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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感情騙子就公布對方個資公審,你可能已觸犯《個資法》

有位女子為了早已有家庭的感情個資男友進行人工流產,並不斷相信男友所說的布對會與妻子離婚,放下原本的個法家庭與自己在一起。

然而,觸犯她卻意外發現男友不僅沒有與妻子有離婚打算,感情個資兩人甚至還有了孩子,布對並開心發文慶祝,個法這讓她感到非常憤怒,觸犯畢竟自己為了男友選擇將肚子裡的感情個資生命終結,但男友卻沒有依照承諾去執行。布對

因此她分享了男友與妻子慶祝孩子出生的個法貼文,並將自己與男友的觸犯事情都宣洩出來,而這樣的感情個資貼文讓男友與妻子非常不高興,提告女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不過法院認定女子只是布對宣洩感情問題的情緒,也沒有侵害到男子家庭成員的個法任何權益,因此判決女子無罪。

公布對方資料公審,你可能已觸犯《個資法》

其實因為感情糾紛而上網發文公審或是抱怨怒罵的案例很多,這種情況主要會牽涉到《個資法》以及誹謗的問題。

通常遇到所謂的渣男渣女時,大家都會很想要去抒發自己不滿的情緒,表達對這段感情的失望,而在用字遣詞以及方式上難免會有點激動,詞彙也可能包含辱罵指責。

這對當事人來說當然會感到非常不高興,有些會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在誹謗自己;另外有些人抒發心情的時候也會直接po出對方照片或是相關個資,想要讓所有人知道對方是誰,而這樣隨意po出他人個資的行為,就很有可能會侵害到對方的權益。

《個資法》中有提到,個人資料的利用必須要在合理用途中使用,像是學術、醫療方面就常會牽涉到個資問題,然而,若是因為不滿小三破壞自己的家庭或是自己遇到感情騙子,就選擇將對方個資公開作為公審用途,這樣的方式顯然就不是所謂的合理範圍,對方就能依《個資法》第41條的規定來提告。

公開個資的貼文,會造成當事人的名譽受損,甚至家庭成員也會受到影響,最重可是會被處5年的有期徒刑,大家千萬不能小看違反《個資法》的問題,在上網po出他人個資公審前一定要先想清楚後果。

開頭的案例,為什麼無罪?

回到開頭的案例,被法院認定無罪的主要原因在於她只是轉發分享,提及的文字也都是在抒發自己感情受挫的心情,儘管轉發的貼文友對方及孩子的照片,但因為孩子年紀很小很難辨認,加上也沒有透露其他個人資訊,因此法院認為不會有侵害到其權益的問題,所以最後女子才能順利脫身。

不過律師還是建議大家,若是遇到類似的情況,能夠以正常的程序來溝通處理才會是最好的,否則不僅無法獲得補償,還可能因此遭到判刑、求償,得不償失。

Facebook專頁: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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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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