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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法務部追回軍火商汪傳浦家族不法所得86億元,台灣與瑞士對半分

1989至1991年間,拉法台灣海軍爆出拉法葉艦軍購弊案,葉艦元台軍火商汪傳浦事後潛藏英國,軍購於2015年死亡。弊案部追而今(2023)年2月北檢指出已從列支敦斯登追回汪家海外不法所得1103萬餘美元,法務法所分相當於3.3億新台幣。回軍火商

法務部今(19)日表示再傳捷報,汪傳灣與成功從瑞士追回汪家1億3804萬餘美元、得億對半約新台幣43億元,瑞士已匯入台北地方檢察署外幣專戶,拉法由該署執行後續沒收事宜。葉艦元台而最高檢察署、軍購台灣高等檢察署及台北地檢署也於研商後,弊案部追同意瑞士方面,法務法所分循相關國際慣例,回軍火商分享一半資產,同樣也取得43億元。

法務部指出,從2001年起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向歐洲各國請求凍結汪家海外資產,並持續與他國建立及維繫良好國際合作管道,經過多年努力以及外交部、駐瑞士台北文化經濟代表團全力協助,今年2月間先是從列支敦斯登取回1103萬餘美元(約新台幣3.3億元)不法所得,如今再成功自瑞士追回汪家鉅額不法資產。

2006年間,郭力恆、汪傳浦及妻子葉秀貞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共同收取回扣罪,汪傳浦子女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及汪君玲等人涉犯共同犯幫助收取回扣等罪嫌,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但汪傳浦及家人長期逃匿國外,經法院發布通緝,迄未歸案,汪家在海外坐擁鉅額不法所得,其等名下帳戶及資產遍及數國,致使不法所得之追回極為艱難。

法務部表示,瑞士於2001年至2003年間陸續凍結多達27個由汪家所控制之海外帳戶,而2016年7月1日《刑法》單獨宣告沒收新制施行後,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即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經最高法院分別於2019年、2021年間裁定確定本案應沒收之犯罪所得本金共4億8719萬餘美元,法務部也因此取得請求他國返還汪家海外不法所得的法律基礎,由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居中聯繫,積極協助台北地檢署依最新裁判情形向瑞士請求返還所凍結的汪家資產,終於獲得瑞士支持與協助。

而瑞士在匯還汪家一案相關款項前,曾向我國主張就所凍結的汪家海外不法所得進行資產分享,因瑞士提供相關協助迄今已超過20年,凍結的相關帳戶多達27個,參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精神,以及國際間關於資產分享實務,即請求國與提供協助國平分資產的國際慣例後,邀集最高檢察署、台灣高等檢察署及台北地檢署共同研商,同意循相關國際慣例,與瑞士以50:50比例進行資產分享,以利國際合作之長期發展與正向循環。

本文經TVBS News授權刊登,原文刊載於此
原標題:追回天價不法所得!軍火商汪傳浦家族86億 台灣、瑞士對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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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朱家儀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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