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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不)是演化心理學?根基於演化論的三種人性研究方法

文:甘浚義(哈佛大學心理學研究生)

什麼(不)是什麼演化心理學?

憑藉上世紀中期的認知革命(cognitive revolution)以來神經科學、普通心理學及人類學等學科的不演高速發展,科學家們已經明白人的化心化論大腦、意識及其催生的理學行為傾向和心理特徵,都是根基單純建基於物理世界之上,而且它們與人體的於演研究其他組織無異,也必然為演化下的人性產物。另外,什麼亦因為演化生物學同時期的不演突破(尤其是得悉了漢彌爾頓規律──親屬選擇、互惠式利他和親代投資等社會性行為的化心化論演化原理),不同領域的理學學者漸漸嘗試以演化學說來窺探人性的根本。

然而,根基正因為這些研究方法都與「演化」和「心理」有關,於演研究大眾很多時候會誤以為它們全屬演化心理學(evolutionary psychology)。人性實際上,什麼它們卻是截然不同的學科,而且背後也有著不同的側重點、歷史和意識形態。接下來,本文將為大家介紹演化學下其中三種人性研究方法,以及簡單比對三者的異同之處。

一、社會生物學(Sociobiology)

社會生物學是一門專門以演化角度解析動物社交行為的生物學學科,而人類作為一種動物,自然也是它的研究對象。當代著名科學哲學家丹尼爾・丹尼特(Daniel Dennett)將英國哲學家湯瑪士・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十七世紀所寫的《利維坦》(Leviathan)視為類社會生物學的先驅之作。但直到主要的中層演化理論在二十世紀六十至七十年代被建立,社會生物學方才有足夠的理論支撐以成為一門學科。

簡單而言,社會生物學家認為動物的行為均受自然選擇約束,故此它們的行為基本上都會是具高適應性(adaptive)的。而他們的工作就是富邏輯地以演化理論解釋那些行為的遠因(ultimate causes)(關於中層演化理論的討論,可參見:〈斷定人性基本面貌的三個演化生物學法則:親屬選擇、互惠式利他、親代投資〉)。

而社會生物學中最標誌性的學者,莫過於哈佛大學榮休教授愛德華・威爾森(Edward O. Wilson)。他在1975年借助演化生物學、動物行為學、遺傳學等科學的發現加上自身對昆蟲學的洞見,發表了該學科的經典《社會生物學:新綜合理論》。書中分析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小至螞蟻和蜜蜂等昆蟲的組織化真社會行為(eusociality),還有大至大象的群居性生活,譯成中文版足足有一千五百頁(英文原版亦有將近七百頁)。

而在全書二十七章的最後一章,威爾森大膽地將他認為的社會行為演化規律套到人類上,以試圖解釋人類的攻擊性、男女差異以及社會層級等現象。此舉動引起了當時部份宗教人士和衛道之士的強烈不滿,斷言其論述鼓吹優生學說、厭女主義與基因決定論。這使得威爾森受到嚴重抨擊與針對,甚至在1978年的一次公開演講中被抗議者當頭倒水侮辱。

這些異議顯然都是非理性且無助科學發展的。但即便是就科學角度而言,社會生物學的人性演化研究也存在明顯缺陷。同屬哈佛大學的演化生物學家史蒂芬・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和理查德・勒沃廷(Richard Lewontin)就多次公開批評威爾森沒有/無法為其論述提供充分證據,並忽視了文化對人類行為的可能影響。的確,威爾森本來就是一位螞蟻專家而非人類學家,也欠缺對認知科學的足夠認識,而且他的立論方式也難以證偽(falsify)。

儘管如此,在四、五十年以後的今天,威爾森的書(除人類的篇章以外)仍被不少動物行為研究者視為學界內的扛鼎之作。雖然社會生物學時至今日經已息微,然而它的工作確實對解釋人性的由來做了開創性的嘗試,就此威爾森和其他社會生物學家的努力仍是值得肯定的。

1學術界的蟻俠愛德華・威爾森|Photo Credit: Jim Harrison CC BY 2.5

二、演化心理學(Evolutionary psychology)

人的行為畢竟是相當複雜的,而人腦也毫無疑問是人體中最精密的器官。單靠生物學的發現與社會生物學的研究方法是難以為人性及人的行為傾向的演化提供完滿解釋。故此,又費了十來年的探索,勒達・科斯米德斯(Leda Cosmides)、約翰・托比(John Tooby)以及馬丁・戴利(Martin Daly)等科學家才建構出另一門革新的研究方法:演化心理學,一門方法論更為嚴謹、足以充分填補社會生物學的漏洞,而且專注於人類研究的綜合學科。

整體來說,與社會生物學一樣,演化心理學也是使用演化理論分析人性。然而演化心理學家的研究並不限於社會行為,而是涵蓋社會性及非社會性的範疇。此外,演化心理學更為貼近心理學,聚焦於人類細緻的心理機制而非容易受外因(如文化)影響的行為。更重要的是,與當時的社會生物學不同,演化心理學不但嘗試憑藉演化生物學的理論對人類現象提出解說,更非常重視主動從數學模型、生物人類學(biological anthropology)的考古發現與跨文化的認知實驗(即神經科學和普通心理學的研究),來驗證與比較各種可能假說。而只在有充分學術討論和強烈證據證明下,演化心理學家才會針對一個心理特徵或機制(例如空間認知能力的性別差異、憤怒和性妒嫉等)的演化作出定斷。

在意識形態上,威爾森的論著可算是屬於選擇論思維(selectionism),只著眼行為的好處和適應性,而忽視了演化上的限制(例如個體發生學與系統發生學限制、可能訊息限制和相應適應性問題的強弱等)。而演化心理學則沿用演化生物學的適應論思維(adaptationism),並不會將所有適應性現象當作演化下的適應器(adaptation),而且傾向深入了解人類自身的遠古演化環境,以及環境中的風險與機遇類適應性問題(亦即niche-differentiating species-specific selection pressures)。這一點是自舊有的社會生物學以來的一大進展。

1研究兩性關係的演化心理學大師戴維・巴斯(David Buss)|Photo Credit: Werther mx CC BY-SA 4.0

三、比較心理學(Comparative psyc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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