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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关系起纷争 宝兴县法院温情调解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讯  “变更的变更是抚养关系,不变的抚养法院是父母对子女的爱。”近日,关系宝兴县法院灵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起纷为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充分的争宝法律保障,切实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兴县合法权益。

  胡花花(化名)与李大强(化名)于2018年协议离婚,温情未成女儿由李大强抚养,调解跟随李大强生活。呵护

  近年来,年人两人因孩子的健康成长问题发生纠纷,胡花花认为李大强在外打工,成长孩子的变更爷爷也不便照管,且孩子的抚养法院学业也需要辅导,同时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关系作为女孩跟随妈妈生活更加方便,于是她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变更抚养关系。

  宝兴县法院灵关法庭受理立案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卷材料仔细研究案情,在庭前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但李大强始终不愿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案件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再次进行调解。通过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并详细解释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以孩子健康成长和接受良好教育为出发点,认真权衡各自实际生活情况。

  在不断劝说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因抚养矛盾而出现的焦虑、烦躁等负面情绪,承办法官设身处地为孩子更好地成长考虑也极大触动了当事人。最终,李大强经过冷静考虑,同意孩子由胡花花抚养,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并感谢办案法官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表示一定会为子女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家庭保护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据悉,宝兴县法院灵关法庭在处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始终遵循《民法典》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坚持情、理、法相融,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去考虑和解决问题,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化解家庭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苟伟淋 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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