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長度,那學年取決於生活的校忘充實度
我們把人生搞得一團亂的部分原因,是事果生命首工神手不知道自己剩下的時間有多短。而我們之所以會這樣,們的目標最主要的延長原因是我們從小就被以一種很特殊的方法灌輸時間概念。
總的作不中再來說,時間對我們童年經驗留下的企圖取兩標記,就是從死做過了多少事,因為時間似乎過得很慢。多爭夏天讓人感覺會一直持續下去;明年的那學年生日顯然遙不可及。
一切原因就在於時間最根本的校忘事實之一——就算我們堅持把它當成一個客觀單位來測量,但不管在什麼狀況下,事果生命首工神手都不會感覺到它以相同的們的目標速度移動。五分鐘可以感覺像是延長一小時;十小時可以感覺像是五分鐘。過了十年可能感覺只過了兩年;過了兩年可能像活了半世紀等等。作不中再換句話說,我們對時間的主觀經驗與我們喜歡在時鐘上觀測時間的方法,幾乎沒有關係。
時間的快慢會根據我們多變的思緒而定——時間可能飛逝而過,也可能遲滯不前。
時間可能會無聲無息地消失,或是成為永恆。
最關鍵的是,決定時間快慢感覺的,是我們在一定時間內遇到多少新奇事物。我們經歷越多新事物,就會覺得經歷的時間越長;我們操控越多熟悉的事物,就越會覺得時間快速流逝。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童年時間如此漫長,因為小孩的生活天生就充滿新奇事物。任何事都出乎意料——一輛收集玻璃瓶進行資源回收的紅色大卡車、某人帶了一隻巧克力色的狗穿過公園、世界上所有國家都有不同的國旗、媽媽外套上有一顆很好看的鈕釦、有隻蝸牛在房子的磚牆上留下一道黏黏的痕跡……世界充滿不可思議的事,每分鐘都穿滿驚奇。
我們被這種童年的強大經驗所啟發,因此總假設時間永遠都是浩瀚無限的資源,可以一直為我們所用。在這種基礎上,我們不一定要急著釐清自己的目標、了解自己的目的,或是按照事情的重要順序來過日子。我們揮霍得起幾年的時間;我們之後會整理好一段合適的愛情、我們會有一個找到最佳工作的年齡、我們總會有時間去建立真正的友誼,或我們總會有時間去修復與家人的關係。
道德主義者和藝術家可能會試圖用骷髏頭和沙漏的圖像來讓我們不要無精打采,但我們幾乎懶得去注意——我們為什麼要玩幾十年(也就是幾個世紀)?
然而,我們在五歲時所擁有的那種世紀感,儘管到十五歲時還會有點感覺,但到了二十五歲或三十二歲時,它就已經不再是這種感覺了,到了這個階段,我們可能已經開始會覺得有點晚了。
我們可能會越來越驚慌地意識到,現在已經沒有太多機會讓我們再受訓或受教育,或者我們已經幾乎沒有機會找到一個適合的人來生孩子。我們從出生到二十幾歲之間的時間流速證明是被完全誤導了。現在我們感覺要活到完成學業得經歷幾個世紀,工作要上手大約要花三十年,然後做其他事的時間不到三年,接著就要上天堂,所謂的其他事包括:養育孩子、釐清財務狀況、閱讀我們需要的東西、發揮我們的潛力。
我們常常被告知要留意生命的短暫,但聽過就忘。不是因為我們傲慢或耳聾,而是因為我們還是想著一年的時間感覺就像八歲時候那樣漫長。在一個不具代表性的年紀所制定的時間概念,給我們留下了決定性的深刻印象。
當我們被做其他事的短促時間所驚嚇時,我們會開始試著延長時間的正常方法是「努力增加壽命」,通常是吃更多藜麥和青花菜,以及在雨中慢跑。這種方法被證實是沒用的,不只是因為不可能靠著青花菜、羽衣甘藍等蔬菜就避免死亡,在更深的層次上,還因為延長生命的最佳方法不是企圖在它的尾巴上多留幾年。
無論營養師怎麼極力主張,如果我們的目標是延長生命,首要的工作似乎不應該是增加本來的時間,而是確保無論活了多少年都覺得恰如其分地充實。目標應該是加強時間密度,而不是企圖從死神手中再多爭取一、兩年。
正如我們意識到的那樣,我們有越多的日子充滿新的、不可預測、具挑戰性的經歷,就感覺日子過得越長。相反地,我們有越多的日子與另一天完全一樣,日子就會越快在模糊的瞬間匆匆而過。
童年會讓人覺得這麼漫長,就是因為充滿新奇事物,就算是最平常的日子,也充滿驚奇的發現和感受。到了中年,可以料想事情會變得更加熟悉。我們可能已經環遊世界好幾次。吃鳳梨、擁有一部汽車或按下電燈開關的想法已經不再會讓我們興奮。我們對愛情、賺錢和告訴別人該做什麼都有所涉獵。結果,時間毫不留情地離我們而去。
關於這點,有個解決辦法經常被提出,就是我們應該把所有精力都放在發掘新奇事物的新來源上。我們不能繼續在一個狹小的單一領域中,過著自己瑣碎、可預測、而且因此「飛快」的生活;我們必須要變成探險家和冒險家。我們必須前往祕魯的馬丘比丘(Machu Picchu)或吳哥窟、哈薩克的阿斯塔納(Astana)或烏拉圭的蒙特維多(Montevideo);我們必須要找到一種和海豚一起游泳的方法,或在祕魯首都利馬(Lima)市中心世界知名的餐廳點一套有十三道菜的大餐。這樣似乎能減緩殘忍的時間飛逝。
但這是在一種不公平、昂貴、而且終究不切實際的新奇概念下運作的。我們到了中年的時候,一定已經在自己周遭看過太多東西,但幸運的是,我們不可能確切地注意到其中大部分事物。我們可能匆匆看了一下身邊存在的奇蹟,然後非常不公平地假設自己知道所有關於它們的一切。我們想像自己了解所居住的城市、了解與自己往來的人,而且或多或少知道事情的重點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