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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尺門的辯護人》故事的真相:發生在2016年的「和春61號」事件是怎麼回事?

改編自唐福睿原作小說的尺門春號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近期上映後引起觀眾熱烈討論。辯的真的和故事是護人從一名印尼漁工將阿美族船長全家殺害的事件談起,而劇中漁工所任職的故事漁船「平春16號」,參考的相發就是發生於2016年的「和春61號」事件。

「和春61號」事件始末

2016年5月7日,生年事件事船籍隸屬萬那杜(Republic of Vanuatu)、尺門春號船東為台灣人的辯的真的和延繩釣漁船「和春61號」(Tunago No.61)從台灣高雄港出航,目的護人地是前往中太平洋漁場捕漁。當時,故事這艘建於2001年的相發漁船上有28名船員,其中6名是生年事件事越南籍,7名是尺門春號菲律賓籍,以及13名為印尼籍,辯的真的和船長謝丁榮(Xie Ding rong,護人音譯)則是來自中國。

TUNAGO_NO_61Photo Credit:Marine Traffic
隸屬印尼萬那杜、船東為台灣人的「和春61號」

2016年9月7日晚間,就在「和春61號」行駛到復活島和斐濟間的公海時,船上6名印尼籍船員進入船長的船艙並將其殺害。隔天輪機長通報船長死訊,隨後6名船員停靠斐濟接受警方訊問,6人皆坦承罪行。2017年初,6名印尼籍船員被引渡至萬那杜,萬那杜最高法院對6人判處18年有期徒刑,服刑未滿9年不得假釋,若獲假釋可遣返回印尼服完剩餘刑期。

萬那杜是位於太平洋西南部的島國,屬美拉尼西亞群島的一部分,根據萬那杜媒體《Daily Post》報導,萬那杜最高法院最初是判處這六名年齡介於21歲至25歲的漁工30年徒刑,後來因船長有「虐待」船員行為而減輕刑期。

Screenshot_2023-07-29_at_8_37_25_AMPhoto Credit:Google Map
紅點標誌處為萬那杜。

綠色和平訪談「和春61號」船員

綠色和平組織成員於2018年前往萬那杜,訪談目前在埃法特島(Efate)服刑的6位船員。 訪談內容披露了更多當時船員們在「和春61號」上所遭受的待遇,例如肢體暴力虐待(包括使用棍棒)、嚴重睡眠不足、持續性言語辱罵、超時工作(平均每日工作20小時),甚至還有違反印尼船員的穆斯林信仰,強迫被要求吃豬肉。而除了漁工們的護照被船長扣留,雇主也無按照所簽契約給付薪資,除此之外,船長被殺害前一晚還威脅要殺掉其中一名船員。

shutterstock_1327695590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正在卸魚獲的高雄前鎮漁港的漁工。照片攝於2016年,非新聞事件人物。

以下是摘錄自「綠色和平」2018年發布《浩劫魚生》報告中,6名船員的口述紀錄:

「某一天,我沒有做錯什麼,但他(船長)走到我們的房間,踢了我房間裡的所有人。他來到我們的房間,然後開始踢每個人。」

「有時我們生病了,我沒有力氣工 作,但船長仍然強迫我們工作。還罵說:『他媽的……快去工作!』」

「我向他詢問一個藥品,他要求我繼續工作,然後打了我的頭。他跟我 的朋友說,不要再問了。他又還踢了我。船長也跟我說:『如果你再來問藥,我會殺了你。』」

「我負責捲漁線。大概要15個小時, 我都站在船緣,在沒有任何防護措 施下忍受海浪打上來,然後我改去解開線繩。因為惡劣的天氣引起大浪,許多繩索彼此纏繞在 一起。我不知所措,因為有很多人,卻只有我們兩個人在沒有任何協助下,在處理繩索。船長走過來,打了我兩次耳光,我不能說什麼,我想也許是我的錯,但是為什麼你一定要用暴力方式對我,我還是選擇積極面對。」

「如果只是生氣和責罵,對我來說這不是問題,但它後來成為一個問題,因為會用掃帚打人、被要求吃飯要吃很快、用 腳叫人起床、經常被打頭部、巴掌,還不是一次或兩次,而是在3-4個月內常常發生。對我來說,船長的行為很不好,即使我沒有遭受到很多的 打罵。」

「我們被禁止吃我們補來的魚,我們只能 吃豬肉,而船長還強迫我們吃。」

「這是我第一次上船工作,我什麼也沒有做就被毆打, 我只能保有耐心忍受這些事,並等待下一個停泊點。」

「那時候,船長不僅經常打我們,還有一個工作了11個月的人,他的手臂都已經潰爛、腫脹,腳也都起了水泡,也還是得經常工作。而且只有一點時間洗澡,真的很想睡,工作、睡覺和吃飯是每天要做的事。」

綠色和平組織將這6名船員的訪談紀錄交給法醫精神科醫師古德溫(Dr. Ian Goodwin),以了解船員們在海上的經歷與犯下殺人罪行煎關聯性。對此古德溫醫生表示: 「受訪者所描述的生活和工作條件,顯然會對他們的心理健康產生重大影響。特別是,他們睡眠不足而感到疲勞,以及食物不佳。」

(紐西蘭媒體《Stuff Circuit》前往萬那杜監獄採訪6名印尼漁工的畫面)

台灣漁業署的回應

從萬那杜最高法院的判決和綠色和平組織的訪談,可證明「和春61號」漁船上在2016年船長被殺害前,確實存在的強迫勞動的情況,而就在就在2018年綠色和平發布《浩劫魚生》調查報告後,同年5月24日,台灣漁業署對此事表示:

「『和春61號案』是萬那杜籍漁船發生印尼籍船員殺害大陸籍船長之兇殺案件,船籍國、被害人及加害人均非我國籍。」

漁業署的回覆,強調「和春61號」的船籍、被害人的船長和加害人的移工皆非中華民國國籍,然而不可忽略的是,「和春61號」所捕獲的魚獲後來是轉載給「新和春102號」,而這艘船籍是巴拿馬的冷凍運輸船和「和春61號」皆是登記於台灣高雄的「和春水產有限公司」;根據綠色和平調查,和春水產的供應也包括台灣漁業龍頭豐群水產,因此台灣相關單位在這起事件仍是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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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高雄前鎮港口的漁工。照片攝於2016年,非新聞事件人物。

權宜船的爭議

「和春61號」的案件也凸顯了在遠洋漁業的「權宜船」問題。權宜船(Flag of convenience)意指船隻所有人的國籍和船籍屬不同國家,而透過「權宜船」模式,船隻的註冊費和稅都較為低廉,在聘僱勞工上也能規避船東所屬國籍的法規。

根據台灣漁業署統計,截至2021年3月30日止,登記為權宜船的船隻有241艘,其中設籍於巴拿馬的船隻有73艘、萬那杜71艘、塞昔爾36艘,而根據綠色和平資料,在這些權宜船中,有67%登記的國家在過去7年曾被歐盟判發黃牌或紅牌警告,其中巴拿馬已連續三年被歐盟以黃牌警告(2019、2020、2021),而萬那杜則是被國際運輸工人聯盟(ITF)長年列為重點稽查對象。

「和春61號」透過「權宜船」來迴避中華民國法律,然而2008年制定的《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第四條中就明文規定:

中華民國人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於海外從事漁業。前項投資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已許可者,主管機關應予廢止:

一、漁船船籍國對該國漁船欠缺管控機制。

二、漁船船籍國被他國、國際漁業組織或其他經濟整合組織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不合作之國家,或打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不合作警告名單之國家二年以上。

三、從事漁業之種類及作業海域為國際漁業組織所管理,而漁船船籍國非該組織會員國或合作非會員國。

四、漁船經國際漁業組織列入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之漁船名單。

第一項許可之條件、申請程序、審查、廢止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換言之,在「和春61號」上發生的事件及處理後續,絕非漁業署以「非我國籍」可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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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前鎮港口的漁工。照片攝於2016年,非新聞事件人物。

「和春61號」後續

就在綠色和平發布調查報告的隔年2019年2月6日,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宣布對「和春61號」發出禁令,表示該船所載的金槍魚是藉由強迫勞動所捕獲。聲明稱:

「該命令將要求在美國所有入境口岸扣留金槍魚以及由「和春61號」全部或部分生產的任何此類商品。」

「被扣押貨物的進口商有機會出口其貨物或證明這些商品不是用強迫勞動所生產。」

這個禁令執行不到兩個月,同年4月1日CBP又再次發布聲明,表示「和春61號」上捕撈的金槍魚和金槍魚產品可進入美國所有入境口岸,聲明中表示撤銷的原因在於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已獲得資訊,目前該船上的金槍魚和金槍魚產品不再是在強迫勞動條件下生產。

而從《Marine Traffic》這個網站上的資料,也可看到「和春61號」今年3月18日才剛駛離台灣高雄港。

Screenshot_2023-07-28_at_2_07_16_PM圖片來源:翻攝Marine Traffic
網站Marine Traffic顯示為萬杜那船籍的「和春61號」,今年3月18日才駛離高雄港。

參考資料

  • TUNAGO NO.61(Marine Traffic)
  • 18 Years Jail Term(Daily Post)
  • US Customs claims Vanuatu tuna vessel used forced labor(Seafood Source)
  • 惡海沈冤難見青天 台灣譜曲的遠洋漁工悲歌(焦點事件)
  • 遠洋漁業的漏洞,權宜船是什麼?為什麼成為強迫勞動的卸責工具?(綠色和平)
  • 臺灣人經營的權宜船疑涉嫌人口販運、限制漁工行動自由,監察院糾正內政部移民署、海洋委員會及農委會漁業署,並促請行政院檢討權宜船的管理機制,保障漁工人權(監察院)
  • 《浩劫魚生》(綠色和平)
  • 2021年酷刑防制國際運作暨漁工人權專業論壇(監察院)
  • 遠洋漁業的漏洞,權宜船是什麼?為什麼成為強迫勞動的卸責工具?(綠色和平)
  • Vessel Details - SAE IN VICTOR - Delisted
  • Caught(Stuff)

延伸閱讀

  • 在台漁工疑遭虐致死案 印尼勞動部:將訂法提升對海外漁工的保護
  • 「你們再也不用回家了,被賣掉後沒人會來救你們」:過度捕撈是環境問題,也可能會是人權問題
  • 他為「印尼漁工死亡案」回台作證,談船上艱苦生活忍不住落淚
  • 綠色和平向美國請願查豐群水產,漁業署:對漁船涉及違法個案,秉持勿枉勿縱

核稿編輯:杜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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