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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导读 5月27日电,深圳税人适用收入税深圳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的月日应税若干措施,其中提到,至月值税征收增值实施阶段性增值税、日增所得税减免。小规销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

5月27日电,模纳免征深圳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的深圳税人适用收入税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月日应税实施阶段性增值税、至月值税征收增值所得税减免。日增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销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模纳免征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深圳税人适用收入税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月日应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至月值税征收增值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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