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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臥斧《FIX》選摘:〈大大的小黃〉以夜裡一樁計程車司機槍擊案開場

文:臥斧

大大的小說X選小黃小黃 Big Yellow Taxi(摘錄)

晚上九點半左右,巷子裡很安靜。臥斧

這個住宅區白天外出工作上學的摘大樁計住戶都已返家,吃完晚飯,夜裡各自看著連續劇或試著填滿作業簿的程車場空白,只有一個剛從補習班離開的司機小學生,低頭走路,槍擊任剛聽到的案開解題方式和剛問到的電玩技法在顱腔裡撞來撞去。

緊急煞車。小說X選小黃一聲爆響。臥斧

小學生嚇了一跳,摘大樁計回頭張望。夜裡

一部計程車歪斜地停在小學生身後不遠處。程車場事後回想,司機小學生無法確定自己先聽到的槍擊是煞車聲還是爆響,也不清楚車裡的情況,但很確定司機出事了︱因為小學生看見一名長髮男子匆匆下車,快快地左右張望,急急地朝巷口離開;路燈慘白的光籠罩那塊區域,小學生看見長髮男子手上的東西映出一點點金屬光亮。

「槍!那個人剛剛開槍!」這個念頭在小學生腦中炸開的剎那,小學生看見方才長髮男子拐出去的巷口閃進一部摩托車。

摩托車上有兩名青年,看見橫在巷道中的計程車時明顯吃了一驚,摩托車左右搖了幾下;他們歪歪車身繞過計程車,停在小學生身旁,「怎麼了?發生什麼事?」

「那個人開槍了!」小學生指著巷口,「我看見了!」

「啊?」坐在後座的青年跳下座位,快步跑向計程車,朝駕駛座看了一眼,向後彈開,「幹!真的有血!」

「你說誰開槍?」摩托車騎士問小學生。

「剛跑出巷子的那個人!」小學生仍指著巷口,「長頭髮那個!」

「你回去找大人報警,」摩托車騎士將車調頭,「我們去追。」

摩托車急衝急煞、繞回計程車旁,另一名青年敏捷地跳上後座,摩托車騎士右腕一轉,朝巷口疾奔。

他的短篇小說〈大大的小黃〉拿下文學獎首獎,連他自己都覺得很意外︱畢竟這是一篇推理小說,而他認為主流文學獎一向不重視大眾文學。當初投稿,只是覺得反正寫都寫了,不如試著參賽,沒拿獎是意料中事,拿了獎不但會是驚喜,還能賺到一筆獎金,總之沒什麼損失。

〈大大的小黃〉以夜裡一樁計程車司機槍擊案開場。

摩托車二人組在隔壁巷子追上凶手,不過凶手拔出手槍朝他們晃了晃,二人組很識相地停下摩托車,看凶手鑽進另一條巷子。二人組回到計程車旁,司機仍然癱在駕駛座上,小學生已經不見蹤影。二人組面面相覷,聽到警笛聲由遠而近。

警方查出被殺的司機綽號鋒仔。根據巷道裡不很清楚的監視錄影書面,加上小學生及摩托車二人組的描述,警方找來人像畫師,畫出長髮凶手的長相,開始緝凶。

幾個月過去,一無所獲。

警方將凶手的畫像及監視畫面印成懸賞海報,在媒體發布、四處張貼,收到一些疑神疑鬼的回報,但沒有任何進展。

在承辦警員眼中,這樁案子已經漸漸冷掉了;沒想到,新線索居然在看起來毫不相關的地方出現。

「本作在有限的篇幅中創造大量轉折,同時兼顧劇情合理及敘事流暢,加上文字使用精準,具備寫實美感,實屬難得。」決選紀錄中,有位知名作家評審如此讚譽,「本作從日常所見的場景出發,馬上引爆事件,節奏控制令人眼睛一亮。在劇情看似陷入膠著的時候,又從意想不到的方向加入新線索,不但與時事貼近,而且推理嚴謹,是一篇難得的短篇佳作。」

第一次讀到這段講評時,他覺得十分得意,後來幾次重讀,深深覺得這位也寫過推理小說的文壇前輩真是講到了重點。寫作之前他就做了不少調查,在情節安排上費了很大的苦心,在推理過程裡也安排了足夠的證據,因為他認為有些重視解謎的推理作品,作者干預的痕跡實在太過明顯,讀起來一點趣味也沒有。

這回文學獎的得獎作品將會集結成冊,同時收錄各篇作品的決選講評,出版紀念合集;他剛接到出版社的消息,說合集的編輯作業已經完成,稿件檔案已然送印,下週就會在各大書店上架。

我要正式進入文壇啦!他一整天都非常開心,直到晚上收到那封電子郵件。

郵件內容很短。

「阿桂不是凶手。」


〈大大的小黃〉故事的轉折點來自一宗抗議事件。

城裡一項大型建案正如火如荼地進行,原址周邊的大批行道樹將被移地另栽。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機構及法律保障,城裡先前遇到這類情況的老樹,大多在移植後不久死亡,是故護樹團體竭盡所能地為樹請命,並且請專家提出不需移植一樣可以施工的方案,但建商不為所動,執意移樹。護樹團體的抗議行動因而開始升溫,不但鎮日駐守在老樹附近,還與警方產生肢體衝突。

警方把幾個動作比較激烈的護樹志工帶回警局,一名刑警走過,忽然覺得有個長髮志工看起來頗為眼熟。

處理了一會兒手頭上的瑣事,刑警猛地明白自己為什麼會覺得長髮志工眼熟。

因為志工看起來就像人像畫師筆下鋒仔一案的凶手。

志工名叫阿桂,是個前科犯,幾個月前假釋,算算時間,鋒仔一案發生時,阿桂已經出獄。警方拿到阿桂假釋後到照相館拍的證件照,雖然髮長不同,但照片裡的人看起來與畫像相似度更高。

鋒仔被殺之後,警方在計程車裡沒有找到手機,一度覺得十分疑惑:鋒仔是計程車駕駛,身邊不大可能沒有手機,所以當時警方就曾推測,或許凶手先前與鋒仔通過電話,所以在行凶之後,細心地將內藏通聯紀錄、可能把自己捲入事件的鋒仔手機一併帶走。

阿桂被逮捕後,警方拿到阿桂的手機號碼、聯絡系統業者,找出阿桂出獄後的通聯紀錄,發現案發當天,阿桂曾經與鋒仔通過電話。

這個發現將鋒仔和阿桂連結了起來,但卻帶出另一個問題:根據發話地點顯示,兩人通話的時候,阿桂人在外縣市,兩地車程應該超過一個小時。阿桂和鋒仔通電話的時間是八點三十分,案發的時間則是九點半,照這樣推算,阿桂不大可能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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