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权假冒在行动|福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7日,打击记者获悉,侵权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假冒假冒省公安厅、行动行动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商务厅、开展省海洋渔业局、农村省供销合作社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印发《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伪劣决定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食品在福建全省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执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介绍,打击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侵权强化福建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假冒假冒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行动行动维护农村食品安全,福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以查处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打击违法犯罪为重点,突出案件查办,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要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产生震慑,有效遏制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突出“三个重点”,其中重点市场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农村节日市场、墟市、展销会、庙会等人群聚集的食品经营场所。重点主体为:农村地区的食品批发商、小餐馆、食杂店、校园内和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品类为: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重点市场、重点主体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对可疑线索立即固定证据,符合现场处罚条件的现场处罚,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调查,及时处理。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并协助做好检验检测、鉴定认定、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查办案件涉及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种植养植环节的,应及时通报农业农村、海洋渔业部门。涉及进出口环节的,应及时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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