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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N號房二審:維持對創建人有期徒刑34年判決

當地時間19日,韓國N號韓國「N號房」創建人文亨旭(문형욱) 在二審中仍被判處有期徒刑34年。房審其因涉嫌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相關法律,維持在一審中被判34年。對創

韓國「N號房」創建人文亨旭在安東警察局前回答了記者的建人決提問。

據韓媒報道,有期此前今年4月8日,徒刑大邱地方法院安東分院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為由,年判判處文亨旭34年有期徒刑。韓國N號此外,房審除了10年的維持個人信息披露和10年與兒童、青年和殘疾人有關的對創就業限制外,文亨旭還得佩戴電子定位設備(電子腳鏈)30年。建人決文亨旭對此提出了上訴。有期

19日,徒刑大邱高等法院在文亨旭的二審中,駁回了被告人和檢方的全部上訴,仍被判處有期徒刑34年。

法院稱:「被告人對未成年犯下了嚴重的罪行,並且手法極其惡劣,侵犯了人的尊嚴和價值。」

鄭成旭補充說:「這個案子把握度得要相當微妙,一審原判無論過重或過輕都是不合理的。」

法院表示文亨旭是初犯,沒有犯罪前科,即便他已經與部分受害人達成了協議,但是考慮到損害程度和傷害程度,也有必要對文亨旭進行嚴厲處罰和隔離。

「N號房」事件是指韓國系列網絡性犯罪事件,從2019年2月到去年1月,文亨旭率在通訊平台Telegram創建賬號「N號房」,以「godgod」為網名發布3762部性侵犯視頻。

據當地調查機關透露,2017年1月至2020年初,文亨旭涉及21名未成年受害者拍攝性侵視頻1275次,並且在2018年9月到2019年3月期間,用性侵視頻來威脅三名受害者的父母。

與此同時,與「N號房」有關的犯罪嫌疑人的一審判決大部分已經完成。「趙博士」趙主彬(조주빈),2020年11月被判處40年有期徒刑。薑勛(강훈)被判處15年徒刑,李元浩(이원호)被判處12年徒刑,安升鎮(안승진)被判10年有期徒刑。南景邑(남경읍)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目前正在等待上訴審判。

責任編輯: 梁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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