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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志收養面臨「小孩、配偶二選一」困境,法律的模糊連收出養機構都無所適從

文:張欣瑜、台灣同志周永捷(《中央社》記者)

「你要跟爸爸說什麼?」、收養所適「母親節快樂!面臨模糊」這是小孩選困台灣首對收養小孩的同志伴侶圍圍,在母親節當天和女兒肉肉的配偶對話。圍圍和配偶喵喵倆人,境法機構既是律的連收收養女兒肉肉的「爸爸」,也是出養從「媽媽」,而這一句「母親節快樂」得來不易,都無也令人動容。台灣同志

立夏剛過的收養所適五月天,悶熱的面臨模糊南台灣偶爾吹起涼爽的風。人口數居高雄之冠的小孩選困鳳山區,新舊並陳的配偶街道巷弄內飄著康乃馨的淡淡花香。愛的境法機構回憶佈滿了這個家的每一處牆面,圍圍喵喵和寶貝女兒肉肉,童言童語地說了一整天的話。看似和一般尋常家庭無異的一家人,這樣再簡單不過的天倫之樂,可是他們爭取多年才得來的幸福。

photoPhoto Credit: 中央社
台灣同志伴侶圍圍、喵喵收養的女兒肉肉手拿康乃馨。

同志想有小孩 人工生殖代價高

耐心和孩子溝通,圍圍喵喵都是教育工作者。1980年前後出生的他們,成長在台灣傳統家庭。圍圍喵喵大學在一起至今16年,在同志還不被主流社會廣泛接納時,他們就決定攜手相伴,討論未來要不要有小孩。

當初想要養育小孩,圍圍原本考慮人工生殖,但龐大的費用讓他和喵喵卻步。

圍圍說,雖然知道可能的方式包括人工生殖,後來一問,當時大概要花300萬,但現在600萬、800萬則是基本價,「我們那時候就算,如果我們當老師,如果是300萬、350萬有可能嗎?我們那時候年薪不到60萬,兩個人加起來要不吃不喝3、4年,就覺得不太可能」。

photo-2Photo Credit: 中央社
台灣同志伴侶圍圍(左)及喵喵分享收養小孩的過程。

幾個街區之外,在職場認識、愛情長跑超過10年的兩個媽媽怡如和怡伶,正張羅著兒子陽陽的早餐,肉排櫛瓜在油鍋裡滋滋作響,香味從廚房飄散到整間屋子。

怡伶回想:「那時候有個關鍵就是我們知道男同志如果要走代孕的話,最少是600萬,我想怎麼賺得到600萬,不太可能;但女同志只要60萬,十分之一好像有機會,我們就想試試看。」後來她們進行人工生殖的計畫,但結果不順利,於是改變方向,朝收養邁進。

除去了人工生殖的選項,兩對同志伴侶走上了收養之路,由圍圍和怡如向收出養機構提出申請。

收養小孩 同志伴侶得一次又一次「再出櫃」

「心中有所期待,小孩很活潑很好動都沒有關係,會覺得是一個非常有生命力的人。」回想當初起心動念要收養小孩,怡如仍難掩興奮心情。

那時同婚立法還爭論不休,她們不敢多想「未來有一天在台灣,同志可以結婚、甚至有可能像異性夫妻一樣,共同收養小孩」。沒有法律的認可,同志要迎接孩子回家,心裡必須先自我認同、克服出櫃這一關。

比起一般同志伴侶,收養小孩的同志伴侶會更辛苦,他們的人生將面臨一次又一次不斷的「再出櫃」。同志伴侶光是要向外界解釋自己的性向和選擇已經夠辛苦了,現在他們還得為了小孩向外界一次又一次地說明/出櫃(親友同事、小孩就讀學校、小孩同儕團體、母姐會)。對收養小孩的同志家庭而言,這是一門要修行的功課,大人和小孩都得一起學習、成長。

photo-3Photo Credit: 中央社
台灣同志伴侶怡如(前方戴眼鏡者)和怡伶(後)及收養小孩陽陽。

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主任陳玉楨分析,這也是收出養媒合機構的社工比較想要了解的地方,同志朋友自己怎麼思考自己的同志身分,怎麼面對他的家庭或他的社群,不管是在職場或在他的人際關係裡。

兒福聯盟北區社工處主任李芳玲認為,其實家人把這件事談開了,以後會更名正言順地接納他們(同志伴侶)的孩子。「雖然我們不會強迫他們一定要做這件事,可是在討論的過程當中會知道要養一個小孩,在現今台灣社會裡,當兩人都要上班時,沒有家人的支持,(照顧小孩)真的蠻困難」。

為了讓收養的小孩正大光明進到她們的世界,同婚還沒合法時,怡如和怡伶就舉辦了一場派對般的婚禮儀式,向400位親朋好友大方宣告她們將攜手共組家庭。

怡伶形容向父親出櫃是人生最艱難的一刻,不敢奢望父親會出現在她的婚禮,並陪她走上紅毯,一起被祝福。

怡如則說:「邀請家裡的人來,我們的生活圈、我的學生、我的家長,其實我們會希望在小孩來家裡之前,我們是安頓好、準備好的,我們可以公開我們的身分,至少我們生活圈周遭的人是知道的,不用遮遮掩掩,或者是把小孩藏起來。」

同志收養法律卡關 小孩、配偶二選一

2019年5月17日那一天,天空下著大雨,立院外彩虹旗幟飄揚,台灣寫下歷史,通過俗稱同婚專法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現場超過4萬名的支持者相擁而泣。然而同婚專法排除了同性配偶共同收養的權利,還在等待收養判決的同志伴侶心情五味雜陳。

同婚專法讓同志可以辦理結婚登記,但受限法律規定,同志在收養子女時,也可能面臨小孩、配偶二選一的困境。由於民法規定夫妻必須共同收養子女,且同婚專法不允許同志配偶共同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小孩,導致想領養子女的同志配偶只得先離婚,才能由一方收養。但即使完成收養了,伴侶與孩子在法律上只是陌生人的關係。

這樣的困境,圍圍喵喵和怡如怡伶這兩對同志家長感觸特別深。

怡如說:「(專法通過)大家都很開心,可是對我們來講,就會是一個不上不下的消息, 因為專法一旦過後,那我們勢必只能走單身,就是不能結婚,因為一旦結婚了,就不能共同收養小孩。」

喵喵也說:「同婚專法通過,社工突然對我們結婚有意見。在748法模糊狀況之下,他們擔心,如果我們結婚,會影響到我們收出養的親權轉移的程序。」

法律的模糊,就連收出養機構都無所適從。

李芳玲無奈說:「那就變成我們好像反而要一直阻擋人家不能結婚,在那(同婚合法)之後,我們甚至會接到有人打電話,同志朋友打電話問,『如果我們先離婚,那你們可不可以接受我們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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