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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大風吹】阮月嬌廣告、迪奧馬面裙,取用不同族群文化時為何會惹出爭議?

最近網紅阿翰替家樂福拍攝的國際廣告廣告中,以自創的大風迪奧虛構角色、越南裔新住民媳婦阮月嬌的吹阮出爭形象現身,卻因為模仿口音而引發歧視爭議,月嬌用不議最終家樂福選擇將已經播出的馬面廣告緊急下架。

不過,裙取群文到底這個廣告有沒有冒犯到新住民,同族引發激烈討論,化時會惹而且類似爭議,為何其實近年來在各國不同族群之間,國際廣告甚至是大風迪奧國與國之間,都層出不窮。吹阮出爭這一集就來看看,月嬌用不議到底阿翰的馬面廣告,可能有哪些爭議?退一步來看,裙取群文不論模仿、借用、或是抄襲,取用不同族群文化的時候,一定就是不對嗎?如果不對,又是為什麼錯呢?

如何解讀阮月嬌廣告爭議?

阿翰在家樂福的中元普渡廣告中,總共飾演三個自創角色,其中阮月嬌因為說話帶有濃濃的越南語口音,遭到台灣越裔總會總會長陳鳳凰痛批,是口音標籤歧視,會加深對新住民的刻板印象。

針對阿翰的廣告為什麼可能不妥,我訪問了研究人類行為及文化演化等議題的成功大學不分系學程助理教授葉多涵。他表示,新住民有可能在現實生活中曾經因為口音而遭到歧視,看到廣告會再度掀開傷口。

我相信阿翰跟家樂福做這些影片的時候,一定都是沒有歧視的意圖在的。問題是,這廣告到底有沒有造成一些可能不太好的後果。

因為想一下:我們模仿到底是在做什麼,其實我們是在找尋「某個人他與眾不同的特徵」然後把他凸顯出來,會覺得這些模仿表演很好笑,其實我們是覺得,那些那個人的行為舉止是有一點好笑的。

可是對移民來說 ,移民平常在社會上可能就常常受到一些壓力,說要他們融入主流社會、不希望他們的行為跟一般人不同,所以這個時候再去模仿他們跟臺灣主流社會的不同的口音的話,他們可能就會覺得不舒服。

尤其,有些人可能日常生活中就已經有遇到過,因為他們的口音跟其他人不一樣而被歧視的經驗。

另外,阮月嬌雖然是阿翰長久經營的角色,有一套人物與背景設定,但如果不熟悉的民眾,只看這段廣告,或許就會加深對新住民的刻板印象。

所有整個角色的背景設定,就不管說阿翰他的意圖再好、說這個角色在他平常的生活有各種可能跟婆婆的關係很好什麼的,這些東西只看廣告的觀眾都是看不到的。

所以,一般人他們看了阿翰這個廣告之後,對越南裔新移民得到的印象就只有一個:新移民的國語講的不太標準。

新移民跟其他人一樣,明明是完整的人,有自己的生活個性優缺點、家庭朋友等等這些東西,可是廣告裡面你就只呈現出他們的口音這單獨一個面向而已。

但話又說回來,並不是所有越南裔新住民都覺得阿翰的廣告不妥。經營臉書粉絲頁越南阿旺的陳玉旺,就撰文表示,他絲毫不覺得有什麼被冒犯的感覺。葉多涵強調,有沒有構成歧視,隨著每個人尺度不同,並沒有一定標準。但如果希望避免爭議,需要更多同理心。

不要就是想當然爾,用自己的生活經驗,覺得類似經驗發生在自己身上不會有什麼問題,然後就覺得說其他人也一定要接受。

未命名Photo Credit: 國際大風吹

取用他人文化,到底侵犯了什麼?

本身是漢人的阿翰,選擇模仿越南裔新住民,來製造表演效果。這種一個族群取用另一個族群文化的行為,尤其是社會地位比較佔優勢的族群,取用相對弱勢族群文化元素的時候,往往會引發爭議。但到底問題出在哪裡,每一個個案又不盡相同。

葉多涵整理出四大類會造成歧視或不當後果的可能原因:

  • 文化/宗教認同被竄改

本來是有一些重要的文化認同或宗教上的意義,譬如說北美原住民羽毛冠本來是只有酋長可以戴的,是表示地位尊貴的意思,可是在美國有些白人覺得看到這東西很酷而拿來用,但他就只是一個普通的人而已,也因為他拿去用的動作,之後文化的意思就改變了。

  • 剝奪弱勢族群維生技藝

另外一個情況是,有時候有些文化是弱勢族群拿來賺錢的工具,例如說一些傳統文化的工藝品,他們自己本來自己製作這個東西、賣這個東西,然後他們是弱勢族群很重要的賺錢的手段。

結果強勢文化的人把這個東西拿去用了之後,你就害人家失去了一個賺錢的工具。

  • 加深刻板印象

有時候文化挪用總是強調某一個特徵,例如說可能有外國人要模仿臺灣人,他每次都穿吊嘎藍白拖去夜市吃雞排,然後久而久之,外國人心目中的臺灣人,可能就全部變成這個形象,那你就是加強了一些本來不存在的刻板印象。

  • 文化詮釋權被剝奪

還有一個反對文化挪用的理由,是有時候他原本的意思會被改編,最明顯的例子應該就是納粹符號。

本來在印度宗教裡面,倒卍字其實是表示愛跟和平、很正面的意思,但納粹把他拿去用了之後,意思就改變了。這就造成原本使用這些符號的文化 ,他們失去了一些對原本自己文化的詮釋權力。

文化取用都不好?學者:很難禁,也不必禁

今年7月份,國際時尚品牌迪奧所發表的一件半身裙,引發中國網友抗議,甚至有人到巴黎總部舉牌示威,因為這款裙子的設計,被質疑跟起源於宋代、流行於明朝、清朝的馬面裙,太過接近,但迪奧卻在商品敘述中聲稱這是原創的經典輪廓。後來,迪奧在沒有公開回應之下,默默將商品下架。按照前面分析的理由,似乎就是文化詮釋權被侵犯了。

不論是迪奧的裙子或是家樂福的廣告,聽起來,取用不屬於自己族群的文化,似乎是動輒得咎,很容易冒犯到別人。那是不是都不要做最好呢?

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專案助理教授李建霖並不認為。他指出,文化發展過程中,本來就會互相交流、學習、模仿,甚至斷章取義。互相取用文化其實是很自然的事。

(禁止模仿)這種極端的作法,會造成我們文化系統的一種——你可以說當機、癱瘓,但實際上我們的生活並不是這樣,我們不斷接受各種的文化訊息,然後來創作或發展出新的東西。

當然,這並不代表那些感到被冒犯的人的主觀感受,不必獲得尊重。李建霖認為,爭議難以避免,除了創作者更小心之外,事件發生後的建設性討論也很重要。就像阮月嬌事件發酵之後引發不同立場的回應,如果能彼此傾聽,就是朝互相理解更進一步。

未命名Photo Credit: 國際大風吹

李建霖認為,應該要做的不是去禁止,而是讓我們對這件事有更多想像,而這包括了創作者,也包括了我們觀眾本身。

葉多涵則指出,文化差異無限多種,地球上成千個文化裡排列組合一大堆,不可能每個人都知道跟哪一種文化互動的時候,應該顧慮什麼東西。所以葉多涵建議:不知道就問,聽到對方有意見的時候就去理解一下對方的想法,然後再去思考對方的想法跟你的想法之間,怎麼去折衷、怎麼妥協,找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立場,這就是最基本的原則。

理想上,取用不同文化的時候,都應該盡量先理解會不會造成歧視或其他不當的後果,但現實中,恐怕不願意或不容易做到,因此類似迪奧或家樂福的爭議,勢必會繼續發生。我們在思考是非對錯的同時,也該記得保持開放態度,尊重不同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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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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