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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最會說故事的辯護律師馮.席拉赫:庭上不會提出不利被告的言論,但這並非坐視惡行

文:犁客

「我用一個故事來說明:大部分的德國但這專業作家可能會告訴你,開始寫作與重大事件有關,最會坐視例如有一次搭飛機、說故事的上遇上意外,辯護並非墜機之後從飛機的律師利被殘骸中站起來,在那個剎那決定開始寫作。馮.」費迪南.馮.席拉赫淺淺笑著︰「不過我之所以開始寫作,席拉純粹只是赫庭會提因為晚上睡不好、想找事做而已。言論這個說法沒那麼戲劇性,惡行不過事實如此。德國但這」

馮.席拉赫是最會坐視德國最會說故事的刑事辯護律師,創作的說故事的上小說筆調冷靜,初讀似乎沒有太多情緒起伏,辯護並非但在閱讀過程當中,律師利被五味雜陳的複雜心情會逐漸自心底湧出,摻混著對人間的慨嘆,以及許多沒有明說但確實存在的溫暖關懷。

雖然以順便附贈一則極短篇但輕描淡寫的說法回答了關於「為何開始創作」這個問題,不過馮.席拉赫也坦承,自己本來就一直維持寫作興趣,真正意外的,或許是這些由他執業生涯數十年間經手案例綜合熔鑄的故事,透過淡漠悠然的敘事語調,直直打進廣大讀者的心裡。

「我喜歡寫作,十三歲就寫了自己的第一本書;」馮.席拉赫說︰「對我來說,寫作是種樂趣,而我認為這是成為作家的基礎,光是妄想要成名是不會實現的。再說,寫作其實是件困難的事,所以在做這件事的時候,至少要能享受樂趣吧。」

將寫作視為樂趣、擁有寫作習慣,與年輕時就開始的閱讀習慣有關。

閱讀,會把作者的故事變成自己的故事

「年輕時讀的書,印象最深的是英國作家伊弗林.沃的《重返布萊茲海德莊園》,講的是英國貴族的沒落,接下來是德國作家湯瑪斯.曼的《布登勃洛克家族》,講的是德國呂貝克城中商賈階級的興衰;」馮.席拉赫說︰「年紀稍長之後,我讀了義大利作家蘭佩杜薩的《豹》,講的是一個西西里貴族家庭的故事。或許因為我喜歡這些講述沒落經過的作品,所以我後來才寫出那樣的小說,因為我們的閱讀,會影響我們的寫作。」

蘭佩杜薩的《豹》曾在1963年被義大利名導維斯康堤改編成電影,參演明星包括當年的超級偶像亞蘭.德倫;馮.席拉赫開始出版小說之後,也有不少作品被改編成戲劇或電影。「如果是大多數情節發生在法庭當中的戲劇,那我會自己寫劇本,確保法庭當中的情節不會出錯;」馮.席拉赫說明︰「如果是電影,那我會比較注意法庭部分的正確性,其他部分,就交給專業人員負責,就算我擔任製作人,也不會插手改編和拍攝的事情。」

馮.席拉赫認為與看電影相較,閱讀比較辛苦、比較費力︰「因為閱讀的時候必須思考。我用一個故事來說明:同樣一段主角戴著帽子走進酒吧的情節,每個讀者們想到的,都是不同長相的主角戴著不同樣式的帽子走進不同格局的酒吧,但每個電影觀眾看到的,都是導演選擇的那個樣子。」馮.席拉赫說︰「但這也是閱讀的可貴之處,因為透過思考,這個故事會變成讀者自己的故事。」

我的工作,是與檢察官達成平衡

將文字作品轉化成戲劇或電影,是一種改編;把經手過的實際案例寫成小說,是另一種改編。

「律師有替當事人保密的義務與責任,所以我寫的每個故事會由好幾樁不同案例組合完成,不會直接對應到特定案件;」馮.席拉赫說︰「出版之後,也沒遇過有人因為認定自己就是某個故事裡的角色,而來找我抗議。」

雖然沒有當事人對號入座,但如果作品當中出現「律師」,就難免令人好奇這類角色與馮.席拉赫的重疊程度。在2019年最新的中譯作品《懲罰》當中,〈錯邊〉這個故事出現一個與黑幫分子交上朋友的律師;身為法律從業人員,律師是否比一般人更有責任舉發非法行為呢?

「在日常當中,律師的法律責任和一般人一樣,而在法庭工作時,我會代表兩造當中的被告方,職責是盡量保全當事人的利益、免費或減低當事人會受到的刑罰;在這樣的職責底下,律師不會提出對被告不利的言論。」馮.席拉赫解釋︰「這不表示律師應該坐視惡行,而是在法庭的制度當中,『提出不利於被告的證據』這事是檢察官的工作,是他應該要做的事。律師在制度當中,要與檢察官達成平衡,才能讓制度的結果盡量接近『正義』。」

馮.席拉赫認為只有沒有法治觀念、不夠民主的國家,才會要求律師必須舉出對當事人不利的證據;不過,身為律師,馮.席拉赫也十分明白︰「法律」與「正義」之間其實不見得能夠劃上等號。

刑法背後,全是人性的故事

「我用一個故事來說明:假如你殺了女友,處理掉所有證據,但在一通打給朋友的手機裡,坦承了自己殺人的事;警方逮捕你之後,能夠提出來的證據只有那通你承認犯罪的電話,而那是警方在沒有經過授權的情況下取得的竊聽資料。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整個法院的人都看得出你的確殺了人,但你仍會被判無罪。」馮.席拉赫說︰「因為如果判你有罪,就等於默許甚或鼓勵警方用非法的方式取得證據,對於未來的其他案件而言,很可能就會造成問題。」

在這個例子裡的判決看起來似乎沒有「伸張正義」,但對長遠地維持制度而言,這麼做才是正義的。「『正義』是司法的目標,而那是個遙遠的目標。」馮.席拉赫表示︰「要達到這個目標,要先維持法律的安定性,這也是法庭工作比較直接的目標;因為維持法律執行的穩定,才能避免不正義的判決發生。」

馮.席拉赫隨口舉例的故事,其實就是關於民主、法治、無罪推定等等觀念在現實當中常會出現的衝突狀況,而在挑選寫作題材時,馮.席拉赫的選擇標準正是這類自己覺得有意思的案例,以及他認為可以為讀者揭示某種價值觀的案例。

「在我的執業生涯中,也接過與政治事件相關的官司,不過我幾乎不會選擇這類案例,因為它們蠻無聊的。」馮.席拉赫表示︰「我選擇擔任刑法律師,而非民法律師,原因是民法處理的大多是金錢利益的糾紛,而刑法背後全是人性的故事——這些故事,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每個讀者讀了都會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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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Readmoo閱讀最前線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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