年選課發生了奇怪的主義自人差錯,大學時期我意外地主修德文。具發以至於後來我在德國度過了兩年——第一年去了慕尼黑,第二年拿傅爾布萊特獎到了柏林。在那之後的歲月我離群索居,和世界的主要聯繫之一就是閱讀報紙。我依賴報紙,但對它又十分憎惡。當時我正企圖要成為一個嚴謹的作家,想要寫小說,類似《紐約時報》這種優良報紙裡也會出現的陳腔濫調和文理不順簡直讓我心煩意亂。我覺得媒體對我感到熱切的議題不夠關注——環境問題、核能武器、消費主義——並且好長一段時間我認為他們賜給雷根總統一把尚方寶劍,讓他為所欲為。那感覺彷彿眾人皆睡我獨醒。就只有我,和卡爾.克勞斯。

我在大學裡讀過克勞斯的作品,然後在柏林時又接觸一次。此人道德信念堅硬無比,對維也納中產階級媒體的批判嚴峻、憤怒,又風趣。他針對兩樣東西道德敗壞的結合,尤其加重火力:少數媒體大亨日益富可敵國,但他們手下的報社卻一直灌讀者迷湯,說社會越來越民主進步,民權越來越強,民智越來越進化,社會漸趨人民共享。這讓克勞斯很抓狂,因為他眼見這些赤裸裸顧著發大財的財團偽裝成偉大的社會平衡家——而且竟然還成功了,只因為他們讓大家都上了癮。

克勞斯聰明、幽默又狂熱,在維也納有一大票粉絲崇拜追隨,他開講讀會時到場群眾多達上千人。七十年過後,我也成了他的粉絲隨眾之一。他用的語句非常艱澀,但是非常引人注目。沒有什麼比堅定的信念更能帶給散文體一道道憤慨的鋒芒,而我完全拜倒其下。因為我也在為自己的寫作尋覓那既憤怒又風趣的鋒芒,因為我對媒體的憤怒而感到孤立無援。我也深受克勞斯認為我們正全員邁向世界末日的信念吸引。當時我們正處於舞槍弄劍末期的冷戰當中,於是我深信世界末日指的是核武戰爭。只要我深信我是正義之方,而世界都是錯誤的——基本上我整個二十歲時期都是這麼認為的——我就完全臣服在他魔法之下。

跨過三十歲的門檻,我就踏入了一片黑暗叢林。早先黑白分明的一切,現在看起來都是灰色的。新聞報社不再像是文化敵手,網路時代降臨後他們也深陷苦戰,記者們一個個失業了。我發現:你知道嗎,其實他們都是努力工作、認真負責地報導新聞的人。他們並未假扮他人的模樣。在語法上犯了點錯我就不斷找他們的碴是我太乖僻偏執。

同一時期,我正經歷著雙親逐漸死去,婚姻也分崩離析,人在經歷了這些事件後——假使你誠實面對的話——是無法仍堅信整個世道都混濁不堪,唯我獨清的。長至三十幾歲中期,人生很坦白地展示給我看,那些曾讓我非常篤定的事,其實我都錯得挺徹底的。一旦發現你對一件事認知有有誤,那麼對其他事情的判斷是否也有錯誤,這個可能性就大大敞開了。

於是我失去了對克勞斯的興趣,雖然我為了想出版作品正著手翻譯他的文字。我放棄了那個計畫,一直到幾年前我遇到其他克勞斯的粉絲。他們鼓勵我再度投向他的懷抱,而我回頭後才發現,比起批判八○年代的報社,他對當今科技和媒體當道的看法更為貼切。由現今看他當年所說的話,簡直是料事如神。他的批判幾乎直接適用於新聞報社的部落格化,以及社交媒體的崛起——他真的在一百多年前就預料到了。即便我自以為已經長大了,擺脫了他獨樹一格的道德確信,我又重拾未完成的翻譯,盡我所能地讓他的文字能讓英語閱讀大眾親近看懂。

克勞斯所寫過、意義對我最為重大的一句話是「Ein Teufelswerk der Humanität」——「發自人性的毀滅性機器」。九○年代中期,由於智慧手機的崛起,以及心理疾病藥物學的影響讓人性逐漸被物質化,我為文學的前途感到憂愁。科技和消費主義兩者相濡以沫、進而接管了我們的人生,我開始思索如何將這件事情描繪出來。它們是多麼撩撥人心又有侵入性,卻又那麼令人欲求不滿。正因為它們無法提供滿足,我們持續對它們索求,又更加重了對它們的依賴。

網路造成的集體迷思和電子產品恆久的刺激,開始腐蝕一種概念,就是人類能夠創作出比方說一本小說。我找到能夠勾勒出這些情景的字句,就是「發自人性的毀滅性機器」。它受消費主義定義,獨攬集權排除了其他生存方式,突然蹦進天地之間,憑藉自體發展的邏輯建構了我們的欲望,充滿破壞性卻又不斷孳息。一言以蔽之:「科技消費主義是一具毀滅性機器」,多虧了克勞斯的啟發。

有趣的是,九○年代有一群立場不同的作家和思想家對這樣的發展越來越警醒。有《無盡的玩笑》(Infinite Jest)[2] 這樣巨無霸長度的小說來對科技消費主義作出反響——裡頭一膠卷的畫面,一旦開始觀賞,就無法停下來。早在九○年代就有跡象指出,機器並不是在替人類服務,反而以它的運作邏輯主導著我們。無論喜歡與否,摩爾定律(Moore’s Law)[3] 說明了電腦功能在兩年半後,將會比現在強大精實一倍。

顯然,摩爾定律發表後二十年後,已屆臨其預言的極限,但在當時科技已進展得如火如荼了。應用軟體推陳出新,人們得丟棄他們陳舊的機器,因為全新款項的機械和軟體又上市了。未經我們同意,這已然成為我們的生活模式。即便疑慮重重,我生活模式曾是如此。

克勞斯這句話的第二部分也值得探討,「der Humanität」,——「出自於人性」。九○年代我並未對這個字多做留意,但現在回頭整理我的譯文,我開始仔細咀嚼克勞斯想探討什麼。「Humanität」這個特別的用字讓我多看了兩眼。他大可使用另一個字「Menschlichkeit」,但他捨棄了。他的理論脈絡和華特.班雅明(Walter Benjamin)[4] 的《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類似。班雅明認為機械複製和生活的日趨科技化能帶來確實的社會福利,但同時要付出的代價就是生活的扁平化。

科技發達的現下,讓我感到特別困擾的是聽見人們再三覆頌——愉悅、驕傲、又興高采烈地——電腦正在改變我們對生為人類的認知。這些興奮的人們想說的是我們正在進化。然而在我眼中,社交媒體將一個曾經有成人的世界幻化為國中二年級的校園餐廳。我看著臉書(Facebook),心裡浮現的是拉斯維加斯的一個視訊撲克牌桌。對我而言,整句看來,克勞斯的這段話暗示了科技消費主義的魔鬼思考邏輯。那和生而為人毫無關係,和自由、人權和自我實現的言論硬生生地結合在一起。

這個結合不容許我們小覷——因為,你再想想,誰從中獲利,誰又因而陷入貧民的狀態?克勞斯也算是個陰謀論者。他主張這些眼裡只有謀取利益的大財閥,嘴上說的卻是仁義道德,這絕非偶然。在當時只是在報紙社論專欄裡說說而已,現在則已全面浸淫了矽谷文化:「我們讓世界更好。」或者舉推特(Twitter)為例,它試圖將「阿拉伯之春」(Arab Spring)[5] 革命納為自己功勞。克勞斯覺得最荒誕的事情是,這部機器不只具有毀滅性還有自己一套思維,並在核心有個大謊言才得以運作得下去。

這和克勞斯另一句名言可以互相銜接:「我們的智慧足以建造出機械,但是不足以令它們為我們服務。」老天,這真是太真切了。你看看我們和電腦互動時的實際內容——有不少好料,但有大把時光浪費於在臉書網頁上看別人參加愚蠢宴會的照片。我本意不是真的說一切都很差勁。一直到一九九六年之前,我堅決抵抗使用電子郵件,但現在它已成為我生活方式一部分,而且其實心中對它充滿感謝——和打電話相較起來,我還比較喜歡寫電子郵件。

對於科技,我並非真的走強硬路線抗拒到底。我所反對的是,僅因我們有能力做一件事,不經大腦、不假思索地就去執行了。現在每個人一週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時全時配戴相機。這是好事?還是壞事?人們並沒有正經討論過這件事。潛能既然存在,它便理所當然地被剝削。它會被推向市場,會被販賣,而我們一定會去購買。這就是毀滅性的機器。

克勞斯對持續進步、發展只會越來越好這樣的概念抱持著高度懷疑。一九一二年,當他正著手書寫被我收在書裡的那些散文的時候,人們對於科學能為世界帶來的改變是非常樂觀的。科學進展讓每個人都得到啟蒙,政治能解放弱者,而這世界將成為更美好更美好的地方——故事是這麼講的。然而兩年後,人類史上最可怕的戰爭爆發了,二十五年後緊接著又是一場更糟糕的戰爭。

克勞斯有些話說對了:對於科技會為人類服務,一切只會越來越好云云的話保持懷疑是明智的。我們狂熱地崇拜科技烏托邦,狂熱地擁護科技,或許值得讀讀一位曾經親炙現代媒體和科技誕生的作家,對一味歌頌進步的人的言語保持戒心。我不確定我對科技媒體新世界某些事物的戒懼是否通情達理。但我也不認為我是錯的。所以那些斷然否定在我看來其實十分合理的抗拒的論壇,讓我感到厭惡——我常常看到這樣輕蔑。

我們究竟是否因為網路而過得越來越好?我的看法是這樣的:網路很多方面的確無與倫比。它是絕佳的研究工具,要買東西也很不賴,也很適合把人群拉近從事共同的事業,像是軟體共享、或者擁有共同愛好或受同一種疾病所苦的人想要找到彼此進行對話。這些事它都能處理得很好。然而大致來說網路——尤其是社交媒體——滋生了一種觀點,認為一切都值得分享,一切都該共享。假使運作順暢,那倒沒話說。但是我認為在文化製作的領域中——特別是文學創作——是運作不來的。

好的小說並非由一個團隊寫出來的。好的小說亦並非出自合作計畫。一本好小說的創作,是由自我隔絕的人們往下深掘探索,自深處帶回創見的報導。然後他們把這些發現以大家易於理解、易於分享的形體呈現,共享這一點不會在創作階段發生。一本好小說的構成要素,除了作家本身的書寫技巧,還有它是否真切貼近一個人的主體意識。人們總是在說要「找到自己的聲音」:嗯,這就是了。你要找的是屬於自己的聲音,而不是群眾的聲音。

克勞斯描述想像空間,或者說他暗示想像空間的存在時,他使用了「Geist」這個字眼——這是德語說的「靈魂」。他認為日新月異的科技和那個靈魂是對立的。要對這個說法心服口服,你得當德國人才行,但我想美國人也有竅門能夠詮釋他的觀點,我認為作為對網路時代的批判是可以成立的。不把網路視為服務人類的有用工具,而是作為生活的一種型態,以及待人接物的方式。對於某些形式的藝術創作,電子世界其實害處不小,有害的程度可說是與其作對的地步。

你不必像品瓊(Thomas Pynchon)[6] 那般極端,完全戒絕充斥著自我行銷的網路。我環視近幾十年北美洲出產的真正偉大作家,我想到了艾莉絲.孟若(Alice Munro)[7]、我想到了唐.德里羅(Don Delillo)[8],我想到了丹尼斯.詹森(Denis Johnson)[9]。這些人能見度都頗高,但他們明顯劃分了嚴格的界線。艾莉絲.孟若,你知道的,她有很多事要忙。她要做身為艾莉絲.孟若必須做的工作。詹森也如出一轍,德里羅也是。

品瓊的自我隔絕非常極端,如同沙林傑(J.D. Salinger)[10] 一樣,他冒著製造完全相反效果的風險,或許是刻意為之——他對宣傳活動的絕對嫌惡,正好成為一種反向宣傳。成為我心中典範的作家們是那些仍維持著某些公眾生活的人——我們畢竟是社群動物——不過是有所節制的。作家有讀者,也有面對讀者的責任。我們也有維持自我的責任。這是要謹慎平衡各方勢力的措施。我要再次強調,網路和社交媒體多麼誘人,像會成癮的藥物一樣能即時提供滿足感,一個不小心就會得意忘形。

我覺得我們身處一個科技已遠遠超越人類其他能力的時代。這是多處可見的——貧富差距與日俱增,全球的仇恨、衝突和恐怖主義,我們國內政治失能。在我看來,到了某個時間點,想活下去的話,我們必須開始認清科技發展中醜陋的面向,並且斷然拒絕它。雖然幾乎不可能,但其實亦不難想像,或許經歷一場核能爆炸意外,再加上幾次發電廠災難,人們就會同意:「我們有能力分裂一粒原子,但是我們選擇不這麼做。我們要將全球力量集結起來,一同確保我們不會執行這件我們有能力辦到的事情。」

講到轉基因食品,重組DNA,我們已經能夠聽到「就算我們做得到,也不代表我們應該那麼做」的聲音了。那我們對日新月異的數位科技的熱情擁抱呢?雖然有種種明顯的負面跡象,我們仍一頭猛栽進去。我說,網路幾乎要摧毀新聞業了!沒有專業新聞記者,三億人口的民眾要如何運作功能健全、結構繁複的民主體制呢?那些擁護者總是說,那你可以把新聞工作群眾外包啊,可以洩漏啊,可以用你的iPhone手機拍照啊。鬼扯蛋。在首都報社二十年的工作經驗是無法外包的。我們必須批判思考我們的機器會帶來的後果。我們必須學會說不,學會如何支持重要的社會服務項目,比如說我們正在毀滅的新聞業。

這是千真萬確的,對任何一個企圖寫出真格小說的人來說尤其確切。我第一次遇見唐.德里羅時,他提出假使哪天我們停止出產小說作家,意味著我們放棄了個人意志的理念。我們就只剩下群眾而已。所以我認為當今作家的責任非常基本:繼續努力當一個人,而不只是芸芸眾生裡的一員。(當然,現下芸芸眾生聚集的地方大多是網路上了。)這是要給任何一個想成為,以及繼續作為作者的主要功課。

所以說即便我耗上半天上網——收電子信件、買機票、網上購物、觀賞鳥類照片,諸如此類——我得小心限制自己的網路使用。我必須確保我仍擁有屬於私底下的自我。因為這私人自我是寫作的泉源。抽離自我的次數愈多,我愈發只是另一只拾人牙慧的擴音器而已。身為作者,我試圖關注人們會忽視的事情。我試圖盡我所能、謹慎地檢視自己的心靈,並且想辦法表達我在那裡的發現。

附註

[1] Karl Kraus(1874–1936),奧地利諷刺文學作家、詩人、劇作家、文化評論家,於一九一三年發表〈涅斯特羅伊與後代〉。

[2] Infinite Jest,美國作家大衛福士特華萊士(David Foster Wallace,1962–2008)於一九九六年出版的小說。

[3] Moore’s Law,由英特爾公司創始人之一Gordon Moore於一九六五年間提出的理論。

[4] Walter Benjamin,The Work of Art in the Age of Mechanical Reproduction。

[5] Arab Spring,二○一○年至二○一二年年間在阿拉伯世界掀起的革命浪潮,多國民眾走上街頭,要求推翻本國的專制政治。

[6] Thomas Pynchon(1937–),美國小說家。除了作品,亦以極度維護隱私著稱於世。

[7] Alice Munro(1931–),加拿大籍作家,二○一三年成為第一位加拿大籍女性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代表作為《幸福陰影之舞》(Dance of the Happy Shades)、《一直想對你說》(Something I’ve Been Meaning to Tell You)。

[8] Don Delillo(1936–),美國作家,一九八五年出版的《白噪音》(White Noise)奠定了其文學地位。

[9] Denis Johnson(1962–),美籍記者與作家,主要活躍於中國及德國。

[10] J.D. Salinger(1919–2010),美國作家,著有《麥田捕手》(The Catcher in the Rye)。個性孤絕,長年隱遁山林,堅持不接受媒體採訪。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故事如何說再見:作家的創意、靈感和寫作歷程》,新經典文化出版

編者:喬.法斯勒(Joe Fassler)
譯者:林佳芳、胡培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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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句摘要

  • 我得小心限制自己的網路使用。我必須確保我仍擁有屬於私底下的自我。因為這私人自我是寫作的泉源。抽離自我的次數越多,我越發只是另一只拾人牙慧的擴音器而已。——強納森.法蘭岑(Jonathan Franz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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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THEDARK-立體書beltPhoto Credit: 新經典文化出版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潘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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