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艾蜜莉.奧斯特(Emily Oster)
小小愛因斯坦與看電視的兒童習慣
小時候,我家只有一台電視,床邊放在閣樓。經電視對孩爸媽允許我和弟弟晚餐前可以看一小時的濟學家看究竟電視,而且只能看公共電視台(PBS)的好壞科學教育節目「3-2-1 接觸」(3-2-1 Contact)和數學教育節目「第一廣場電視」(Square One Television)。七年級時,取決我終於說服我媽讓我看「飛越比佛利」(90210),事情因為如果沒看這齣以青少年為主角的兒童電視劇,我的床邊社交生活就完蛋了。我猜,經電視對孩她之所以被打動,濟學家看究竟是好壞因為她覺得這可以拯救我那乏善可陳的社交生活(可惜並沒有)。
我父母對於電視節目的取決選擇(「 第一廣場」之後是「芝麻街」),反映出他們想選擇「有教育意義」的事情電視節目。是兒童的,我和弟弟可以看電視,就算是看電視,也要看能教我們字母和數學的電視節目。
我和弟弟從這些節目學到了什麼嗎?我不確定。但我到現在還記得「第一廣場」的部分內容─ 用數學觀念破案的懸疑短劇「數學網」(Mathnet)以及電玩遊戲人物「數學人」(Mathman),但我並沒有把這些東西和任何數學概念連結在一起。我只記得裡面的一首歌:「你永遠到達不了無限的盡頭,你只是不斷的前進⋯⋯再前進⋯⋯」我知道我遲早會明白無限是什麼意思,但我想我從這個節目學到了無限的概念。至於「芝麻街」,確實有研究指出,收看這個節目可以幫助三至五歲的孩子做好上小學的準備。
過去三十年來,教育性電視節目的進展非常驚人,而過去十年來,教育性數位媒體更是蓬勃發展。當年我的父母只有「芝麻街」可選,現在我當了母親,我有平板電腦遊戲、DVD、串流影音等五花八門的選項任我挑選。這一切讓我們的孩子能更早學會識字和算術。
「芝麻街」與類似節目(「 愛探險的朵拉」〔Dora the Explorer〕、「妙妙狗」〔Blue’s Clues〕) 的主要對象是學齡前兒童。對於年紀更小的幼童,「小小愛因斯坦」(Baby Einstein)系列DVD 是許多爸媽的最愛。「小小愛因斯坦」的內容是針對嬰幼兒設計,結合了音樂、文字、形狀和圖片。這些影片透過各種方式教孩子認識新的字彙或新的音樂,教育意圖顯而易見。當然,發行這套DVD的公司也因此發了大財。
但另一方面,有大量證據指出,讓孩子看電視(或任何一種螢幕)不利於認知發展。許多研究顯示,電視看得愈多的孩子,健康情況愈差,測驗成績也比較差。
哪個才是正確的選擇?讓九個月大的寶寶看「小小愛因斯坦」可以使他們更快學會講話嗎?還是你會因此讓孩子看了太多電視,就像貝貝熊(Berenstain Bears)的熊媽媽所擔心的一樣。美國兒科學會直截了當的支持後者。他們建議,不要讓十八個月以下的孩子看電視或螢幕,對於大一點的孩子,每天看電視的時間不可超過一小時,而且最好有父母陪伴。此外,他們建議選擇「高品質」的節目,像是公共電視的節目,包括「芝麻街」,也包括比較沒有教育意味的節目,像是許多父母鄙視的加拿大卡通「卡由」(Caillou)。
但有人說這些建議太保守了。的確,美國兒科學會的態度一直搖擺不定(他們最新的建議是,不要讓二十四個月以下的孩子看電視)。因此,我們只能從研究資料尋找答案。
看教學影片對孩子有幫助嗎?
發展心理學的領域一直對兒童的學習歷程很感興趣。研究者會把孩子帶進實驗室(包括嬰兒),研究他們對陌生人、新玩具、不同的語言有什麼反應。
透過這類研究,我們可以了解嬰幼兒能否透過影片學會某些事情。不過,研究的結果大多偏向否定的答案。例如,有個研究找來十二、十五和十八個月大的寶寶,讓他們觀看真人在他們面前用玩偶做一些動作,或是讓他們看一段影片,影片裡的人用玩偶做了同樣的動作。研究者要評估,這些孩子能否在當下或二十四小時後模仿同樣的動作。
對這三種年齡的孩子來說,若他們看的是真人做出動作,有些人能在隔天做出相同的動作。但是看影片的孩子就比較辦不到;十二個月大的孩子什麼也沒學到,大一點的孩子學到的東西,也遠比看真人示範的孩子少。
在另一個研究中,研究者試著讓寶寶聽錄下來的非母語的語言。剛出生的嬰兒能學習任何一種語言,但是當孩子長大之後,他們只擅長他們經常聽到的語言。研究者找來以英語為母語的九到十二個月大的寶寶,讓他們聽某個人說中文,有些寶寶聽的是真人在他們面前說中文,另一些寶寶聽的是錄音。真人說中文給寶寶聽所產生的效果相當好,錄音的效果相對較差。
這些研究結果顯示,讓孩子看「小小愛因斯坦」DVD 的學習效果應該不好。我們可以更進一步,利用一個隨機化試驗來驗證這個假設。
在一篇2009年的報告中,幾位研究者想要直接測試,幼兒(十二到十五個月大)能否透過DVD學習說話。他們採用的就是「小小愛因斯坦」的系列產品——「小小華滋華斯」(Baby Wordsworth)DVD,目的是提高孩子的字彙學習能力。研究者給實驗組的父母這張DVD,要他們經常播放這張DVD 給孩子看,為期六週。對照組的孩子則沒有看這張DVD。
每隔兩週,研究者會請這些孩子回到實驗室,評估他們是否學會說新的字彙,或是聽得懂新的字彙。在研究進行的過程中,孩子能說和理解的字數確實增加了,因為這些孩子不斷在成長。然而,不論有沒有看DVD,兩組孩子的學習成果並沒有差別。研究者注意到,孩子使用的字彙量,以及他們學會新字的速度,最主要的影響因素是父母有沒有讀故事書給孩子聽。其他研究者進行了延伸研究,以兩歲孩子為對象,也得到類似的結果。
「小小愛因斯坦」似乎名不副實。讓孩子看這些DVD,無法讓他成為幼兒園裡最頂尖的小孩。如果你希望用這些DVD吸引孩子的注意,趁這段時間去沖個澡,當然沒問題,不過,不要期待孩子會因此學會新的字彙(稍後會談到這種做法的壞處)。
看影片無法幫助幼兒學習,但有證據顯示,年紀大一點的孩子可以從電視節目學到東西。如果你的孩子正處於學齡前階段,而且你讓他看電視,你一定知道這是個事實。芬恩在兩歲時開始出現一個討人厭的習慣,他會模仿卡由說話(「 但是媽-咪-,我不-想-吃晚飯」)。他覺得這樣說話很好笑,但他絕對不是從我和傑西,或是他姊姊那裡學到這種說話方式。
孩子能學會唱電影和電視節目裡的歌曲,也能記住故事角色的名字和基本情節。研究者透過試驗證實,三到五歲的孩子能夠從電視節目學習新字彙。
同理,孩子也能透過電視吸收有益的資訊。最有力的證據,或許來自對「芝麻街」的研究,這個兒童節目在1970 年代開播,受到廣大民眾喜愛和各界人士讚賞。「芝麻街」很明顯是以學習為出發點,目的在為三到五歲的孩子做好上小學的準備。你只要看過這個節目,就可以看出這一點:節目內容聚焦於數字、字母和一般的利社會行為。
一開始,研究者使用隨機化試驗評估「芝麻街」的影響力。在一個研究中,實驗組的家庭都接上有線電視線,讓他們的孩子能經常收看「芝麻街」。研究者發現,兩年之後,這些孩子的入學準備度(在許多方面)都提高了,包括字彙能力。
「芝麻街」的影響似乎可以延續很久。一個比較新的研究回顧早期的「芝麻街」內容,並比較早一點收看(因為家裡的電視收訊品質較好)和晚一點收看的孩子的差異。結果發現,較早收看的孩子長大後學業表現比較好。此外,這個節目對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有比較大的正向影響,造成差異的原因可能是,這些孩子在白天從事的其他活動的差異,或是基於其他原因。
所有的證據都指出,稍微大一點的孩子能夠從電視節目學到一點東西;這代表規劃孩子收看的電視節目很重要。對於非常年幼的孩子,看什麼節目影響並不大,因為他們不太能從節目中學到東西。所以你不能指望利用電視讓孩子變成天才。
看電視對孩子有害嗎?
我必須承認:我從來不曾把電視當作學習管道。我的孩子看很多電視節目,而且大多集中在我需要做事情的時候。在週末,陪伴孩子一整天之後,我還要煮晚餐,幸好我能打發孩子去看半個小時的電視。我之所以想讓孩子看「小小愛因斯坦」,不是因為節目內容能教芬恩一些什麼,而是能長時間吸引小小孩的注意。
如果你的目的是獲得一段安靜的私人時間,那麼你關心的問題可能不是電視能否成為學習管道,而是它對孩子有沒有害。換句話說,看電視是否對孩子的大腦有害?
許多研究認為有害。例如,2014年的一項研究指出,看電視時間比較長的學齡前兒童,「執行功能」會比較差,意指這些孩子的自我控制能力和專注力會比較差。另一個2001年的研究顯示,看電視時間比較長的女孩有較高的肥胖風險。
還有許多其他的研究,也指向類似的結論:看電視與不良結果有關聯。其中最有影響力的,莫過於費德瑞克.季莫曼(Frederick Zimmerman)與迪米崔.克里斯塔基斯(Dimitri Christakis)在2005年發表的研究。他們運用具有全國代表性的大型資料集,想要找出幼年時期看電視,和六到七歲的測驗成績之間的關聯。研究者根據這些孩子在兩個階段(三歲以下和三到五歲)看電視的時間多寡,將孩子分為四組。「高」指的是一天看電視的時間超過三小時,「低」指的是一天看電視的時間不到三小時。
20%的孩子被歸類為「高高」組:三歲前和三到五歲時看電視的時間都超過三小時。26%被歸類為「低高」組:三歲前電視看得比較少,三到五歲看得比較多。50%被歸類為「低低」組,只有5%被歸類為「高低」組。
研究者指出,這四組六歲的孩子在數學、閱讀和字彙的測驗成績呈現出差異。三歲以下長時間看電視會降低孩子的測驗成績,降低的分數不多,但若換算成智力測驗分數,會使智商降低好幾分。如果你想從這些資料找出證據,證明看電視對孩子有害(這也是研究者的主張),你可以說,三歲之前長時間看電視似乎是個問題。
然而,孩子在大一點的時候看電視,似乎沒有造成太大影響。研究者曾經把兩組孩子拿來做比較:三歲前看比較少,三至五歲時看比較多,以及兩個階段都很少看電視的孩子,結果發現兩組人的測驗成績沒有差異。事實上,以三到五歲階段來說,比起很少看電視的孩子,較常看電視的孩子測驗成績比較高。
這個結果對「不該讓大一點的孩子看電視」的主張潑了冷水。不過很顯然,研究確認了「避免讓三歲以下的孩子看電視」的建議是正確的。另一方面,我們要注意幾件事。第一,參與研究的孩子看電視的時間很長。三歲以下看電視的平均時數為每天2.2小時,「高」電視組為一天三小時以上。我們很難從這裡推斷,你是否該允許孩子每週看幾個小時的電視。
第二,雖然研究者嘗試控制長時間看電視和很少看電視的孩子之間的其他差異,但效果有限,所以很難排除這些孩子的其他差異對研究結果造成的影響。參與研究的孩子大多數(75%)在三歲以前很少看電視;長時間看電視的孩子一定在某些方面有其特殊之處。我們怎麼知道,造成差異的主要原因是看電視的時數,而不是其他因素?我們其實無法確知,因此,這個研究的結果難以解讀。
有些研究者試著解決這個問題。我認為最可信的因果證據,來自一份由兩位經濟學家在2008年發表的論文,其中一位經濟學家是我先生(但說真的,我完全沒有私心!)。事實上,我也曾在《好好懷孕》中提到這篇論文,因為我實在太欣賞它了。這篇論文向我們示範,應該如何為複雜的問題推斷出因果關係。同時,這也可以幫助我們思考,該如何對於看電視這件事做出決定。
美國某些地區電視普及得比較早,某些地區比較晚。傑西和他同事麥特利用了這個時間差來進行研究。電視在1940 到1950年代的十年期間開始普及。這個時間差代表有些人在小時候有機會看電視,而有些人沒有機會看電視。電視普及的時間早晚和父母的教養方式沒有關聯,因此這篇論文可以排除許多人對其他類似論文產生質疑的因素。
這個研究的目的,是找出小時候看電視與幾年後在校測驗成績的關聯。傑西和麥特發現,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年幼時看電視會對幾年後的測驗成績造成負面影響。這個結果顯示,其他研究資料提出的相關性,可能真的只是有關聯,但不是因果關係。當然,1940到1950年代的電視節目和現在的電視節目大不相同,但是那個時期的孩子真的花很多時間看電視,因此,過去和現在的孩子看電視的時數沒有很大的差別。
上述研究都聚焦於電視。但在目前的教養大環境中,螢幕使用時間的範圍擴大了。孩子可以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看電視節目,也可以玩遊戲和使用應用程式,以及做各種其他的事。這種螢幕使用時間和看電視一樣嗎?是否該加以限制?
我們基本上對此毫無概念。我們可以找到一些相關研究,但這些研究都有重大瑕疵。例如,有一篇得到大量媒體關注的論文(稱不上是論文,只能算是摘要)指出,在六個月到兩歲之間長時間觀看手機影片的孩子,比較容易有語言發展遲緩的狀況。但這個研究和稍早提到的論文有相同的問題,甚至問題更嚴重。會讓六個月大的嬰兒長時間看手機影片的家長,還具有哪些其他特質?有沒有可能是那些特質導致孩子語言發展遲緩?
這不表示讓孩子長時間盯著螢幕看是好事。只不過,我們對這個議題的了解真的不多。
貝氏法
我們對這些問題所掌握的資料相當有限。根據既有資料,我可以說,我們知道了幾件事:
- 兩歲以下的孩子幾乎無法從電視學到東西。
- 三到五歲的孩子可以從電視學到東西,像是從「芝麻街」學習字彙和其他東西。
- 比較可信的證據指出,看電視不會影響測驗成績(即使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看電視)。
這個結論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概念,但留下更多未解答的問題。平板電腦上的應用程式,好還是不好?用電視觀賞運動賽事算是看電視嗎?花多少時間看電視算太多?平板電腦上的串流影音呢?沒有廣告是好事還是壞事?
我們手上的資料無法給出答案,但假若採取其他方法,就可以取得些許進展。
統計學的領域至少有兩個派別。第一個是「頻率論統計」(frequentist statistics),也就是只運用既有資料進行推斷。第二個是貝氏統計(Bayesian statistics),先以我們對事實的先前信念為根據,再輔以資料來推斷。
我舉個例子來說明。假設有一個嚴謹的研究告訴我們,看「海綿寶寶」的孩子有較高機率在兩歲時會識字,而這個研究是與這個主題相關的唯一研究。在頻率論統計的世界裡,你只能做出一個結論:「海綿寶寶」是個很棒的學習工具。
對貝氏法來說,結論並不是那麼斬釘截鐵。在看到這些資料之前,我們不太可能認為「海綿寶寶」可以教兩歲孩子識字。看到資料後,我們應該比較可能相信這樣的關係是成立的,但如果我們一開始就高度存疑,在看到資料後仍然應該保持質疑的態度。
貝氏派的做法是,思考如何將你已知的事情(或是你以為你知道的事情)和資料一同納入結論。
我們為什麼要談到這些觀點?因為我認為,我們對這個議題有一些先前信念。孩子一天當中只有十三個小時左右的活動時間。如果他們花八個小時看電視,就沒有太多時間可以做其他事,而這很可能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
反過來說,我們很難想像,一週看一小時的「芝麻街」或「愛探險的朵拉」會使孩子的智商降低,或是對孩子造成任何長遠的影響。
你也可以用類似的邏輯來思考平板電腦的使用。如果有個兩歲的孩子整天都在使用平板電腦:這可能對孩子不好。一週玩半小時的數學遊戲兩次:大概不會有不好的影響。
從這個出發點思考,我們手上的少量資料就變得比較有用了,因為它對於我們沒有什麼直覺看法的事物提供了許多資訊(貝氏法的特點就是「擁有薄弱的先前信念」)。
舉例來說,我對於幼兒能否透過影片學習新事物,沒有太多的直覺看法。當我看到有資料指出,影片無法幫助幼兒學習新事物,我會覺得這個資料對我很有幫助、很有用。同樣的,雖然我根據常理判斷,一天看八個小時的電視對孩子不好,而一週看一個小時的電視就無妨,但我對於「正常」的觀看時數(例如一天看兩個小時)並沒有太多直覺看法。對於這個問題,傑西的研究給了我很大幫助,因為這個研究檢視的正是這種程度的觀看時數,而他的結論是「沒有影響」。
如果我想全面了解測驗成績和看電視時數之間的關係,這樣還不夠。不過我可以加入我的先前信念(我看到資料之前的既有信念),於是資料就彌補了我的不足之處,為我最不確定的部分提供了答案。
此外,我們也因此知道,如何讓更多研究變得最有用處。許多孩子每天都要在iPad或平板電腦上使用一下應用程式。基本上,沒有人做過這方面的研究,而我們也不太可能對這件事有很好的直覺看法。我可以認為這是好事:有許多很好的應用程式是以數學和閱讀能力為主題。我也可以認為這不是好事:孩子其實沒有學到什麼,他只是一直在螢幕上點來點去、滑來滑去。
最後,我們的直覺應該建立在「時間的機會成本」這個經濟學概念上。當孩子在看電視,他就不會去做其他事情。看電視對孩子究竟是好是壞,取決於那個「其他事情」是什麼。例如,許多支持這個看法的研究強調,孩子可以從「芝麻街」學到字母或字彙,但你親自教孩子字母或字彙的效果會更好,自己教是個更好的替代選項。這幾乎是百分之百正確的事,但我不認為以「自己教」代替「電視教」是個顯然的替代選項。許多家長會利用電視為自己爭取一點空檔,用來休息放空、煮飯、洗衣服等等。然而,如果看一小時電視的替代選項是,情緒失控的父母狂罵孩子一小時,那麼看電視對孩子反而比較好。
重點回顧
- 兩歲以下的孩子無法從電視學到東西。
- 三到五歲的孩子可以從電視學到東西。
- 要留意孩子看的是什麼電視節目。
- 整體來說,這方面的證據很少、很難找。若你有疑問,就用你的「貝氏先前信念」補足資料的不足之處。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兒童床邊的經濟學家:父母最關鍵的教養決策》,天下文化出版
作者:艾蜜莉.奧斯特(Emily Oster)
譯者:廖建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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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是一門決策的學科,身為布朗大學的經濟學教授,奧斯特發揮專長,遍覽醫學文獻,分析大大小小的研究、期刊,提煉出育兒難題的解方,讓爸爸媽媽權衡自家獨特狀況,從書中找出最適合全家人的決定,享受美好的育兒之路。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