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承诺”假一赔五””假一赔十” 要不赔同属造假!
为取得消费者的广告信任感,很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会作出“假一赔五”“假一赔十”甚至“假一赔百”的承诺承诺。但在发生纠纷时,假赔假赔消费者和经营者往往会对“假一赔X”的不赔条款产生争议,老张就遇到了这样的同属事。 老张在小李经营的造假网上店铺购买了一个水槽,之所以选择这款水槽是广告因为看中了它深度深、容量大,承诺小李在商品页面特别标注了“220mm加深槽身”“再一次刷新深度”等广告语,假赔假赔而且还标注了“假一赔五”。不赔 收货后,同属老张对水槽进行了测量,造假发现深度竟然不足210mm。广告老张认为,承诺水槽深度没有达到小李承诺的假赔假赔220mm,小李应当履行“假一赔五”的承诺。小李则认为,自己销售的水槽不是冒牌假货,水槽是不锈钢产品,存在的10mm误差是正常现象,并不应该对老张给予5倍赔偿。因双方协商未果,老张将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假一赔五”的承诺。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从老张提交的证据来看,涉案水槽的销售页面中,醒目标明了“220mm加深槽身”,而且是作为其重要卖点做了说明,相当于作出了涉案水槽槽深220mm的承诺。同时,小李在产品销售页面明确标注“假一赔五”的承诺,是条件成立后被告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法院认为,小李承诺“假一赔五”中的“假”,不应仅解释为假货或冒牌产品,而是应当包括宣传的产品质量、性能、用途等与实际产品不符,足以影响消费者购买目的实现的行为。 据此,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老张要求小李5倍赔偿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判令小李向老张5倍赔偿。 法官庭后指出,经营者在店铺中标注“假一赔X”是一种单方承诺行为,买卖合同成立后,连同合同其他条款对经营者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为“假”商品时,经营者应当履行对消费者进行X倍赔偿的合同义务。 “假一赔X”中的“假”一般来说会被解释为“假货”,但法律并未对“假货”的概念予以明确界定,如何界定“假货”,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常见的“假货”类型是假冒商品,是指非正品厂家销售的冒充正品厂家销售的同样或类似商品。此外,即使销售者销售的商品是正品,但其对直接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或者目的的商品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进行了夸大或不实宣传,或者明确作出了承诺,除有相反约定外,亦属于“假一赔X”中的“假”的情形。 法官提示,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尽量选择专柜、旗舰店等正规渠道购买。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此外,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水中氮氧化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助力环境水质精准监测
- 枞阳: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举行
- 【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返乡归来,致富“花”样多
- 白荡湖大闸蟹, 带你品味记忆中的味道
- 天全联社 迈出宣传第一步 普及知识惠万家
- 枞阳县“99公益日”活动 3天筹款超百万元
- 乡村少年宫 农村娃的快乐课堂
- 【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云龙村:产业扶贫筑梦小康
- 定远用好“网红力量”促进乡村振兴_
- 专场招聘会,专为退捕渔民送岗位
-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 【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合龙村党组织成为引领脱贫发展的“火车头”
- 月饼既要“文化味”也要“节俭美”
- 枞阳县落实87项免罚清单保市场主体安心发展
- 安徽供销·枞阳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营销中心开放活动举行
- 【国庆我在岗】200辆公交保畅通
- 京城德比有温度更有热度
- 枞阳县800余名教职工成红十字救护员
- 9月份县直部门民生工程排名情况汇总表
- 枞阳县召开第二次公安食药环领域联勤联席工作会议
- 搜索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