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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拋棄繼承遺產後,還有反悔的機會嗎?

最近看到一則外國新聞,聲請有三個兄妹在母親過世後選擇放棄繼承母親上億的拋棄遺產,打算全讓父親繼承,繼承機會讓父親能安享晚年,遺產有反不用擔心沒有錢。後還悔

然而,聲請在他們放棄繼承後,拋棄才發現父親竟然要再婚,繼承機會讓他們非常難以接受,遺產有反認為當時已經有跟父親約定不能再婚,後還悔他們才會願意放棄繼承,聲請但父親卻反悔,拋棄加上他們也認為父親有隱瞞他們母親其實還有千萬的繼承機會存款。

因此三兄妹反悔一狀告上法院,遺產有反表示想繼承母親的後還悔遺產,但最後仍遭到法院判決敗訴。

這樣的情況其實很類似於我們台灣拋棄繼承的概念,繼承人可以在知道自己可以繼承起的三個月內,以書面方式跟法院表示要拋棄繼承。

聲請拋棄繼承遺產後,可以後悔嗎?

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大家一定要繼承遺產,繼承人是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要繼承或是拋棄,因為有些人會覺得要繼承遺產需要經過很多的程序,甚至可能還得去處理債務問題,因此就會想避免這些麻煩,選擇直接拋棄繼承來避免。

不過要記得一點,就是一定要記得在知道可以繼承的三個月內去向法院表明,否則一旦時間過了,就算你想拋棄也沒有辦法了。

那如果像是開頭提到的新聞那樣,在選擇拋棄繼承後覺得後悔,事後能不能反悔表示自己不想拋棄繼承了,而去繼承遺產呢?

實際上是不行的,因為當你以書面向法院表明要拋棄繼承,就沒辦法再反悔了,只要做了拋棄繼承就會發生效力——不過有個例外情況你是可以去撤銷的,那就是你在拋棄繼承時是受到他人詐欺,導致你陷入錯誤而選擇拋棄繼承。

針對這個情況,你需要去舉證自己確實有受到欺騙,而在舉證方面其實並不容易,因此要成功撤銷的情況算是極少數,基本上只要向法院聲請了,就等於你選擇拋棄繼承,無法再去選擇要繼承遺產。

因此大家在繼承遺產時所做的決策,一定要多思考並計算確切的遺產數目,以及認真思考拋棄後是否自己會後悔,才不會因為錯估情況而讓自己原本可以繼承的遺產因此而變成空氣。

Facebook專頁: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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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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