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出台18条措施促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罗茂昌记者张文章)5月10日,福建发展记者从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宁德该局与宁德市医疗保障局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出台创新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便民服务、条措转型升级,施促鼓励“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模式。药品 《意见》共18条措施,零售宁德市有关部门将支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兼并、企业联合、福建发展资产重组等方式,宁德整合其他连锁企业和单体零售药店,出台创新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做大做强。条措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延伸供应链条,施促向新建居民区、药品城乡接合部、零售农村边远地区等药店比较少的区域布局发展,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 宁德市还将通过支持非药品经营场所销售乙类非处方药,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机场、火车站、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内设置药品销售专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丰富群众购买使用渠道。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场所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方便群众妥善处置家庭过期药品。 此外,宁德市还鼓励“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模式,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实现药品销售模式“线上线下”融合。在落实药品质量可追溯并确保线上线下融合,销售、配送全过程药品质量安全,以及执业药师有效实施药学服务条件下,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用“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允许同一连锁门店之间调剂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托具有互联网远程诊疗资质的第三方电子处方平台开具的电子处方销售部分处方药,解决公众购买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无处方来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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