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五个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汉阴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机构不撤、县人标准不降、民检力度不减,察院除恶坚持做到“五个常态化”,个常工作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态化推动努力为锦绣汉阴建设营造安定和谐的扫黑社会环境。 一是斗争常态化配强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走深走实扫黑除恶常态化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汉阴坚持召开党组会、县人全院干警大会,民检及时传达中省市县和市院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精神,察院除恶并结合工作实际,个常工作及时制定《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态化推动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 二是常态化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持续强化宣传发动,采取拍摄专题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形成强大舆论攻势,营造全民扫黑的浓厚氛围。先后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法治宣传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是常态化研判会商靠前指导。充分利用联席会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工作机制,靠前指导侦查机关准确定性,确定侦查思路和策略,搜集固定证据,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防止案件出错、跑偏。 四是常态化审查案件定性。对所受理的涉恶案件,建立工作专班,及时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公检法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涉恶案件办理。并按照法律规定,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不拔高、不降格。对侦查机关以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杜某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经审查,以普通案件提起公诉。 五是常态化跟进监督促进市域治理。办理案件过程中,严落实“每案必建议”的要求,对案件中反映的社会问题,通过研判分析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均被采纳并有效整改,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更好实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更大限度阻断黑恶势力滋生的“温床”。
编辑:倪健
编审:文婷 余涛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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