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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区发布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安排,6月12日起提交申请

6月11日,北京北京石景山区教委发布石景山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石景山区转学申请时间为6月12日9时至16日16时。发布转学办理对象为现就读于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义务月日二年级、教育阶段交申三年级、转学四年级、安排五年级、起提请七年级、北京八年级,石景山区申请转入本区就读并符合条件的发布学生。

根据转学工作流程,义务月日申请转入的教育阶段交申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2日9时至16日16时登录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zx.sjsedu.cn/index.htm ),点击浮窗“石景山区转学服务平台”或直接登录网址( https://sjszx.bjbjxing.com ) ,转学注册并填报申请转入的安排学生信息。

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在7月8日前完成转学信息初审,初审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至转学服务平台,学生监护人可自行登录平台查看。区级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初审合格的学生,由接收学校联系学生监护人。学生监护人接到学校电话后需登录平台下载、打印、签署《转学知情同意书》,并按学校要求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原件及《转学知情同意书》到学校复审。

非北京市户籍学生监护人接到学校电话后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外省来京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京中小学就读证明》,并携带上述证明及其他转学所需材料原件、《转学知情同意书》到学校复审。

学校复审后,学生监护人可登录平台查看转学结果。

石景山区教委表示,学生监护人需提前与原就读学校(即现学籍所在学校)进行沟通,如原就读学校在北京市级规定时间审核不通过或驳回转学申请,将无法重新发起转学,学生需回原学校就读。

石景山区教委同时提醒,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另外,学生监护人需自行登录石景山区转学服务平台查看转学进度,并在转学办理期间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如错过平台相关信息(如初审时需学生监护人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信息)或手机无法接通或接到学校电话后不服从区级统筹安排,视为学生放弃此次转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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