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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普羅大眾騙得團團轉的舞弊犯,是不是都聰明過人?

前陣子在廣播節目上談到挪用國票百億資金、把普弊犯不都出獄後又幫樂陞炒股的眾騙楊瑞仁,以及其他重大案件的得團的舞舞弊犯時,主持人感嘆這些人頭腦真好,團轉居然想得出那麼多千奇百怪的聰明手法,大膽繞過層層關卡把巨款輕鬆放入口袋。過人不過,把普弊犯不都以我深入研究或親手處理的眾騙案件來看,舞弊犯們,得團的舞實際上並非如外界想像的團轉那麼天賦異稟。

誰為犯罪者打開大門?

根據舞弊三角理論,聰明舞弊犯必須察覺到得以利用的過人「機會」,計畫方能實行。把普弊犯不都對於舞弊犯來說的眾騙機會,其實正是得團的舞公司營運上的各種「漏洞」、內部控制上的各式「缺陷」與心態上的百般「輕忽」。

楊瑞仁之所以能夠偽造上百億的商業本票,並非他具有偽造美鈔般的高超仿製技巧,而是空白商業本票就在公司倉庫中任人拿取,讓本票生效的保證章也放在無法上鎖的抽屜裡,只要非上班時間或主管不在即能盜用。

陳啟清之所以能從南港輪胎的眾多供應商收取上億回扣,並非他能預測國際原物料價格的走勢或準確算出供應商成本,而是公司未建立制衡與監督機制,讓他得以獨攬採購大權,進而恣意索賄。

陳李賀之所以能在光洋科財報上隱藏鉅額損失,並非他想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絕妙會計手法,而是在財會主管與監察人的專業協助下,把新台幣28億的紅字從財報上變不見。

更多會計或出納人員之所以能夠「億」來「億」去的挪用,也不是發現什麼神鬼手法或是習得駭客技巧,只不過是太多公司違反了最基本的「內控天條」,讓管錢的人也順便管帳,公款被盜實屬正常發揮。

由此可知,這些舞弊犯根本不需想方設法找出漏洞,公司早已敞開雙手、主動奉上了。既然如此,又如何能說舞弊犯聰明過人?

怎樣才算聰明過人?

檢察官劉承武曾表示,楊瑞仁的投資眼光極差,只要他大筆買進的股票,像是華國、普誠、台灣日光燈等,買進後股價至少蒸發三分之一,堪稱股海「冥」燈。若楊真的聰明過人,投資績效能這麼難看嗎?

陳本身家境極為優渥,若能持續妥善投資或發展副業,何須索要回扣?陳李若專注本業,不操作高槓桿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並且不隱瞞損失,誠實與投資人說明困境與解方,按照技術實力與情勢發展,早已打入蘋果與台積電供應鏈。

真正的聰明智慧,應能引導我們做出正確的選擇,而且經得起長期考驗。正如《長勝心態》一書所說:「成功不是贏了一時,卻輸了整個人生。」

從這個角度來看,舞弊犯們不過是抵擋不住誘惑、眼光淺短的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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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蕭汎如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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