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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神之鎚」殺「王」儆猴,但這樣的威嚇效果,真的是我們要的嗎?

自古以來通姦和淫亂在各國都是蕾神重大罪行,中國自秦朝開始就對於通姦處以宮刑、殺王杖刑等,儆猴明清時期則盛行使用「浸豬籠」溺斃方式。但這在許多伊斯蘭國家對於犯姦淫之罪的威嚇人,則處以「石刑」,效果由眾人投擲石塊將犯人活活砸死,們的嗎這樣的蕾神刑法至今仍存在。如果以上都還不夠足以讓眾人洩憤,殺王世界上還有許多慘不忍睹的儆猴懲淫方法,如火燒、但這活埋、威嚇扒皮、效果油煎、們的嗎割陰⋯⋯等等。蕾神

這幾天看著媒體報導和眾人的反應,我心想如果不是法律禁止,應該就能看見眾人歡欣鼓舞的處死姦夫淫婦,只差沒有將人頭高掛城牆上,讓「正義」得以伸張吧。

然而身為也曾經是感情中的「受害者」這樣的社會現象,卻讓我一點都無法高興起來,特別是我辦兩性工作坊超過六年,也花了許多時間研究兩性議題,更加擔憂這樣的現象和思維,不但無助於兩性關係,也讓人們對愛和關係的理解變得更為僵化。

人們會在感情受傷,最大的原因是來自於對他人和人性錯誤的期待

以最近王力宏的事件來說,眾人一面倒的同情李靚蕾,即便李從16歲認識王就知道他是個不斷出軌的男人,但在眾人眼中,她唯一的錯,就是愛上一個壞男人,畢竟在我們的文化價值觀中,「專情」是一個美德,我們應該鼓勵而不該苛責這樣的行為。

對於感情的「受害者」,社會是充滿了對人性的理解和包容的。然而,我們要到何時才能認清,「愛」和「不愛」都同樣是無法控制的,頂多我們只能用「理性」去偽裝、壓抑和勉強讓自己符合社會期待,但那都不是真實的。「不愛」就只是「不愛」,並不一定要等同於傷害,所有那些被「不愛」所傷的,都是自己單方面的執著和錯誤期待。

所以,如果我們願意拋開傳統道德標準,以「人性」和「愛」的立場去看待這個故事時,就會看到另一個不同的視角。

李靚蕾愛的從來就是一個不存在的理想男人,只是她以為能用自己的「愛」,將眼前的男人改變成另一個人

李靚蕾公開表示心理醫生診斷王力宏具有「性成癮」和「自戀型人格」的問題,這兩者都不會是一夕間突然產生,特別是自戀型人格。也就是說當初不論王力宏和誰交往,結果都是一樣的:他就是無法專一於一個人,也無法用正確的態度去對待伴侶。沒有經過長期的諮商治療,性成癮甚至需要藥物控制,不然是很難以改善,更不可能因為結婚就不藥而癒。

因此,除非另一半能夠體諒和接受,這樣的人最好是不要進入關係中,否則絕對會造成雙方極大的痛苦。然而李靚蕾明明無法接受王力宏的狀態,卻還是選擇跟他在一起,而不願意面對自己愛的是一個自私和充滿缺點的男人;相反的,李靚蕾不僅不愛王力宏,甚至從她的字裡行間,都能看出她非常鄙視王力宏的各種言行。

所以儘管表面上看起來,李靚蕾百般忍讓、遷就、配合,甚至一胎接一胎的讓自己淪為生子機器,對這段感情付出許多,但回到本質上王力宏與李靚蕾的結合,更像是兩個同樣自私的人,都將伴侶視為自己的私人資產,不斷從伴侶身上索取自己想要的事物,要求對方改變來滿足自己的期待,這樣的愛,真的是愛嗎?

zherltzqd2347e11hg8eisypghah8r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成熟的人,對於關係最基本的認知應該是:人無法改變他人,只能改變自己

如果一段關係充滿了痛苦和勉強卻離不開,往往是因為內在的匱乏,使得自己不斷索求愛和把人生寄託在他人身上,甚至成為別人的附屬品。一個很珍惜和尊重自己的人,是不可能任人糟蹋的,即使遇到不好的對象,也能很快的停損,並且有足夠的智慧去判斷,眼前的人是否是值得投入感情的對象。

但是要能夠成為這樣的人,靠的不是天分和幸運,而是需要許多的修煉,每個人在年輕懵懂無知,還沒有建立起自我價值感,也還不夠理解人性時,總是會跌跌撞撞,但是如果在每次痛過之後,調整自己的心態,才會讓自己慢慢的變成一個懂得愛自己和他人的人。如果每次受傷後,都只是責怪對方,而沒有看到自己的失誤,以及認清自己其實一直是有選擇的,就會錯失了自我成長的機會。

文明及民主社會,應該尊重個體上的差異

當一個社會和個人發展至真正足夠成熟的「文明」狀態時,教育上會更著重於培養心理上的健全發展,讓人能夠更早的了解自己和他人身心狀態上的問題,以及如何調整,而非用「品格教育」將各種教條式的框架套用在每個人身上,強逼人壓抑自己的天性,符合社會的期待,而造成更大的心理上的反撲。

就像在我開始接觸心理學、哲學、生命教育後,其實就很難輕易的把人歸類和貼標籤為渣男渣女,因為在我眼中,我總是會看到各種行為背後複雜的成因,也看到在這個多元價值觀的社會下,所造成的文化和價值觀衝突。

台灣這些年一直是相當注重人權的社會,包含開放同婚和通姦除罪化等,如果未來我們不只能夠尊重性別傾向不同的人,也能夠尊重每個人在情感傾向選擇的不同,讓每個人都能展現真實的自己——能夠接受約炮的就大方去約炮,定不下來的就勇敢選擇開放式關係,不適合婚姻的就不要走進婚姻——其實都是非常有助於降低感情糾紛和問題。畢竟真正的愛情,絕對是要兩情相悅才會存在的,如果有勉強和委屈,都很難長遠的走下去。

過往社會傾向用傳統的道德包袱制約,用高道德標準檢視每個人,而忽略了個體性的差異,但期待每個男女在關係中都是專情和忠心的,是不現實也不符合人性,但因為多數人害怕被批判和撻伐,因此必須偽裝和壓抑,所以也更容易造成欺騙的情況產生,然而如果大多數人都不會害怕在人前表達自己的情感傾向和選擇時,就更能夠避免錯誤期待產生的痛苦。

shutterstock_1339397636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元宇宙都起飛了,我們還在用浸豬籠解決婚姻問題嗎?

這齣正宮的逆襲確實是大快人心,畢竟連婚前的交往對象,或是「撒嬌」、「示好」的異性都在這把殺無赦的屠龍刀下,紛紛人頭落地,事業大受影響,更別提心理諮商病例的隱私性不亞於裸照,卻被另一半在分手後肆意散布,對於整個社會絕對是起到殺「王」儆猴之效果,我們可以看見這個事件凸顯出:私刑正義一直存在,但這樣的威嚇效果,真的是我們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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