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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一本書》:序是自相矛盾的體裁,出現在主文本之前,但往往在文本完成後才寫成

編者:丹尼斯.唐肯(Dennis 何做後Duncan)、亞當.史密斯 (Adam Smyth)

第一章 序,本書本以及前言、序自相矛寫成導讀、體裁緒論、出現簡介

我們問維尼序的主文相反是什麼,他說「什麼的往往文本完成什麼?」我們原本希望他幫得上忙,結果他沒幫上多少。何做後幸好貓頭鷹腦筋還清醒,本書本告訴我們說,序自相矛寫成親愛的體裁維尼,序的出現相反就是自相矛盾啊。——《小熊維尼和老灰驢的主文家》,米恩(A. A. Milne)

這篇序(introduction)將如米恩所述,往往文本完成是何做後個矛盾的命題,但我們希望還不至於淪為序的相反。我們在這裡要小心平衡兩件事,一是替名為「序」的書本構件寫一段歷史介紹,二是同時為書本構件的歷史寫一篇序。可以說,這篇序既是書本體的一環,但又跳脫出來,從外部凝視這個環節。挺像奇書《項迪傳》(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ram Shandy, Gentleman, 1761)第五卷第十章所述的:「此乃我的章外之章,」崔斯坦宣告:「我保證睡前寫完。」序是自相矛盾的體裁,出現在主文本之前,但往往在文本完成後才寫成(你眼前這章也是)。

序為接下來的作品框定架構,但光憑序這個詞,並不能分辨給定框架是作者或另有其人——可能是編輯,也可能是文壇名人(比如,艾略特〔T.S. Eliot〕為推理小說《月光石》〔The Moonstone〕作序,塞爾夫〔Will Self〕為《啟示錄》作序)。如果不是作者自己寫的序,其定位便顯得曖昧不明,一方面它是所介紹文本的補充,但它對定下解讀基調也有關鍵作用;換言之,序是自謙的文章,但也是具有主導力的文章。

有些書本構件是單純的操作步驟,比如按下按鍵,文件從頭到尾就會自動出現頁碼(pagination),不必由誰多插手。但也有一些構件是人創造的,是某個人寫的,只是作者不會署名。例如法律顧問不會替版權頁署名,索引頁也不會標明索引員是誰。序就不同了。我們只有在封底出版品封套廣告才會看到像序一樣,有不是作者本人且身分明確的聲音出現;而且一如封底出版品封套廣告,序也會告訴我們應該如何思考手上這本書。序是一個特異的空間,允許別人,允許某個具名的干涉者,先開口說話。

(編註:受限於原書的敘述,本文將introduction的中文以「序」泛稱之,但較精準的譯文宜為:foreword是非作者的他人所寫,即中文書的「序」;preface 是作者所寫,即中文書的「代序」;introduction則意為「引言、前言、導言、緒論、簡介」,是內容的簡介,通常視為正文的一部分。)

序該不該讀呢?或許應該留待最後,因為說不定會預先揭露情節。通篇由序文構成的法國實驗小說《無神論者》(L’Organiste Athée,1964)就指出,讀者習慣把序文視為可有可無的材料。的確,序往往已經先在頁面上表明自己的從屬角色,頁碼使用羅馬數字,以免干擾主文本的排序。另一方面,當讀者不確定該不該投入心力閱讀接下來的作品時,序也能當作招徠讀者的廣告。18世紀初法國文學家阿貢內(Bonaventure d’Argonne)描述的就是這種例子:「義大利人把書首的作者序稱為『書的調味料』(la salsa del libro)。」一篇好的序,效果確實如同美味醬汁,能促進食慾,令讀者等不及大快朵頤這本書。

「據我觀察,」作家艾薩克.狄斯雷利(Isaac D’Israeli)針對序言寫道:「普通讀者習慣跳過這些短小精巧的文章。」兩個世紀後,電子書閱讀器往往仍會跳過副文本,直接降落在主文本的第一頁。但既然你都已經讀到這裡了,想必不是普通讀者,所以我們接著就想用一篇序文來介紹這本書。書籍史研究領域與日成長,這本書半途介入,用意是想介紹通常構成一本實體書的各項要素的歷史沿革。希望讀者不只把書看成一個固定的整體,也能發現書是個別組件的集合排列,每一個組件各有獨有的傳統和歷史,與主文本有不同的互動關係,每一個也都是耗費不同類型心力的產物。

這本書嘗試從分門別類拆解構造的角度來思考及書寫一本「書」。就像愛德蒙.史賓塞(Edmund Spencer)在《婚曲》(Epithalamion, 1595)一詩中描述:「她美麗的雙眼輝燦如藍寶石/額頭白若象牙/臉頰蘋果般紅潤。」本書也嘗試將一個整體(在這裡是一本書)拆分為一連串的構件,各自受到詳盡的觀察、分析,甚或推崇。把完整的一本書拆解開來,以便更清楚檢視各部分的作用和歷史演變。換言之,這是解剖學之下的書籍史,換個比喻,可以把書想像成原子的群集,每個推擠的原子各司其職,而不只是書目中一個既有的存在。借用愛爾蘭詩人路易斯.麥克尼斯(Louis MacNeice)的話,我們把書當作「不可改的複數」來閱讀。

本書共有二十二章,分別介紹實體書中的某一構件,依照從頭閱讀到尾會遇到的順序排列,始自書衣,止於出版品封套廣告。每一章都很短,以免過度延伸,強作歷史定論。我們希望呈現的是,生動分析各個構件在什麼時代嶄露頭角並固定下來(書衣是19世紀,勘誤表是16世紀),但也會看看較晚近的實例,有時還會溯及更早的例子。由於15世紀末到17世紀,印刷術的文化地位升高,以近代時期作品為例的很多,但也有些作者發現其他值得關注的時代。各章主要都聚焦於單一時代,但也會回顧長期演進。

我們希望讀者得以透過新的視角,重新認識「書」這個我們自認為知之甚詳的物件,並從中獲得些許樂趣。我們討論的地域範圍大抵聚焦於英國,但也不時會提到其他國族的書籍文化。我們盡可能在詳確(書籍的自然狀態)與廣博(書籍史研究目前的走向)之間取得平衡。

以副文本(paratext)為題的研究,現已是書籍史的重要特徵。這方面的研究發想有很多借鑑自法國學者吉奈特(Gérard Genette)的著作Seulis, 該書出版於1987年,1997年英譯為《副文本》(Paratext)。法語原書名的意思是門檻,這個書名提醒我們,副文本是位居邊緣的工具。該書共二十二章,只有討論舞台指示和插畫的那幾章所關注的副文本與主文本共享同一個空間。副文本顧名思義是邊緣的體裁。不論位置在頁面邊緣或書首書尾,副文本就像中世紀宗教評論的註解一樣環繞著主文本。被頁碼、檢索關鍵字、引言、索引、封裡頁包圍的主文本——作者志得意滿地交付給印刷商的手稿,或如今日交給出版社編輯的Word 檔,只是書籍成品的一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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