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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撞上三轮车 致四人受伤

近日,越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称,车撞车在芦岭镇邢吴村一十字路口,上轮伤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越野车发生碰撞,人受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和几名乘客受伤,越野接警后民警立刻赶往现场。车撞车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电动三轮车侧翻倒地,上轮伤地面上散落大量碎片,人受黑色小型客车右侧发现碰撞痕迹。越野在调查过程中,车撞车民警也调取了事发路段的上轮伤监控,监控视频显示,人受当天下午一点三十分,越野一辆小型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埇桥区芦岭镇邢吴村十字路口路段时,车撞车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上轮伤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相碰,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孙某某和3名乘坐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过民警调查发现,机动车驾驶人吴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民警表示,在本次事故中,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孙某某及3名乘坐人无责任。通过此次事故提醒广大市民在经过路口、桥梁、弯道等危险路段,一定要减速慢行,观察瞭望,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通行,切要法规记心中, 三思而后行。


全媒体记者:惠杰

新媒体编辑: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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