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私校聘約多陷阱:未明定研究費、限期升等不續聘或資遣等,監察院糾正教育部要求改進

由於私校聘約長久以來存在諸多陷阱,私校並有外加不合理義務、聘約未明定研究費、多陷限期升等不續聘或資遣、阱未監察進改聘編制外教師或兼任教師等違法的明定聘約型態,長期侵害教師權益、研究院糾育部降低留任意願,費限因此監察院在去(2021)年申請調查,期升遣等求改並於11日提案糾正教育部,續聘要求確實檢討改進。或資

事實上,正教立法院在2014年1月就曾決議,私校要求教育部針對不合理聘約提出改善措施,聘約教育部也整合全國教師會與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的多陷意見,在同年發布6項私立學校教師聘約明顯不合理內容,阱未監察進包含教師有協助招生的義務、私校恣意拒發離職證明、把研究案當成續聘的標準、限制教師研究和進修、超過規定授課時數不發給鐘點費,以及依照校務經營需要調整薪資。

但監察委員賴鼎銘、蕭自佑、林國明認為私校不合理的聘約未見顯著改善,甚至變本加厲,因此於去年申請自動調查,欲了解教育部對此有沒有善盡職責監督。調查報告8月11日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監察院提案糾正教育部,並函請教育部確實檢討改進。

糾正案文指出,諮詢專家意見後發現,近年各類私校教師聘約爭議還有侵害權益的事件攀升,且教育部雖然曾在2013年給各級私校說明不合理聘約內容,但迄今8年都未主動清查聘約內容爭議,同時思考解決對策,只是依照個案陳情消極處置。常見聘約爭議包括利用發聘書迫使教師同意減薪、所涉校內規章不公開、未經校務會議審議、內容顯失公平及刻意迴避《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的協議程序。

44.54%私校教師與公立學校教師薪資不符

賴鼎銘、蕭自佑、林國明表示,現行私立大專校院教師的本薪,應該等同公立學校同級同類教師的標準,但由於部分私校大幅刪減學術研究加給,以至於私校教師平均合計月支數額有嚴重落差,110學年度私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的薪資,與公立學校的支給數額相較,有44.54%的學校未達相同水準,其中6所更是少於公立學校的八成,有3校未達6成。

監察委員指出,雖然基於大學自主,大專校院未訂教師聘約準則,但涉及基本人權的教師勞動條款是否也屬於大學自治範疇尚有疑義。既然教育部至今對整體亂象束手無策,除了要迅速謀求改善外,監察委員也建議,可以參考專家意見評估定型化契約。

針對學校是否把招生績效列為教師評鑑項目,以及是否對授課時數有合宜規定,監察院認為亟需教育部進行通盤清查。除此之外,調查報告內的其他項目也需要教育部積極研議檢討,兼顧大學卓越以及教師權益。

延伸閱讀

  • 教育部通過世新、中原、實踐調漲學費最高1.25%,「大學自治 vs. 學雜費審議」矛盾難解
  • 「少子化」造成國高中以下招生嚴峻,但對大學高教是假議題
  • 蘭陽技術學院下學年停辦,私校工會:3年退場緩衝期照顧師生權益,是退場典範
  • 屏東永達技術學院解散清算,教育部通過退場基金墊付5158萬元創首例
  • 私校國際招生亂象,退場危機浮上檯面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核稿編輯:翁世航


分享到:

京ICP备19007577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