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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縮圖:圖像小說中的人生百態》:圖像小說,就只是裝訂精美的大部頭長篇漫畫嗎?

文:郭書瑄

圖像小說不就是生命縮圖長篇漫畫?

有趣的是,就連今日被視為圖像小說關鍵人物之一,圖像圖像頭長《守護者》(Watchman)的小說小說作者艾倫・摩爾(Alan Moore),也不完全認同「圖像小說」這個詞:

問題在於,中的只裝『圖像小說』一詞只是人生用來表達『昂貴漫畫書』的意思。

圖像小說=漫畫?

這句話其實不完全錯誤。百態儘管研究者對於「漫畫」本身的訂精大部精確定義仍有分歧,不過若說漫畫是篇漫「以連續圖像進行的敘述」,關於這點倒是畫嗎沒有太多反對的聲音;而就這層特色而言,圖像小說的生命縮圖確屬於漫畫範疇。

實際上,圖像圖像頭長在為期不長的小說小說漫畫歷史中,「圖像小說」這個詞出現的中的只裝時候,已經是人生漫畫發展相對後期的事了;在這之前,即使有類似的百態形式,都仍只是籠統地稱為漫畫。而儘管到了艾倫・摩爾作品問世的年代,圖像小說一詞已廣為使用,但由於缺乏一個統一的精確定義,許多人對圖像小說的印象,就是裝訂精美的大部頭漫畫書。

「那麼,」此時有人會問,「如果連重量級的圖像小說創作者都這樣認為了,為何今日還要堅持圖像小說的用法,不乾脆叫它長篇漫畫較好?」

最簡單的理由在於,儘管內頁都是以一格格的漫畫框構成,但只要真正閱讀過圖像小說的讀者,就會立即感受到這根本是截然不同的東西。

當威爾・艾斯納(Will Eisner)在1978年出版他的《與神的契約,以及其他租戶故事》(A Contract with God and Other Tenement Stories)時,封面上直接標註著「一本圖像小說」的字樣,艾斯納顯然懷抱的是種決心,要讓眼前這本「漫畫」有別於一般印象中的兒童青少年讀物。雖然艾斯納絕不是第一個發明這個詞彙的人,但他確實是第一位正式採用這個用法,並且加以推廣的漫畫藝術家。

而《與神的契約》這第一本正名的圖像小說也恰如其分地展現它與一般漫畫的差異:首先,除了具有連續的「圖像」外,形式上也更接近「小說」一詞的意義,不但有完整的章節架構,和一般漫畫相比文字比例也相對增多;此外,它不是零散連載在週刊上,也不是在數格或是單格的篇幅內結束,而是以獨立一本書的分量出版。更重要的是,作者本身抱持的就是嚴肅的創作目的,這部作品的內容不但不以兒童或青少年為預設讀者,甚至是兒童完全不宜的十八禁成人讀物。

在《與神的契約》之後的圖像小說,也都在創作目的、形式、內容和發行規格具有以上的共同特色,圖像小說的類型自成一格,很難與一般認知中的輕鬆漫畫混為一談。

01《與神的契約》初版封面。Photo Credit: 典藏家庭藝術出版
《與神的契約》初版封面。

「圖像小說」這個詞本身,強調著這個特殊類型在藝術與文學兩種領域的跨界意義:「圖像」延續了藝術史中的圖像敘述,「小說」代表著文學中的經典類型,使這種新的形式可以朝嚴肅創作的方向前進。或者以美國市場的例子而言,圖像小說一詞剛興起的時候,甚至意味著單靠「小說」一詞,便多了一絲爭取到在傳統書店中上架的機會,而不是侷限在只有固定族群上門的專門漫畫書店。

圖像小說,不同面貌

「圖像小說」一詞是來自英文的直譯,以上的脈絡也是美國圖像小說的定義。不過事實上,即使圖像小說是直到現代才出現的產物,但在不同文化脈絡中的漫畫創作,其實都已發展出各自對應的圖像小說版本,儘管名稱各有不同。

如果根據比利時漫畫研究者貝登斯(Jan Baetens)教授的分類,圖像小說的脈絡可以分成三種模式:美國、歐洲(主要指法語系漫畫)以及日本。我們已經花了一些篇幅,說明在美漫脈絡中的漫畫和圖像小說分野,不過在其他的文化中則又是不同的故事了。

就如在歐洲,來自法國、比利時的法語系漫畫為主要漫畫出品大宗。自1960年代左右起,法語系國家越來越常使用「bande dessinée」(簡稱BD)一詞取代「comics」。儘管BD這個詞的字面意義只是「連環圖畫」,聽起來與「漫畫」一詞的定義並無不同,但在法語系漫畫的脈絡下,多半指的是以一本書的規格所進行的連續圖文創作。法文BD不但在內容上更多以成人為預設讀者,在印刷、開本與發行等書籍出版形式上,也都有著約定俗成的做法。也因此,「BD」一詞與其單純翻譯成漫畫,實際上是更早便符合了英文中圖像小說的定義。

至於在地球的另一邊,日本漫畫(manga)則完全是另一種形式的存在。對於包括台灣在內的亞洲國家來說,日本漫畫無論敘述或繪畫風格都顯得熟悉親切許多,然而在歐美漫畫讀者眼中可就不是這麼回事:經常令人產生混淆、從右至左的漫畫格閱讀順序;簡直是為搭車時能夠一手掌握閱讀而設計的迷你開本;還有以章回為單位、動輒延續數十冊的敘述形式;再加上以現代眼光看來,簡直是政治不正確的「少年漫畫」與「少女漫畫」這種性別刻板的分野。以上種種,使得原本就獨立發展的日本漫畫簡直成為現代東方神祕國度的代言。

不過,即使是與歐美漫畫脈絡並無多少交集的日本漫畫,也有著類似圖像小說的發展過程。日本漫畫家辰巳嘉裕早在1950年代時,便開始提倡他稱之為「劇畫」(gekiga)的形式:有別於當時漫畫滑稽搞笑的風格,劇畫的特點是以成人為預設讀者的嚴肅內容、集中嚴謹的結構,傾向寫實而非符號化的畫風等等,都與艾斯納提倡的圖像小說有著相似的概念。

儘管在商業漫畫週刊的主流趨勢之下,劇畫的概念不久便在市場上失去蹤影,但在21世紀以後,在歐美漫畫的交流影響下,看似封閉的日本漫畫界也出現愈來愈多採取西方圖像小說形式的作品。這些東西融合的當代創作跳脫漫畫週刊的單元連載模式,而是以日本本土社會文化為出發,朝向嚴肅內容、單冊敘述的書籍規格邁進。或許,辰巳嘉裕的劇畫概念未曾真正消失,而是藉由新的名稱與形式繼續活躍至今。

02_柏林的市立青少年圖書館Photo Credit: 典藏家庭藝術出版
隨著日漫粉絲的推廣,以及動畫甚或真人版電影的發行,日本漫畫在歐洲漫畫市場的接受度越來越高,在書店漫畫專區裡也從過去的一小角落,到如今往往動輒整櫃的日漫,「日漫主義」(Mangaism) 儼然成為漫畫研究的顯學之一。圖為柏林的市立青少年圖書館,已翻譯成德文版的日本漫畫占了整排架位的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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