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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僱傭、委任、承攬、派遣,員工的四種契約型態有何不同?

文:許杏宜

【一個蘿蔔一個坑——員工的不該不同契約型態】

創業是一條辛苦的路,你需要處理的為創委任面向很多,其中最令創業者頭痛的業受員工有何就是勞工問題。從如何找到人手、苦的種管理員工,僱傭進而到處理各種衍生的承攬勞工法律議題,在在困擾著創業者。派遣要講述勞工問題其實不是契約一件簡單的事情,因為勞工法令多如牛毛,型態又有很多細節或例外規定,不該不同再加上勞動部的為創委任見解與法院時有不同,因此常常律師一開講,業受員工有何創業者便眼花撩亂。苦的種

為了化繁為簡,僱傭這裡我只會介紹基本觀念,承攬而且為了幫助你吸收,在這一篇裡我有時會用「員工」來指稱「勞工」,用「公司」 或「企業」來指稱「僱主」。請留意,公司找一個人做事,總共有四種法律關係,除了常見的僱傭關係, 也有可能是委任、承攬,甚至是派遣關係,而委任和承攬都不適用勞基法,派遣則是僱傭關係根本不在公司身上。

189Photo Credit: 八旗文化出版

僱傭

我們一般認知的「公司」跟「員工」之間的關係,在法律上稱為僱傭關係。講到員工, 就是會覺得要「聽公司的」。是的,法律上所謂的「僱傭」會強調公司跟員工之間有「指揮監督」的關係,員工對公司來說有「從屬性」, 包含接受公司的人事監督管理、為公司而非自己的營業提供勞務,以及員工工作與其他同事之間有組織關係這幾種特徵。絕大部分的僱傭關係適用「勞動基準法」, 也就是俗稱的「勞基法」,員工就是勞工,受勞基法保障,只有少部分的行業跟工作者例外地不適用。

有很多沒有法律背景的人,聽到某些僱傭關係不適用勞基法,經常會嚇一跳。其實勞基法一開始實施的時候,就不是適用於所有行業,而是歷年來由勞動部分階段指定適用行業,逐步擴大。經過多年努力, 目前多數的行業與工作者都適用勞基法,不適用的已經不多。可以說幾乎所有想開公司的創業者,都必須面對勞基法。因此,後面會有兩章介紹一些勞基法的規定。

委任

一間公司除了僱傭關係的員工外,通常也存在著委任關係的人員。哪些人是委任關係?通常是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例如公司的總經理、執行長,或外部聘任處理特殊性質的工作,像是公司的律師會計師,以及其他專業顧問。就拿總經理來說,因為是高階管理人員,工作上擁有較大的自主權與決策權,跟一般員工要受公司指揮監督不同,通常這樣的人也具備向公司談判薪水與工作條件的能力,因此在法律上不需要給予這樣的人太多保護。像是工作時間、加班費、退休金、解僱事由,以及休假......等等,公司在這些方面都不需要按照勞基法的規範,而是看公司跟總經理之間的委任契約內容如何約定。

什麼樣的高階管理人員會被認為是委任關係,當然不能只看職稱,而是要具體地看他的工作內容是否有決策權與自主權,甚至是對外代表公司簽名的權力。一般說來,只要被登記為公司的經理人,顯示在公司工商登記資料上,或者人員的任命經過董事會決議,通常這樣的職位就會被認定為委任關係。因此, 一般常見的副總、C字頭的各種高階經理人,或協理這類職位,是委任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就不一定,要看實際的職務內容來決定。

補充說明一點,在法律上,我們不會把公司的董事當作員工,而公司與公司董事之間就是標準的委任關係。考量到董事的決策權與自主性,這樣的定性相當合理。

承攬

本來很多民眾對「承攬」這個詞是陌生的,但在美食外送平台蓬勃興起, 並在二〇一九年發生多起美食外送員車禍事件後,「承攬」二字就經常出現在新聞當中。當時,外送平台業者的回應是,公司與外送員之間是「承攬關係」,所以公司不需為外送員投勞健保,但勞動部對兩大外送平台進行專案勞檢後,卻認定外送員為「假承攬、真僱傭」。如果是承攬,公司與執行工作的人彼此之間沒有從屬性,這時候雙方只就工作內容講好報酬,付錢的人並沒有指揮或監督的權力。換句話說,承攬關係具有一定獨立性,承攬人可自主決定工作時間與工作地點,只要做好工作後就能夠獲得報酬。

如果你看過電影《寄生上流》, 主角一家人一開始在摺披薩外送盒,按件計酬,一家人在哪裡摺、一天摺幾個小時、摺的時候怎麼分......這些披薩店都不管,就是按照摺好的外送盒數量算錢,像這樣的工作型態,通常屬於承攬關係。

勞動部之所以會認為外送員是僱傭,主要是因為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之間的合約內容,其中包括指定工作時段、外送員無法在選擇時段提供服務需在二十四小時內回報、服務期間需穿著制服及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等等規定, 因此認為外送平台業者對於外送員具有一定程度的「指揮監督」關係,兩者間具有「從屬性」。勞動部保護外送員的立場值得肯定,但這樣的見解其實不是沒有爭議,因為外送員可以自由決定要不要接單及一個月要做多少時段,這些跟一般員工要「聽公司的安排」都不一樣,所以外送平台業者要說是「承攬」,也有站得住腳的地方。

當然,解釋法律的機關是法院,因此即使勞動部已經表達意見,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之間究竟是僱傭或承攬關係,還不算是一個最終的答案。在這裡花篇幅談美食平台外送員是「僱傭」還是「承攬」,目的是要告訴你, 如果要確認公司與員工之間是否為承攬關係,不是公司單方面說了算。你不能又要管人家,但當講到勞健保和其他的員工福利時,又把人家當作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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