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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利用了污名傷人?關於網路歌曲〈喂妓女回來〉、語言與政治正確的討論

最近,誰利關於網路歌曲〈喂妓女回來〉的用污於網言與討論很多,主要有兩篇評論我認為特別值得思考,名傷一篇是人關針對「妓女一詞本身帶有的汙名意味」,另一篇是歌來語論關於「語言的政治正確未必是非歧視的」,本文不限於對事件本身的曲妓討論,而是政治正確對語言與政治正確的廣泛討論。

誰利用了污名傷人?

首先,誰利第一篇評論者主張,用污於網言與除了性工作議題的名傷討論以外,使用「妓女」多半是人關羞辱、嘲諷意味,歌來語論而「像妓女」、曲妓「是政治正確妓女」的說法,更帶有對女性的誰利貶抑,至於此次被討論的「喂妓女回來」,甚至是男性對女性的性支配權力的展現。筆者認為,這說法並沒有不對,至少在回應「認為妓女有正向意涵,並主張覺得有問題的人才是職業歧視」的論點時,這件事情確實回應得很精準,但也有一些事情值得商榷。

文中回應的那種論點,可以追朔到馮光遠嘲諷金溥聰為「男妓」的事件,當時馮光遠主張認為「男妓」一詞有污名意味的人,才是真正污名化性工作者的人。然而,這個論點在現在看來是不合理的,因為馮光遠確實是用於羞辱、嘲諷的意義之上。

就好比有人拿榔頭敲人之後,被別人指控拿武器傷人,再說「榔頭本身是工具不是武器,覺得它是武器的人才是武器化榔頭的人。」一樣弔詭,忽略了正是自己利用了榔頭的特性,把榔頭拿來當成武器傷人。

簡單來說,很多人是利用了詞彙本身既有的污名意義,用以羞辱、嘲諷他人,比如「你穿得像是流浪漢」、「你皮膚黑得像外勞」,在此類情境脈絡下,是發言者本身利用了污名傷害別人,而不是感到被羞辱或指出問題的人在污名化弱勢群體。因此,真正需要被檢討的是以污名傷害他人之人,感到被冒犯的人則應該獲得道歉與補償,指出問題的人則應該受到肯定。

政治正確未必沒有利用污名

其次,第二篇文章指出了另一個重要的問題,並不是使用「政治正確」的名詞就沒有利用污名傷人。文中舉出以「要有病識感」代替「有病就要看醫生」的例子,同樣具有羞辱的意圖與效果,也不會因為換了一個政治正確的詞彙,就變得去污名化、具包容性且符合社會正義標準。

在此次被討論的案例中,不會因為把「喂妓女回來」改成「喂(女性)性工作者回來」就失去句中權力展現的意涵,同樣地,馮光遠改稱金溥聰為「(男性)性工作者」也不會變得沒有嘲諷之意。

類似的案例,還有女性、同志、跨性別、原住民族人、移工、新住民、街友、身心障礙者、精障者、愛滋感染者與藥癮者等,即使詞彙本身帶有去污名意涵,仍然可以用在以污名傷人的用途上。

甚至在沒有惡意的狀態,也可能帶有污名,比如「她真的是女生,不是跨性別」就代表發言者認為跨性別女性不是「真的女生」,或者「他是台灣人,不是新住民」則代表發言者認為新住民並非屬於台灣的一份子,而「他很正常,不是身心障礙者」也代表發言者覺得身心障礙者「不正常」。在這種情境下,就比較跟使用什麼名詞無關了,更多是發言者背後意識形態的問題。

此外,對身為弱勢群體的人來說,當自己的身分認同被人認為具有羞辱意涵時,可能會感到有些不舒服。比如有人因為被說是原住民族人而感到被羞辱,並急忙澄清自己不是的時候,真正的原住民族人可能會產生「被說是原住民有哪裡不好嗎?」的感受。但筆者認為,問題仍在鉅觀的社會結構、文化脈絡,以及微觀的使用情境與發言者意圖上,未必在感到被冒犯的人身上。

截圖_2021-02-10_上午4_08_04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擁抱污名」的侷限

因此,也有另一種說法是,面對此類污名詞彙的羞辱時,不應該急著切割這些污名,而是應該「擁抱污名」。如果別人笑你是「死胖子」的話,你就應該說「我以身為是死胖子為傲!」

這個說法可以回朔至「酷兒」(queer)一詞,這個詞曾被用來傷害同志與跨性別群體,但同志與跨性別社群卻擁抱並重新詮釋這個詞,賦予「酷兒」積極的政治意涵,並發展出「酷兒研究」(queer studies)與「酷兒理論」(queer theory),如今多元性別群體的字首縮寫裡面,也包含了queer一詞,成了LGBTQIA+社群與運動。

這個說法被延續使用,另一個經典的案例是,在2011年時,加拿大多倫多市警察局在約克大學演講時,發表了:「婦女們為了不要受害,應該避免穿得像蕩婦。」(women should avoid dressing like sluts in order not to be victimized.)一說,引起了市民們的不滿,因此於同年四月初,市民們在多倫多發起了首屆蕩婦遊行(slut walk),呼籲關注婦女人身安全、抵抗譴責被害人並喚起相關意識。

然而,此種抗爭模式也被基進女性主義者所質疑,認為擁抱「蕩婦」一詞並不會賦權(empower)女人,而是延續了男性宰制下的好/壞女人二分,甚至還會衍生出良婦羞辱(prude shaming),那到時是否又要舉行一場「良婦遊行」(prude walk)?而且仇女詞彙多變,母豬、綠茶婊層出不窮,女人又要擁抱多少污名才能完全去污名呢?

回到台灣現實中的例子,曾有學生因為被嘲笑為「娘砲」向老師求助,但信奉「擁抱污名」觀點的老師並沒有依法進行性平通報,而是要求受性霸凌學生自行「以娘砲自稱」並「以此為榮」。但這當然沒有解決任何問題,學生的情緒及校園適應狀況並沒有改善,性霸凌問題也越演越烈,出現了肢體霸凌、潑水羞辱等行為,最後直到家長反映校方才進行妥善的處理。

一昧追求「政治正確」的衍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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