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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

宣传现场

  雅安日报讯“我要一套关于私家车安全行车的拒绝驾驶宣传资料。”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点,危险文明71岁的安全市民刘淑芝从民警手中要了一套宣传资料,她准备带回家给儿女和孙辈,出行“现在他们都有私家车,拒绝驾驶给他们带回去让他们学习学习,危险文明做到文明守法开车,安全确保交通安全。出行”

  昨(2)日是拒绝驾驶“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市交警部门围绕今年“拒绝危险驾驶、危险文明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广泛开展活动,安全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出行在活动中,拒绝驾驶民警针对不同的危险文明交通参与者群体,准备了相应的安全宣传内容,有针对客运车辆的,有针对私家车的,有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还有针对大型货车的,这些宣传内容以各类交通参与者在参与道路交通中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为主,重点讲解了如何守法文明出行。

  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了“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目前,我市已经办理了多起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而经法院审理,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案例,这些案例中的违法人不仅会受到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还将面临着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处罚。

  “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和其他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隐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过我们的宣传,进一步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文明出行,确保平安出行。”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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