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任仲琅旧居发生火灾?南京网信办发声
导读 10月28日,南京有媒体报道南京任仲琅旧居发生火灾,任仲引发关注。琅旧任仲琅旧居是居发京网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建于1936年。生火任仲琅旧居(资料图)发生火... 10月28日,灾南有媒体报道南京任仲琅旧居发生火灾,信办引发关注。发声 任仲琅旧居是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建于1936年。任仲 任仲琅旧居(资料图) 发生火情后南京市文物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至现场。 工作人员现场查实后表示,南京任仲琅旧居在颐和路14、生火16号,灾南火灾的信办发生地点是颐和路12号院内的一户居民家,并非南京任仲琅旧居,附近的文保建筑并未受到火灾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不造谣、不传谣,谎报火情也是违法的! 1.《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第三项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email protected],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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